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於反制,是對美外交成熟的標誌之一_風聞
席来旺视角-人民日报驻外记者、国际问题专家-2小时前
昨天,2025年 1月14日,我國商務部發布公告宣示,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等有關法律,不可靠實體清單工作機制依據《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有關規定,決定將參與對台灣地區軍售的海岸間電子公司等7家美國企業採取不可靠實體清單經濟制裁措施。這是我國對美強權敢於反制的又一重大舉措。
外交制裁作為一種外交實踐早已有之,國外學術界已存在零星的研究,但國內學界尚未把外交制裁的學理內涵單獨作為研究對象。也少有研究對美國外交制裁歷史進行梳理和分析,對外交制裁作為獨立政策工具的可行性分析還比較缺乏。理論上而言,外交制裁與經濟制裁和軍事制裁並列,都屬於國際制裁的一種具體方式。從美國外交實踐來看,外交制裁可以被視為一種與經濟制裁並列的獨立政策性工具,作為美國實現其外交政策目標的常用政策性工具。
任何國家之間都會有大大小小的矛盾與摩擦。矛盾激化時,各國會採取多種形式的外交抗議以表明立場和觀點,一般分為外交交涉和外交制裁。但是,長期以來,世人看到美國的霸權霸凌形象,往往與其肆意製造制裁事端分不開,美國不僅搞外交制裁,還經常揮舞經濟制裁與軍事制裁大棒,不僅嚴重惡化中美關係乃至國際關係的氛圍,而且影響乃至阻礙國際合作的正常開展。正如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在回擊美國無端指責時曾指出的:“今天的美國外交已經淪落為恐嚇外交、謊言外交、制裁外交” 。
但是,今天的中國已徹底改變任人宰割的時代,沉寂低調了多年的中國,終於要對美國動手反制了!
2019年7月12日,在回答有關美國對台軍售的問題上,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證實:中國將對參與此次售台武器的美國企業實施制裁;
2020年7月13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宣佈,中方決定自即日起對美國“國會—行政部門中國委員會”以及美國務院國際宗教自由無任所大使等實施相應制裁;
2020年12月10日中方決定對在涉港問題上表現惡劣、負有主要責任的美國行政部門官員、國會人員、非政府組織人員及其直系親屬實施對等制裁。
2021年1月21日,中方決定對在涉華問題上嚴重侵犯中國主權、負有主要責任的28名人員實施制裁,包括特朗普第一任期班子中的蓬佩奧等。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這是我國為了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尊嚴和核心利益,反對西方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而制定的一部專門的反外國制裁法,《反外國制裁法》雖然條文不長,但為我國依法反制外國歧視性措施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撐和保障。該法明確規定:“外國國家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以各種藉口或者依據其本國法律對我國進行遏制、打壓,對我國公民、組織採取歧視性限制措施,干涉我國內政的,我國有權採取相應反制措施”。
2021年以來,中國政府已多次宣佈對有關國家的實體和個人實施相應反制措施。“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2021年12月,對4名多次散佈“反華言論”和虛假信息的美國官員實施制裁。
進入2024年,在美方加大幹涉、危害中國主權獨立核心利益的背景下,我方對美的制裁頻率明顯加快。
2024年5月22日、7月21日、9月18日、12月5日、12月27日,外交部分別發佈公告宣佈,美國近日再次宣佈向中國台灣地區出售武器,嚴重違反一箇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嚴重干涉中國內政,嚴重損害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相關條文規定,中方對涉及向中國台灣地區出售武器的多家美國軍工企業及多名高級管理人員採取反制措施。
新形勢下我們對美國反華分子開展的外交制裁,是新時代具有特色對美外交的組成部分,完全有別於美式霸凌做派,以後發制人的姿態推進,公開表達我們對美方倒行逆施的憤怒與不滿,是對美方倒行逆施的反制,是不畏強權、維護本國民族尊嚴與核心利益的正義之舉,體現了中國對美國霸權與強權政治敢於鬥爭善於鬥爭的外交風格,是中國對美外交日益成熟的重要標誌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