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4商家投訴電商平台典型案例曝光——1688_風聞
网经-1小时前
2025年1月7日,依據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台“電訴寶”商家投訴通道Q4受理的全國超20家電商平台3500餘份商家投訴案例,以及電商大數據庫“電數寶”分析的數據,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例行發佈**《2024年Q4中國電商平台商家投訴數據報告》**。
報告涉及了綜合電商、直播電商、B2B、跨境電商、數字生活服務等領域,並公佈了四季度電商平台商家投訴數據及十大典型案例,通過這些投訴案例可窺見當前電商平台商家困境。其中,1688平台在Q4收到24份商家投訴,以下為1688平台商家投訴數據分析以及典型商家投訴案例。
據“電訴寶”顯示,2024年Q41688平台涉及24份商家投訴,問題類型主要集中在這四項,其中任意僅退款佔比高達62.50%,排在第一;其餘問題類型依次為:過度維護消費者(12.50%)、任意罰款(4.17%)、其他(20.83%)。
四季度,投訴1688平台的商家註冊地區TOP5依次為廣東省(37.50%)、浙江省(33.33%)、重慶市(12.50%)、江蘇省(4.17%)、山東省(4.17%)。
四季度,投訴1688平台的商家經營類目依次為3C數碼(25.00%)、珠寶配飾(8.33%)、服裝服飾(8.33%)、居家用品(8.33%)、家電(4.17%)、户外用品(4.17%)、箱包皮具(4.17%)、寵物用品(4.17%)、食品生鮮(4.17%)、運動用品(4.17%)、其他(25.00%)。
【案例一】用户投訴“1688”平台擅自“僅退款” 商家遭遇錢貨兩空困境
10月18日,重慶市的冉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其於2024年10月13日遭遇了一起不公正的僅退款事件,一位客户在2024年9月9日在冉先生所經營的店鋪中購買了一台360水冷散熱器,在使用該散熱器接近一個月後,於10月初向店鋪提出了退貨退款的要求。
冉先生表示店鋪按照常規的退貨流程進行了處理,買家在後台提交了投訴,平台客服介入。但平台客服在買家尚未退回貨物的情況下,直接做出了僅退款的決定,導致買家既保留了貨款又擁有了貨物。
冉先生認為1688平台客服在處理此事時表現出了嚴重的不公平性,忽視了賣家的合理訴求,過度偏向買家一方。冉先生認為在此次交易中,賣家並無過錯,而是買家方面存在問題,但平台卻將責任單方面強加給了賣家。冉先生的訴求是平台退回貨款,或者拿回貨物。
【案例二】“1688”平台商家被指沒有經過核實判定僅退款 平台尚未作出回應
10月23日廣東的劉先生向“電訴寶”投訴,劉先生於2024年10月23日被1688平台判定了僅退款,平台沒經過商家核實任何情況就判定了僅退款,嚴重損壞了劉先生的合法權益,要求退貨退款。
【案例三】僅退款“1688”被指以僅退款判決草率
10月28日,廣東的周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於2024年10月19日在1688電商平台經理了不合理的僅退款判定,買家下單12件,收到貨後惡意申請僅退款11件,1688客服在買家沒有提供任何憑證和沒有退貨貨物的情況下,直接判決僅退款給消費者,周先生核實發貨數量正確,沒有漏發,快遞提供的包裹尺寸和包裹重量都是沒問題的,退款成功後我們在平台上發消息聯繫消費者問清楚情況和處理此事,消費者看到消息故意已讀不回,電話也不接,侵害了周先生的權益,我的訴求是退貨退款。
【案例四】用户投訴“1688”平台小二不合理退全款判定
11月4日,廣東的李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10月15日一位買家在其阿里巴巴線上店鋪下單了門窗量尺定金2000元,雙方約定如果後續繼續合作則定金全額抵扣貨款,否則扣除800元作為服務費。然而,在安排師傅上門量尺、出圖和方案後,買家卻以只被告知外框材料厚度未告知其他結構型材的厚度為由,要求退全款。
李先生認為,公司已經盡到了告知責任。他解釋稱,買家的丈夫曾親自到廠瞭解產品,公司已在現場對產品信息進行了全面介紹,且依照國家最新標準GB/T 8487-2020,公司產品完全符合其要求。此外,李先生還指出,在門窗定製行業中,通常提到的窗户壁厚指的是主框承重部分,並不代表整個窗中所有材料的壁厚都一樣。然而,平台卻以線上訂單鏈接頁面設計為由,判定公司描述不符,並退還了買家的全款。李先生對此判定不服,並要求平台退回其800元服務費。
從網經社企業庫瞭解,1688隸屬於阿里巴巴(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成立於1999年,法定代表人為戴珊。
據“網經社企業風險評級系統”顯示,1688隸屬於浙江阿里巴巴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風險評級為R3+,公司目前所處高風險。
據“電訴寶”顯示,四季度電商平台投訴佔比依次為:拼多多(40.53%)、抖音電商(30.05%)、淘寶(22.03%)、天貓(1.78%)、京東(1.01%)、快手電商(0.72%)、1688(0.69%)、全球速賣通(0.49%)、閒魚(0.32%)、微信(0.26%)、阿里巴巴(0.26%)、美團(0.14%)、蘇寧易購(0.14%)、視頻號(0.11%)、小紅書(0.09%)、得物(0.09%)、餓了麼(0.09%)、temu(0.03%)、中免日上(0.03%)、亞馬遜(0.03%)、微信小程序(0.03%)、考拉海購(0.03%)、阿里巴巴國際站(0.03%)、飛豬(0.03%)、其他(1.01%)。
除1688外,十大典型投訴案例還涉及淘寶、抖音、快手、拼多多、微信電商、天貓、考拉海購、美團、小紅書。涉及問題包括:任意僅退款、過度維護消費者、退款問題、隨意封店等。
此外,網絡消費糾紛調節平台“電訴寶”,攜手"一帶一路"TOP10影響力社會智庫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即將發起“2025第十四屆網絡消費315調查行動”,並將發佈**《2024年度中國電商平台商家投訴數據報告》**。
附錄:
大促背後“一地雞毛”?電訴寶發起雙11網絡消費調查行動
網經社:《2024年“雙11”期間中國電子商務用户體驗與投訴數據報告》
網經社:《2024年10月中國電子商務用户體驗與投訴數據報告》
網經社:《2024年Q3中國電子商務用户體驗與投訴數據報告》
網經社:《2024年9月中國電子商務用户體驗與投訴數據報告》
【法律合規成果】
網經社在消費維權、立法等方面也取得不少成果,並得到有關部委、消協的肯定。如2020年網經社出席國家市監督總局在京召開的“互聯網企業創建無傳銷網絡平台座談會”,發佈國內首份**《中國社交電商合規研究報告》;2017年承接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委託的“跨境網購消費者權益保護課題**”;2016年承擔承接國家工商總局和浙江省工商局“全國網絡交易平台合規審查”調研課題項目;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中國消費者協會指導,與《中國消費者報》舉辦的“促進電商發展指導網絡消費”座談會上,發佈《2016年中國消費者網絡消費洞察報告與網購指南》。9月25日,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屆專業委員會專家聘任儀式暨浙江《消法》實施辦法修改座談會在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舉行。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受邀參加,並獲聘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屆電子商務專業委員會專家。
2013年,網經社受邀出席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局等舉辦的**《支付業消費權益保護研討會》,並做主題報告;發起“2010中國網絡傳銷不完全調查”,併發布中國首份網絡傳銷調查報告《2010中國網絡傳銷調查報告》**,推動國家工商總局、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等六部門聯合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