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浩豐總裁辭職,公司已被罰還有投資者索賠麻煩待解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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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吳墨 編|深海
1月24日,ST浩豐發佈關於高級管理人員變更的公告。
ST浩豐董事會近日收到總裁陳斌、副總裁戎偉偉的書面辭職報告,陳斌因已到法定退休年齡辭去公司總裁的職務,戎偉偉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副總裁的職務,辭職後陳斌、戎偉偉將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及《北京浩豐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陳斌、戎偉偉的辭職申請自送達公司董事會後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陳斌、戎偉偉未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應當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諾事項。
由於新任總裁的聘任工作尚需經過相應程序,為確保公司各項經營管理工作順利進行,公司於2025年1月24日召開了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於授權董事長代行總裁職責的議案》,同意授權公司董事長王劍代為履行總裁職責,代行總裁職責的授權時間自公司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董事會聘任新任總裁之日止。
為保證公司規範運作,根據《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聘任公司副總裁的議案》。經公司董事長、總裁王劍提名,並經董事會提名委員會事前審核通過,董事會同意聘任王凱、張磊為公司副總裁,任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五屆董事會屆滿之日止。王凱、張磊的任職資格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範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
值得關注的是,2024年11月6日,ST浩豐發佈關於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
經查明,ST浩豐存在以下違法事實:2020年,ST浩豐與富通時代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埃威航空電子有限公司、北京華航無線電測量研究所、中電科信息產業有限公司、中航空管系統裝備有限公司等5家單位開展信息系統集成業務。上述業務實質為資金融通業務,ST浩豐在上述業務中實際只履行墊資義務,並收取固定利息。ST浩豐未正確核算上述業務,虛增2020年度營業收入7312.85萬元,佔公司當年營業收入的11.43%,導致公司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北京證監局決定:一、對ST浩豐給予警告,並處以 300 萬元的罰款;二、對李繼宏給予警告,並處以150萬元的罰款;三、對高慷給予警告,並處以150萬元的罰款;四、對申暢給予警告,並處以80萬元的罰款。
對此,四川鼎眾律師事務所律師餘君告訴雷達財經,依據證券法及相關規定,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凡是在2021年4月26日至2023年12月27日期間買入,且在2023年12月27日收盤時持有ST浩豐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公號“雷助吧”(雷助碼:66)報名,免費參與索賠。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ST浩豐成立於2005年,北京鑫瑞華盛科技企業成員,位於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