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限制普遍禁令但迴避出生公民權問題——彭博社
Noah Feldman
改日再戰。
攝影師:吉姆·沃森/法新社通過蓋蒂圖片社/法新社美國最高法院以6比3的意識形態分歧判決,終結了普遍禁制令的司法實踐。該裁決雖未涉及特朗普總統關於出生公民權的行政令,但廢除了聯邦下級法院用於阻止行政機構在全國實施違憲法律或政策的一項工具。
短期來看,這一判決對屢遭下級法院頒佈此類命令、限制其多項史無前例非法行動的特朗普政府而言是一場勝利。但由大法官埃米·科尼·巴雷特撰寫的意見書為下級法院留出了使用其他法律手段達成相同目的的空間。而最高法院仍可通過基於判例的裁決在全國範圍內阻止行政行動。因此實際影響可能不像表面看來那麼糟糕。
彭博觀點MAGA不意味着讓利潤再次偉大小肯尼迪的核心圈與他本人同樣危險任期限制無法解決國會痼疾僱主的黃金時代正在終結該意見書本身是原旨主義荒誕性的典型例證——這種理論主張憲法和美國法律應根據頒佈時的含義而非當代現實進行解釋。巴雷特將本案爭議點框定為:鑑於英國司法實踐,1789年《司法法案》(憲法批准後國會通過的首批法律之一)是否允許聯邦法官在當時發佈普遍禁制令。她隨後追問英國衡平法院是否擁有類似發佈普遍禁制令的權力——並得出了否定結論。
這一分析的首要問題在於,當今司法機構的角色與法律決策的現實情況與1789年時已截然不同。這一差異在美國尤為明顯——若將美國與18世紀的英國相比,則更是如此。
最關鍵的差異在於,自1803年著名的馬伯裏訴麥迪遜案裁決以來,美國法院便擁有宣佈法律和行政行為違憲的權力,而英國法院既未行使過這一權力,憲法也未曾明文授予。當法院裁定某項法律違憲時,行政部門便不應有任何理由繼續實施該法律——本案中索尼婭·索托馬約爾大法官和凱坦吉·布朗·傑克遜大法官的兩份異議意見書也着重強調了這一點。
特朗普的出生公民權行政令就是絕佳例證。正如異議意見所指出的(多數意見也未否認),該政令顯然違憲。既然如此,當法院裁定其在該司法管轄區內不得執行時,行政部門憑什麼還能在其他地區強制執行?原旨主義在此處完全失效,因為它忽視了司法權為否定違憲法律政策而演進的歷程。
多數意見的第二個問題是對《司法法》原始含義的嚴重誤讀。在英國法律體系中,禁制令曾專屬於衡平法院這一獨立司法系統。這些法院與普通法法院並行存在,其核心使命是為極度僵化的法律體系注入靈活性——當時的英國法律界普遍認識到,若缺乏衡平法的彈性,整個司法體系將無法實現公正。
由此可見,通過賦予聯邦法院與英國類似的衡平法權力,《司法法案》本應被理解為授權法院靈活行事以滿足正義的要求。巴雷特的觀點犯了一個根本性的原旨主義錯誤,將本為靈活性設計的衡平法體系扭曲為一種僵化的普通法。若非這種矛盾深深植根於原旨主義思維中,其自相矛盾之處將極為明顯。
儘管如此,巴雷特的意見確實允許下級法院採用兩種方法來實現類似普遍禁令的效果。該意見指出,下級法院仍可代表與特定案件原告處境相似的所有個人確認集體訴訟,然後作出有利於整個集體的裁決。這一結果將類似於普遍禁令。
多數意見還表示,各州可能有資格要求下級法院代表其全體公民(而不僅是提起特定案件的個別原告)宣佈某項法律或政策違憲。因此,下級法院可以為相關州全體公民(而非僅是法庭上的個別原告)的利益作出裁決。
塞繆爾·阿利托大法官對這些可能性深感憂慮,為此專門撰寫了一份協同意見書,聲明這兩種做法都不應被允許——這表明巴雷特可能準備允許這些做法。
佈雷特·卡瓦諾大法官另撰協同意見書指出,最高法院在決定違憲法律或政策能否在全國範圍內實施時仍擁有最終決定權,因為通過審查下級法院的裁決,最高法院將為全國確立判例。
要讓卡瓦諾的觀點成立,最高法院在裁決近幾個月來提交的緊急申請時,必須比以往更加清晰和具體。至少,多數派必須明確解釋其推理過程,而不是像往常那樣發佈無解釋的命令。如果這是普遍禁令裁決的一個結果,那也不全是壞事。
傑克遜在她的異議中聲稱,多數派通過允許違憲行為成立,是在否定法治。巴雷特回應説,傑克遜在指責多數派助長行政專權的同時,自己卻擁抱了司法專權的理念。
雙方都有部分正確和部分錯誤。如果特朗普實際上可以發佈明顯違法的行政命令並逍遙法外,那確實會破壞法治,正如傑克遜所指責的那樣。但巴雷特的裁決並不意味着司法約束違法行政行為的終結。司法創新將繼續。最終,法治意味着無論是行政機關還是法院都沒有最終權力。只有法律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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