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電子煙裁決僅是一個開始 - 彭博社
Stephen L. Carter
拯救生命?
攝影師:David L. Ryan/《波士頓環球報》通過Getty Images
上週五,美國最高法院介入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對電子煙時松時緊的混亂監管嘗試……但進展有限。法院以7比2的投票結果允許RJ雷諾茲蒸汽公司對該機構繼續訴訟,法官們就一個棘手的程序問題作出裁決,我認為他們做出了正確決定。這場訴訟遠未結束,但近期學術研究表明,禁令本身可能就是個錯誤。
要理解此案,有必要回顧一些歷史。2000年,最高法院否決了FDA對大多數煙草產品的監管嘗試。然而2008年,該機構開始查扣進口至美國的電子煙。次年,國會通過《家庭吸煙預防與煙草控制法》,其中規定任何"新型"煙草產品上市前需獲得FDA批准。法院迅速裁定該權限涵蓋霧化設備。但為避免衝擊當時已形成的龐大市場,FDA允許企業在審批期間繼續銷售電子煙產品。
彭博社觀點卡倫·巴斯對ICE的回應為民主黨市長樹立了典範Z世代幾乎沒有理由對金融知識一無所知私人俱樂部已今非昔比六月節慶祝活動是一種反抗行為數百萬份申請接踵而至;獲批者寥寥無幾。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駁回RJR Vapor公司的申請後,生產Vuse產品的製造商提起了訴訟。最高法院多數大法官在艾米·康尼·巴雷特法官的意見書中,現已允許該訴訟繼續進行。
電子煙是一個價值270億美元的全球產業,但提交至最高法院的實際問題有些技術性,歸根結底在於:若非FDA的裁決,本會銷售RJR Vapor產品的地方零售商是否是挑戰FDA規定的合適主體。這一點很重要,因為根據法律規定,該公司通常必須向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任何"受害"方均可在此提起訴訟)或美國第四巡迴上訴法院(涵蓋該公司主要營業地北卡羅來納州)提交異議。然而,RJR Vapor選擇將其異議與第五巡迴法院受理的地方小零售商訴訟合併,因為在該法院FDA規定被推翻的可能性更大。
爭議焦點在於這些小零售商是否具備訴訟資格;若不具備,R.J.雷諾茲公司便無法加入第五巡迴法院的訴訟。多數意見認為可以。反對意見則警告稱,企業可能會進行"法院選擇"——挑選被認為更有利的法院,但尋找最友好的法官正是當下風氣。無論哪種情況,訴訟都尚未結束。最高法院將案件發回第五巡迴法院,以裁決更技術性的問題:是否應允許R.J.雷諾茲公司參與零售商的訴訟。
好了,打住這些古怪言論。這裏存在一個更深層的問題——無關法律,而是關乎監管與公共衞生。但我們對電子煙的普遍質疑是否錯位了?傳統公共衞生觀點反對這類設備的理由是:它們存在重大長期風險,且由於缺乏證據表明電子煙能有效減少吸煙量,這些風險無法被任何益處抵消。
然而最新研究開始講述更復雜的故事。儘管電子煙確實存在重大健康風險,但其危害性仍低於傳統香煙。這為何重要?經濟學家Abigail S. Friedman、Michael F. Pesko和Travis R. Whitacre在《JAMA健康論壇》2024年文章中指出:各州對調味電子煙的禁令雖如預期減少了18-29歲人羣的電子煙使用,但健康收益可能被抵消——因為禁令實施後,該年齡段人羣的傳統香煙消費量反而上升。同年,經濟學家Kathleen Hui基於"電子煙與香煙具有替代性"假設的研究顯示,全國性電子煙禁令可能導致約2000萬年壽命損失。
經濟學家Michael Pesko和Christian Saenz今年發表的研究更具針對性:通過分析專利申請數據,他們發現在電子煙基本不受監管的時期,持續的產品創新促使大量吸煙者轉用電子煙。其結論令人震驚:
我們估算,截至2019年,電子煙的引入及隨後的藥物豁免政策挽救了76萬生命年,這意味着每減少100個吸煙年就能獲得約1個生命年,即吸煙年與生命年的轉化率為1%。
換言之,若這項研究成立,我們將不得不承認FDA通過其行動——或者説"不作為"——已經挽救了生命。由於該機構多年來拒絕監管電子煙,某些人的壽命很可能因此延長。與普遍直覺(包括我本人的)相反,若FDA堅持監管電子霧化設備,對公共健康的損害將是巨大的。
必須説明,這是項新研究。其他學者或許會提出反駁。但在被證偽之前,我們必須接受這種可能性:只要人們仍在吸傳統香煙,競爭性銷售電子煙產品或許有利於公共利益。這雖非本週最高法院審理的議題,但很快很可能成為焦點。
需要明確的是,我絕非為煙草公司辯護。我母親曾重度吸煙,最終死於肺癌,過程極為痛苦。若人們減少吸煙,就能與所愛之人共度更多時光。若無人選擇點燃香煙,我將無比欣慰;即便大型煙草公司破產,我也絕不惋惜。但作為學者,我必須遵循數據指引。而當前令我驚訝的是,越來越多研究表明電子煙正在拯救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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