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局】“涉企任性執法”,必須嚴查_風聞
侠客岛-侠客岛官方账号-6分钟前
“扶持一個企業我沒本事,幹垮一個企業太簡單了!”
這種渾話你聽過沒有?
一開年,針對涉企任性執法、隨意執法,兩部委同步發聲—— 7 日,國家發改委對外公佈《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指引(試行)》,明確要求“各地區不得利用行政、刑事手段違法干預經濟糾紛、侵害經營主體權益,不得超權限、超範圍、超數額、超時限查封、扣押、凍結經營主體財產,不得違法開展異地執法或實行異地管轄,依法防止和糾正逐利性執法司法活動”;
同一天,就《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格規範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司法部相關負責人指出,要“着力解決涉企行政檢查中的突出問題”。
箇中信號,相當明確。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相關部門介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格規範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圖源:新華社
一
去年底,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公佈了一起“警察私自跨省帶走企業家並索取財物”案。
根據披露,2023年5月下旬起,外省某縣公安局民警楊某某、協警佔某某為謀取個人非法利益,私自攜帶警服、手銬、執法記錄儀等警用裝備駕駛車輛,前往浙江、江蘇等地。6月,他們以“配合公安機關調查案件”為由,將企業家沈某從江蘇吳江家中帶走。行駛途中,楊某某對沈某暗示自己可以幫忙處理案件,並索要財物。沈某後來在浙江湖州跳車逃跑並報警。
這是典型的“遠洋捕撈”、牟利性執法。接警後浙江司法機關介入,最終以涉嫌濫用職權罪向法院起訴,法院分別判處楊某某、佔某某二人有期徒刑八個月、有期徒刑七個月。
當時,浙江省檢察院通報説,“趨利性執法司法嚴重損害企業產權和企業家合法權益,嚴重污染執法環境、影響司法公正、損害法治權威、破壞營商環境”。
這次,司法部負責人在解釋國辦文件時也指出,一些地方和部門執法不規範甚至不作為、亂作為的問題時有發生,涉企檢查中亂作為的問題不同程度存在,“該查的沒有查、不該查的又去亂查”。
去年11月,司法部發布了一批行政執法監督典型案例。其中山東某市的案例很典型:從2021年到2023年7月,當地某天然氣輸送公司共接受592次檢查,接待檢查人員7322人次,涉及省、市、縣、鄉四層級,多個執法領域。
設身處地想想,如此多頭高頻的檢查,讓企業怎麼正常開展生產經營工作、一心一意謀發展?
二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讓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增強信心、輕裝上陣、大膽發展,必須在制度和法律上對其合法經營與依法所得予以保障。
針對上述涉企執法和檢查亂像,《意見》明確規定,嚴禁違規實施異地檢查,最大限度減少入企檢查頻次,規範誰能檢查、誰不能檢查,嚴禁任性處罰企業,不得亂查封、亂扣押、亂凍結、動輒責令停產停業等。還有的地區明確,執法人員若執法不掃碼,商户有權拒絕檢查。
這些規定,是真正在解決企業遇到的難點痛點。事實上,從二十屆三中全會到中央政治局會議再到去年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都明確要求規範涉民營企業行政檢查,並對相關工作做出明確部署。
不是説不能檢查企業,違法犯罪的當然要查,涉及羣眾切身利益如食藥品等還要嚴查。但執法權,要限定在制度和法律的框架內。“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都很重要,只有統籌把握,才能讓企業有幹事創業的信心和激情。
可以説,從出台民營經濟促進法,到開展規範涉企執法專項行動,再到制定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指引,信號是積極而且明確的:讓企業心無旁騖謀發展,讓民營企業家有穩穩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