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現代漢字來説,拼形文字的稱謂,應該是最為恰當的_風聞
夏国民-28分钟前
漢字的本質屬性(續)
——拼形文字(第6篇)
夏國民
(上接第5篇)
下面先簡單羅列一下拼形文字和拼音文字(以英文為代表)各自的優點與缺點。
拼形文字的筆畫能夠交叉,便於構形,形態緊湊,表意簡捷,便於意會,便於分類。但是,書寫比較難,而且字面上直接看不見音的蹤影,讀音主要靠硬性記憶。
拼音文字基本上是形音一體,便於記憶,便於書寫,便於相互轉譯。但是,佔用的空間比較長,而且形式上單詞不便於按內容性質分類,或者説字面上完全看不見同類的共性。
當下,有一種流行的觀點將漢字稱為表意文字,相應地將字母文字稱為表音文字。這種稱謂表面上有一定的道理,但事實上是將二者各自的特徵臉譜化了,並不反映兩類文字的本質屬性,因為所有文字都有表意功能和表音功能。
將漢字稱為表意文字,並不確切,似乎漢字字義都能展現在字面上,其實不然。漢字在漫長的歷史演變過程中,很多字變成了多義字,不少字的形態變化也很大,表意之説涵蓋不了相當多的漢字,只是大部分漢字字面上比拼音文字的表意性要強一些而已。拿“書”與book對比一下,撇開表音性不説,二者的表意性充其量就是各自的代表,除了其構成符號不同,沒有其它區別,漢字“書”的表意性沒有優勢。
將字母文字稱為表音文字,真正是似是而非。實際上,字母文字的字面上也夾雜着少數不是用來表音的字母,況且表音只是表達出意思的一種方式,表音的目的是表意,表現方式與終極目的不能混淆,表音性強並不等於表達意思的效率就高。
綜合起來舉一個例子,拿警察與英文police或者瑞典文polis對比一下,都是“維護公共安全”的意思,僅此一個簡單例子就可以説明,“拼形文字與拼音文字”之説,更符合文字的本質屬性。
接下來探討一下將漢字稱為象形文字的合理性。
文與字的“六書之法”,是周朝早就有的説法。東漢許慎寫的“依類象形謂之文”是傳承而不是創造,是強調而不是概括,能稱之為“文”的並不限於“象形”一類,“會意、指事”也都是。在他編撰的《説文解字》裏,一共收錄了9353個漢字,註明象形或象什麼形的字是264個,根據清代朱駿聲《説文通訓定聲》的判定,書中的象形字有364個,綜合起來説,滿打滿算象形字也只是總數的一個零頭。而在《説文解字》裏,形聲字大約佔70%。
為什麼後世一直將漢字稱之為象形文字呢?細説起來有它一定的合理性。
第一,説起造字法,自古以來排第一的自然是“象形”,有先入為主的成分。
第二,在“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註、假借”六法中,選擇“象形”當代表比較合適。漢字以形見長,而且很大一部分形聲字中都有象形偏旁在裏面,其它的四個方法則都沒有“形”的代表性,若將眾多漢字整體稱之為形聲字顯然也是不合適的。
第三,歷史慣性,象形文字的稱謂一直延續了一千幾百年。
儘管如此,象形字的稱謂並不反映漢字的本質屬性,只是一個古代不得以的代稱而已。實際上,象形字的稱謂是有歷史侷限性的。
許慎編撰《説文解字》時,部首字採用的是小篆,雖然藝術性很強,但零件依然是二維線條,他所處的漢字隸變時代,楷體及其筆畫還沒有成型,後人稱漢字為象形文字就是因為前述的兩三個原因,僅此而已。
魏晉以後,楷體及其筆畫逐漸成型,意味着拼形文字已經發育成熟,其本質屬性已經完全呈現,應該説唐代漢字就完全可以稱為拼形文字。這也可以説是漢字發展的必然結果,象形文字這個代稱從那個年代起就應該是別名。
由此上溯,還可以反推,從三千幾百年前就業已成規模的甲骨文來看,它們一來到這個世界上,就以高度抽象的線條拼形出現,是完全可以稱之為二維線條拼形文字的,甚至簡稱為拼形文字也未嘗不可,因為它不僅可以是個代稱,更符合其自古就有的本質屬性。
當然,談起幾千年前先人們就創造了具有高度抽象形態的象形文字,且生命力無比強大,炎黃子孫無不感到自豪,即使説明了它只是個代稱,也無損於其本來就有的親切感。
但是,如果現在還有人別有用心地拿象形文字這個稱謂來刻意貶低現代漢字落後,執意堅持漢字應走拼音文字之路,那就好像當今之世仍拿楔形文字稱謂拼音文字一樣荒唐。
即使拿古中國象形文字與古埃及象形文字比較,前者的優勢十分明顯:線條形態高度抽象,交叉構形千變萬化,意會統領語言,應用效率極高。在這裏僅舉一例,前者的“牛”甲骨文是三根線條,後續發展出的“牛旁”加上聲旁,拼形組合能構成至少幾十個的不同漢字,本義及引申義連綿不斷,何愁不能繼往開來;而後者的“牛”字是一幅具象圖畫,即使能勉強組合表音表意,應用效率太低,註定難以為繼,窺一斑而知全豹,這也正是古埃及象形文字走向消亡的原因。
以圖畫組合拼音表意的古埃及象形文字,與以二維線條構形表意的古中國象形文字,形態是完全不一樣的,發展道路也完全不同,結局自然也就不一樣。
從下圖的幾個字就可以領會到甲骨文中的智慧。

總而言之,無論是縱向解釋漢字三千多年發展的歷史沿革,還是橫向比較多種拼音文字,對於現代漢字來説,拼形文字的稱謂,應該是最為恰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