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表示將繼續與馬來西亞就爭議海域進行談判 - 彭博社
Chandra Asmara, Eko Listiyorini
印度尼西亞一位高級官員表示,將繼續與馬來西亞就爭議海域富油區塊問題展開外交談判,而非採取法律行動。
印尼外交部副部長阿里夫·哈瓦斯·奧格羅塞諾週五接受採訪時表示:“德國與荷蘭之間存在一條300年未解決的領土邊界。如果荷蘭和德國300年都沒解決,我們為什麼要在10年內解決?“如果東南亞國家之間的談判"需要很長時間,那就順其自然。”
該爭端涉及婆羅洲東海岸大陸架和專屬經濟區的重疊主張——印尼稱該海域為安巴拉特,馬來西亞稱其為蘇拉威西海。2005年因馬來西亞決定在爭議區域授予殼牌公司石油勘探權而引發的軍事對峙,標誌着上一次重大沖突升級。
雅加達更傾向於通過談判解決問題,而非尋求國際仲裁。這一立場反映了印尼處理海洋爭端的總體方針——例如與中國在納土納海的爭端——即優先考慮穩定和雙邊接觸,而非可能帶來政治經濟風險的快速且有約束力的解決方案。
印尼官員發表上述言論之際,馬來西亞外交部強調關於可能聯合開發的討論仍處於早期階段,尚未達成最終協議。儘管兩國領導人已公開表態,但馬方的澄清表明雙方仍持謹慎態度。
6月下旬,印度尼西亞總統普拉博沃·蘇比安託與馬來西亞總理安瓦爾·易卜拉欣原則上同意探索一項聯合開發計劃,作為全面法律解決方案的務實替代方案。
“雙方都展現了善意,“普拉博沃在8月7日被問及評論時表示,“關鍵在於,我們希望達成一個良好的解決方案。”
在近期聲明之前,兩國選擇了低調的半年一次談判,涵蓋陸地和海洋邊界問題。當時主持談判的烏格羅塞諾表示,雙方首席談判代表之間的私人關係有助於保持溝通順暢。
印度尼西亞的海事主張基於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而馬來西亞則依據其1979年海圖和2002年國際法院將西巴丹島和利吉丹島主權判歸該國的裁決,但未劃定海上邊界。
“邊界談判是最複雜的,因為一旦達成協議就不能更改,“烏格羅塞諾説,“我們需要法律確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