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多家火鍋店接連被起訴!只因門頭含有這兩個字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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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多家火鍋店被起訴,只因門店含“洞子”二字?
據封面新聞報道,近日,在重慶經營一家防空洞火鍋店的老闆夏先生稱,被同行王某起訴兩次。
第一次是在2023年7月,因為“老玖隆洞子”和王某某開的火鍋店“王牌正宗洞子老火鍋”同樣有“洞子”二字,王某某以侵害商標權為由起訴。在法院協調下,夏先生向王某某賠償經濟損失1萬元,並在餐飲服務中停止使用“洞子”商標及其近似商標。而後,夏先生將店名改為“老玖隆5號洞鮮菜火鍋”。
誰知道才一年多,2024年11月,王某某又以夏先生改名沒改徹底,在美團、大眾點評等平台上的店名依然帶有“洞子”二字而再次起訴。
夏先生將自己的遭遇拍成視頻發佈到社交媒體上,沒想到卻得到了重慶多家火鍋店老闆的聲援。不少重慶火鍋店的老闆表示,自己也有和夏先生同樣的遭遇,也被王某某起訴商標侵權。
此事在社交媒體上引發不小爭議後,封面新聞記者聯繫到了一位自稱為“王牌正宗洞子老火鍋”的老闆。對方表示,“洞子”本來和火鍋並沒有關係,是因為他們命名,才被公眾熟知。因此,“洞子”二字不能被共享使用,其他店可以叫“防空洞火鍋”,但就是不能叫“洞子火鍋”。
但是,還是有不少網友認為,“洞子”是當地常見詞彙,“洞子火鍋”只能理解為是一種火鍋店經營場地的類型,不應該作為品牌名稱來起到壟斷之用;還有網友稱,此類惡意起訴行為應該被法律制裁。
有律師表示,從法律角度來看,王某某註冊了‘洞子’及其圖案作為商標,並以此為名開設火鍋店,其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其他火鍋店未經許可使用‘洞子’或與之近似的標識,可能構成對王某某商標權的侵犯,故其訴求在一定程度上是合理的。
不過也有律師認為,隨着公眾知識產權意識的加強以及商標註冊標準進一步明確,現在在註冊實務中,“洞子”這類常見詞組由於缺乏顯著性,無法取得商標註冊。

△圖片來源:圖蟲創意
據封面新聞報道,針對“洞子”商標的爭議,夏先生已經和他的律師打算通過商標無效宣告、商標撤銷三年不使用程序,使王某某申請的“洞子老火鍋及圖”商標以及“洞子”商標被宣告無效、撤回,維護其他經營“洞子”火鍋商家的權益。
除此以外,夏先生還打算重新申請註冊“老玖隆洞子”商標,讓原來的火鍋店名重新被使用。
事實上,此類商標侵權案件時常在餐飲行業上演,並且因為相關案件太過戲劇性,經常引發社會熱議。
比如2021年,陝西潼關肉夾饃協會起訴上百家小吃店,理由是未經許可擅自使用“潼關肉夾饃”商標,要求商户賠償3-5萬元不等。如商户想繼續使用上述商標,需選擇加入協會或協會授權的企業,加盟費為9800到99800元不等。
同年,西華縣逍遙鎮胡辣湯協會起訴多家含有“逍遙”或“逍遙鎮”字樣的胡辣湯店,要求商户要麼入會每年交1000元會費,接受協會統一管理;要麼賠償3萬元到5萬元。
不過,這兩起事件均在當年以協會道歉收場。
近兩年,國家有關部門也在針對商標侵權不斷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比如去年12月,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知識產權局聯合印發《市場監管領域知識產權案件案由規定(試行)》的通知。
其中提及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10條第2款:“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註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
值得一提的是,無論是“王牌正宗洞子老火鍋”,還是“逍遙鎮”,或是“潼關肉夾饃”,都是已被註冊的商標,受到《商標法》的保護,權利人合法持有商標,都有維權的權利。
因此,紅餐網提醒餐飲創業者,餐飲創業一定要有商標保護意識。在申請商標時必須明確注意,需要查冊分析,避免與在先相似註冊商標產生衝突,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時間成本和註冊費用的浪費。
整編:紅餐網麥泳宜;編輯:李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