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的社會保障事業雖因生產力所限,總體處於低層次水平,但保障範圍卻很全面_風聞
蜘蛛-1小时前
【本文由“天涯老唐”推薦,來自《自古以來朝廷沒有體系性的福利機制,反倒是民間會有共濟性的救助行為》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中國古代的社會保障事業雖然因為生產力所限,總體上處於低層次水平,但其保障範圍卻很全面,基本上囊括了近現代社會保障業務的主要內容。
一是棄嬰養育。自宋代設立慈幼局、嬰兒局後,歷代全嬰堂、育嬰堂之設史不絕書。清代雍正皇帝曾親書《育嬰堂碑文》,要求將廣渠門內的育嬰堂規制加以完善,號召士庶“捐資為善”,並向全國推廣,嚴飭地方官吏切實做好棄嬰養育工作,毋使墜入溝壑。這在方誌中的建置、地理和賦役等內容裏都有清晰記載。
二是助學濟困。科舉取士是我國古代選拔人才的主要途徑,學而優則仕也是舉子們夢寐以求的人生幸事。但因為家境貧窮而輟學的優秀者,也不在少數。如何救助這些貧困學子,政府與社會都非常關注。宋元以後,政府備有學田、膏火田等公產收入作為膳廩支持。直到明清時期,繁榮的廬陵文化陣營中,貧窮子弟代有巨儒名宦,並非偶然,他們往往得益於這一善舉。
三是貧病救治。無錢治病,是窮人的共同遭遇。政府和社會各界如何去拯救這些貧病者,實是從佛教寺院的善業中得到啓發的。自北宋政府大力興辦義診慈善機構後,至南宋蔚然成風,並作為地方官員重要善政加以鼓勵。
四是養老善終。老有所養是每一個人都企盼的人生結局,但總有一些人因為各自的不幸而變成鰥寡無靠。自北宋崇寧年間在常平倉下設立安濟坊、漏澤園後,以贍養鰥寡老人為宗旨的養濟院、居養院、安濟院紛紛建立。如南宋劉宰《真州居養院記》指出:“居養院以處老疾無告者,其來遠矣!”而此前朱熹《江西運司養院記》講到僅南昌延慶、崇和二門外便有多個養濟院,安置老病者。全國同類善堂如雨後春筍般湧現出來,以至吳潛《廣惠坊記》驚歎“窮州陋邑猶有所謂居安、安濟之所”。明清以後,雖然代有興廢,但以養濟院為核心的善堂義舉仍然保留完整。明代敖英《東谷贅言》記:“我朝設養院以養民之鰥寡而無告者也;惠民藥局以濟疾病之窮者也;漏澤園以葬無主之死者也。
五是理喪恤葬。中國傳統文化飽藴着悲天憫人的善德觀念,死葬相恤是自孟子呼籲“仁政”以來統治階級尋求社會安定的治道理想,北宋元豐年間政府倡建漏澤園,以示王道仁政的德澤“上昭在,下漏泉”,終於將善念變為現實,其後歷代奉為定製。而民間社會的恤葬善舉則隨着佛教的傳入,早已悄然施行。政府的主導更加引起了全社會的關注,其後民間捐建的義冢、義阡和漏澤園遍佈全國各地,極大地推動這項慈善事業的發展。
六是失業救濟。它是伴隨着商業社會的初步形成,產生了失業風險後而建立起來的。而商人為規避包括失業在內的各種生存風險,積極構建一個更加完善的保障體系,如明清蘇州碑刻《布業經義公所善舉碑》所議定的同業夥友之間互助救濟,實是與家族血緣保障系統不同的另一個保障體系,即以業緣為紐帶的社會保障,加入了失業救濟的重要內容。又如道光《旅粵江西義莊條規》記載:乾隆年間江西商人在佛山建立的江西義莊,是個商人捐建的保障體系,對於流寓南粵的江西商人,有病者給予醫治,歇業者給予生活補助,無法經營生計者給旅費遣返故里,死亡無以歸葬者義阡;歸葬者給親屬六兩喪葬銀和運棺費。[1]
七是免費教育。明朝開始開辦的全國性教育制度 [3][4]
資料來源:
[1] 淺議中國古代社會保障體系 https://www.gmw.cn/01gmrb/2001-12/04/12-286CDA6679BBC8E848256B180001C00A.htm
[2] 中國社會救助制度的變遷與評估 https://www.gov.cn/ztzl/2005-12/31/content_143826.htm
[3] 《百家講壇》 20130422 明太祖朱元璋25 興學重教 https://tv.cctv.com/2013/04/22/VIDE1366614188892836.shtml
[4] 興學之訓 https://www.shidianguji.com/mid-page/7430935869785145394
[5] 緬懷朱元璋:歷代帝王誰對義務教育投資最慷慨? https://xzx.shnu.edu.cn/9b/04/c18438a498436/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