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盤2024年數字零售十大政策:支持平台企業 以舊換新 平台保税 反不正當競爭_風聞
网经社-1小时前
2024年,數字零售經歷監管與扶持政策的雙重驅動。一方面,相關部門發佈了一系列旨在推動零售業創新提升的政策文件,如《推動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等;另一方面,數字零售行業的監管力度也在加大,如《網絡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定》的實施,以確保行業的健康發展。對此,網經社數字零售台對2024年數字零售監管與扶持政策動向進行盤點回顧。
出品|網經社
作者|可樂
審稿|雲馬
【政策速覽】
政策一:商務部印發《數字商務三年行動計劃(2024-2026年)》 提出推動商務各領域數字化發展的具體舉措
政策二:市場監管總局發佈《網絡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定》:強化平台責任 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
政策三:18部委聯合印發《貫徹實施〈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行動計劃(2024—2025年)》 數字技術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
政策四:國家發改委等部門印發《關於打造消費新場景培育消費新增長點的措施》 引導電商平台舉辦銀髮主題購物節
政策五:國務院印發《關於促進服務消費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支持社交電商 直播電商等發展
政策六:商務部等14部門印發《推動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 發展“互聯網+上門回收”等新型模式
政策七:市場監管總局關於發佈《互聯網廣告可識別性執法指南》的公告 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
政策八:商務部等7部門聯合印發《零售業創新提升工程實施方案》 推動實體零售與數字經濟深度融合
政策九:國常會明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支持消費互聯網平台企業挖掘市場潛力
政策十:《互聯網平台企業涉税信息報送規定》公開徵求意見 互聯網平台 經營者 消費者等將受新規影響
政策一:商務部印發《數字商務三年行動計劃(2024-2026年)》 提出推動商務各領域數字化發展的具體舉措
4月26日,商務部印發《數字商務三年行動計劃(2024-2026年)》,提出推動商務各領域數字化發展的具體舉措。商務部電子商務司負責人對《行動計劃》進行了解讀。《行動計劃》開展5項重點行動、共20條具體舉措。
一是開展“數商強基”行動,提出培育創新主體、構建監測評價體系、提升治理水平、強化智力支撐、推動規範發展5項舉措,持續夯實數字商務發展基礎。
二是開展“數商擴消”行動,提出培育壯大新型消費、促進線上線下融合、激發農村消費潛力、促進內外貿市場對接、推動商貿流通領域物流數字化發展5項舉措,更好激發數字消費活力。
三是開展“數商興貿”行動,提出提升貿易數字化水平、促進跨境電商出口、拓展服務貿易數字化內容、大力發展數字貿易4項舉措,加快培育對外貿易新優勢。
四是開展“數商興產”行動,提出建強數字化產業鏈供應鏈、優化數字領域吸引外資環境、擴大數字領域對外投資合作3項舉措,推動賦能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
五是開展“數商開放”行動,提出拓展“絲路電商”合作空間、開展數字規則先行先試、積極參與全球數字經濟治理3項舉措,不斷深化數字經濟國際合作。
下一步,商務部將指導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做好文件落實和政策落地,全面提升商務各領域數字化發展水平,推動我國數字經濟做強做優做大。
延伸閲讀:商務部:關於印發《數字商務三年行動計劃(2024-2026年)》的通知
政策二:市場監管總局發佈《網絡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定》:強化平台責任 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
5月6日,市場監管總局發佈《網絡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定》(下稱《規定》),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針對網絡領域新型不正當競爭行為,規定列舉了反向刷單、惡意攔截或者屏蔽、非法數據獲取、平台經營者對平台內經營者進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條件等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明確了法律適用條款。
此次《規定》具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堅持鼓勵創新。保護企業創新成果,着力促進互聯網行業發揮最大創新潛能。
二是着力規範競爭。順應我國數字經濟發展新特點、新趨勢、新要求,完善各類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認定標準及規制要求。明確了仿冒混淆、虛假宣傳等傳統不正當競爭行為在網絡環境下的新表現形式,列舉了反向刷單、非法數據獲取等新型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並設置兜底條款,為可能出現的新問題新行為提供監管依據。
三是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回應社會關切,對當前我國線上消費中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刷單炒信、好評返現、影響用户選擇等焦點問題進行規制,為解決線上消費新場景新業態萌發的新問題提供政策支撐。
四是強化平台責任。督促平台對平台內競爭行為加強規範管理,同時對濫用數據算法獲取競爭優勢等問題進行規制。
五是優化執法辦案。針對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輻射面廣、跨平台、跨地域等特點,對監督檢查程序作出特別規定。創設專家觀察員制度,為解決重點問題提供智力支撐和技術支持。六是明確法律責任。充分發揮市場監管領域法律法規“組合拳”作用,有效銜接反不正當競爭法、電子商務法、反壟斷法、行政處罰法等法律。同時明確了沒收違法所得的法律責任,強化監管效果。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認為,當前網絡環境複雜多變,不正當競爭行為往往採用技術手段進行,如算法操縱、數據抓取等。如何準確識別、監測和規制這些行為,對技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往往具有隱蔽性、跨地域性等特點,這給監管工作帶來了難度。此外,如何平衡創新與監管,既保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又鼓勵和支持創新,是實施過程中需要關注的重要問題。
延伸閲讀:電商平台注意了!《網絡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定》即將施行
政策三:18部委聯合印發《貫徹實施〈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行動計劃(2024—2025年)》 數字技術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
3月18日,市場監管總局等十八部委聯合印發《貫徹實施〈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行動計劃(2024—2025年)》,就2024年至2025年貫徹實施《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提出具體任務,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其中提到,強化產業融合標準制定。圍繞數字技術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加快研製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等新興技術與傳統產業融合相關標準,健全標準體系,推動傳統制造業標準提檔升級,完善企業技術改造標準。實施高端裝備製造標準化強基工程,持續完善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標準體系,圍繞產業鏈供應鏈穩定、大中小企業融通、綠色降碳等關鍵領域,加快技術應用、模式創新、分級分類、測試評價、互聯互通等數字化轉型關鍵急需標準制修訂,有序推進企業實施數字化轉型標準。深化智能製造等標準應用試點,推動礦山、冶金、石化、機械、紡織等傳統產業智能化轉型升級。圍繞先進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融合,健全服務型製造標準體系,強化個性化定製共享製造、全生命週期管理、總集成總承包等服務型製造標準制定。圍繞金融和實體經濟融合,重點研製普惠金融、跨境金融服務、數字金融、風險防控等標準,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有效服務實體經濟發展。
延伸閲讀:18部委聯合印發《貫徹實施〈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行動計劃(2024—2025年)》
政策四:國家發改委等部門印發《關於打造消費新場景培育消費新增長點的措施》 引導電商平台舉辦銀髮主題購物節
6月13日,國家發改委等部門印發《關於打造消費新場景培育消費新增長點的措施》的通知。消費新場景是消費新業態、新模式、新產品的系統集成,對 促進消費提質升級,更好滿足人民高品質生活具有重要意義。為 順應消費場景變化新趨勢,推動科技成果在消費領域加快應用, 進一步培育和壯大消費新增長點,特制定本措施。
其中提到,拓展銀髮消費新場景。引導電商平台、大型商超舉辦銀髮 主題購物節,支持設立銀髮消費專區。加快消費場所適老化改 造,鼓勵商場、超市等開設老年專區或便捷窗口,提高老年人消 費便利度。優化提升老年助餐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結合經濟 發展水平和財力狀況,給予老年助餐服務機構一定的運營補助或 綜合性獎勵補助,並按規定對享受助餐服務的老年人給予補貼或 發放老年助餐消費券。科學使用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鼓勵養 老機構與醫療衞生機構通過毗鄰建設、簽約合作等方式滿足老年 人健康養老服務需求,鼓勵有條件的醫療衞生機構將服務延伸至 社區和家庭。持續提升適老化無障礙交通出行,推動康復輔助器 具升級。完善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和服務推廣目錄,發展健康管 理、養老監護、心理慰藉類智能產品,提高老年用品市場供給質量。
延伸閲讀: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打造消費 新場景培育消費新增長點的措施》
政策五:國務院印發《關於促進服務消費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支持社交電商 直播電商等發展
8月3日,國務院印發《關於促進服務消費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意見》提出,加快生活服務數字化賦能,構建智慧商圈、智慧街區、智慧門店等消費新場景,發展“互聯網+”醫療服務、數字教育等新模式,加快無人零售店、自提櫃、雲櫃等新業態佈局,支持電子競技、社交電商、直播電商等發展。加快建設和升級信息消費體驗中心,推出一批新型信息消費項目。開展數字家庭建設試點,更好滿足居民家居產品智能化服務和線上社會化服務需求。
延伸閲讀:國務院印發《關於促進服務消費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政策六:商務部等14部門印發《推動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 發展“互聯網+上門回收”等新型模式
4月,商務部等14部門聯合發佈《推動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按照《國務院關於印發〈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的通知》(國發〔2024〕7號)要求,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汽車、家電以舊換新和家裝廚衞“煥新”,經國務院同意,現制定如下行動方案。
其中提到,推動家電以舊換新。推動家電換“智”,以便利城鄉居民換新為重點,健全廢舊家電回收體系,打通廢舊家電回收“靜脈循環”堵點,暢通家電更新消費循環。加大多元化主體培育力度。培育一批廢舊家電等再生資源回收典型城市和企業,發展“互聯網+上門回收”“以車代庫”等新型模式。推動廢舊家電回收企業與物業、社區、街道(鄉、鎮)建立長效合作機制,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上門回收服務。引導家電生產企業通過自有逆向物流體系,或委託家電回收、拆解等第三方企業回收等方式,積極拓展廢舊家電回收業務。鼓勵平台企業綜合運用手機APP、小程序等移動互聯網媒介,發揮配送渠道優勢,提供家電收舊、送新、拆裝“一站式”服務。
政策七:市場監管總局關於發佈《互聯網廣告可識別性執法指南》的公告 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
8月22日,市場監管總局關於發佈《互聯網廣告可識別性執法指南》的公告。市場監管總局表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市場監管總局制定了《互聯網廣告可識別性執法指南》,現予公告。
市場監管總局廣告監管司負責人表示,《指南》的出台,有助於提升互聯網廣告的可識別性,對於規範廣告監管執法、規範互聯網廣告活動、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維護公平公正的互聯網廣告市場秩序都具有重要意義。
一是有利於更好保障消費者知情權。《指南》依據廣告法第十四條進一步明確了互聯網廣告可識別性的定義、判定標準以及標識“廣告”的義務主體,有助於實現互聯網廣告應標盡標,讓消費者能更加便利地識別互聯網廣告和非廣告信息。
二是有利於更好推動落實“廣告”標識義務。《指南》充分考慮互聯網廣告業態發展現狀,增加了“廣告”標識的操作方法和實現方式,同時明確規定互聯網平台不得阻礙平台用户依法進行“廣告”標註。
三是有利於更好規範互聯網領域廣告監管執法。《指南》細化規定了不同業務場景下認定互聯網廣告可識別性的具體標準,對不具有可識別性互聯網廣告的處罰裁量作出規定,能夠更好地統一執法尺度。
延伸閲讀:市場監管總局關於發佈《互聯網廣告可識別性執法指南》的公告
政策八:商務部等7部門聯合印發《零售業創新提升工程實施方案》 推動實體零售與數字經濟深度融合
11月15日,商務部等7部門聯合印發《零售業創新提升工程實施方案》 ,力爭到2029年,初步形成供給豐富、佈局均衡、渠道多元、服務優質、智慧便捷、綠色低碳的現代零售體系。工作任務包括推動場景化改造、品質化供給、數字化賦能、多元化創新、供應鏈提升等五個方面。
特別提到推動實體零售與數字經濟深度融合,形成新質生產力,提升零售效率。鼓勵零售企業聯合供應商推廣基於全球統一編碼標識(GS1)的商品條碼體系,促進數據全鏈互通、採集交換順暢。鼓勵應用數字技術優化標準流程,賦能開店佈局、進銷存管理、物流配送、防偽溯源等環節,推動信息系統等智能化升級,提升售後服務體驗。
政策九:國常會明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支持消費互聯網平台企業挖掘市場潛力
11月22日,在國務院總理李強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主要研究推動平台經濟健康發展有關工作,討論《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法(草案)》,審議通過《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草案)》。會議指出,要進一步加強對平台經濟健康發展的統籌指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壯大工業互聯網平台體系,支持消費互聯網平台企業挖掘市場潛力。
具體來看,會議指出,發展平台經濟事關擴內需、穩就業、惠民生,事關賦能實體經濟、發展新質生產力。要進一步加強對平台經濟健康發展的統籌指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壯大工業互聯網平台體系,支持消費互聯網平台企業挖掘市場潛力,強化平台經濟領域數據要素供給,促進數據依法有序跨境流動,增強平台經濟領域政策與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指出,此次推動標誌着平台經濟從 “監管為主,扶持為輔” 走向 “扶持為主,監管為輔” 的轉變。
延伸閲讀:國常會釋放平台經濟政策轉變重大信號:首次定調為新質生產力重要組成部分
政策十:《互聯網平台企業涉税信息報送規定》公開徵求意見 互聯網平台 經營者 消費者等將受新規影響
12月20日,為推動平台經濟規範健康持續發展,國家税務總局會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研究起草了《互聯網平台企業涉税信息報送規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定》),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時間為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月19日。
為進一步規範互聯網平台企業報送信息,《規定》對互聯網平台內經營者涉税信息的報送主體、報告要求、報送內容、免予報送情形等事項作出明確規定,並明確了平台企業的相關法律責任,強調應當對其報送的涉税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同時,《規定》特別明確,從事配送、運輸、家政等便民勞務活動的從業人員收入信息可不報送。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李旻分析,《互聯網平台企業涉税信息報送規定(徵求意見稿)》是國家税務總局會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為規範平台企業税收行為、確保税收徵管的準確性和全面性而制定的一項重要規定。該《規定》明確了互聯網平台企業需按照一定要求和時間節點,向税務機關報送平台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涉税信息,包括身份信息和收入信息等。
延伸閲讀:互聯網平台企業注意了!《涉税信息報送規定(徵求意見稿)》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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