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稱英國陪審團審判制度或取消,適用於重大金融犯罪案件——彭博社
Upmanyu Trivedi
英國刑事司法體系即將迎來數十年來最大變革,政府委託的一項審查建議在複雜的白領犯罪案件中取消陪審團審判。
陪審團制度幾個世紀以來一直是英國司法體系的支柱,但創紀錄的案件積壓、基礎設施老化以及法官和刑事律師短缺迫使人們重新思考這一制度。
這項建議是一份廣泛報告的一部分,該報告着眼於如何讓法院擺脱危機。報告還建議在大量輕微犯罪案件中取消陪審團,以逐步減少案件積壓。3月份積壓案件數量達到創紀錄的近7.7萬起。犯罪受害者和被告不得不等到2029年才能等到審判。
“嚴重和複雜的欺詐案件應由法官單獨審理,”退休法官布萊恩·萊韋森在其審查報告中説。“這些不是小的調整,而是根本性的變革,旨在使該體系適應21世紀。”
上一次提出此類改革是在20世紀80年代瑪格麗特·撒切爾政府時期。當時關於在某些案件中廢除陪審團的建議未能通過,萊韋森的建議也需要議會批准。
萊韋森還建議通過允許治安法官審理更多案件,並創建一種由一名法官和兩名治安法官共同裁決的新型法院,將低級別犯罪案件從陪審團審理中分流出去。
“政府本會毫無成效地破壞我們歷史悠久的陪審團制度。只有對整個體系進行投資才有可能取得成功,”法律協會主席理查德·阿特金森表示。
目前約有10%的刑事案件會提交至刑事法庭的陪審團審理。根據政府今年早些時候向議會提交的改革方案,其中約40%的案件將轉由治安法官和法官審理。
“陪審團代表社會,是我們司法體系的基石,”大律師公會主席芭芭拉·米爾斯説道。
萊韋森試圖消除人們對僅由法官審判會導致更頻繁定罪和更嚴厲量刑的擔憂。
“任何認為單獨由法官審判比法官與陪審團共同審判量刑更嚴苛的觀點都是根本錯誤的,因為在英格蘭和威爾士,陪審團不參與量刑決定,”萊韋森在這份388頁的報告中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