大學勝訴,廢除機構15%研究成本上限——彭博社
Daniel Seiden, Andrew M Harris
布朗大學、康奈爾大學、麻省理工學院及其他幾所美國高校贏得了一項聯邦法院裁決,成功推翻了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針對政府資助科研項目間接成本率的限制規定。
法官英迪拉·塔爾瓦尼於週五裁定該限制"武斷、任意且違法",批准了起訴高校及美國大學協會的即決判決請求,同時駁回了政府的救濟申請。
馬薩諸塞州聯邦地區法院法官同時駁回了各校關於禁令救濟的動議,認為該請求現已失去實際意義。
這是本年度高校第三次成功挑戰聯邦機構削減科研經費的行為,此前已分別在美國國立衞生研究院和能源部的訴訟中獲勝。針對國防部的第四起訴訟仍在審理中。
塔爾瓦尼法官指出:“雖然15%的間接成本率限制不影響現有或持續中的資助項目,但原告及成員院校基於協商確定的間接成本率,已向國家科學基金會提交了數千份待審提案。“裁決書顯示這些提案涉及"數千萬美元"資金。
她表示,該限制將迫使機構解僱專業研究人員,導致人才流向其他機構,並立即影響科研規劃、人員聘用及日常運作,高校將不得不削減"研究生和培訓生崗位,破壞關鍵人才培養渠道”。
塔爾瓦尼的裁決是在政府5月16日決定暫緩實施研究成本上限政策,以及法院隨後取消原告動議聽證會之後作出的。
各高校和美國大學協會在5月5日提起的訴訟中稱,國家科學基金會這項對所有大學新撥款和合作協議統一設定15%上限的政策"明顯違法”。
量身定製的方法
訴狀指出,國會根據《美國法典》第41編第4708條,授權使用預定固定百分比費率來支付與教育機構研究協議相關的可報銷間接成本。
“自1965年以來國會一直保留着針對間接成本率的定製化處理方式,若認為國會在未置一詞的情況下默許國家科學基金會推行這種顛覆美國大學研究的’一刀切’政策,簡直令人難以置信。“原告方表示。
訴狀稱,該費率上限還違反了美國行政管理和預算局頒佈的法規,這些法規旨在保障受資助方能收回政府委託研究項目的實際成本。
原告方於5月8日申請禁令救濟,申明該政策將對大學的教育和研究使命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害,導致"重要研究項目中斷或完全停滯”。
政府在5月27日的反對意見中表示,根據《國家科學基金會法案》,上限政策是被允許的,該法案授權NSF自行決定如何使用聯邦資金以支持其促進科學研究的使命。
美國還表示,法院沒有管轄權審理此案,因為原告缺乏訴訟資格。政府稱,沒有原告聲稱該機構通過應用15%的比率改變了現有資助的條款。
共有13所學校加入了訴訟,包括加州大學、卡內基梅隆大學、芝加哥大學、密歇根大學、賓夕法尼亞大學和普林斯頓大學。
Jenner & Block LLP和Clement & Murphy PLLC代表原告。
案件為美國大學協會訴國家科學基金會,馬薩諸塞州地方法院,案號1:25-cv-11231,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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