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老:農村年輕夫婦婚育生活的重要支撐_風聞
哲就-刚刚
來源:關中學人
作者:西北農林科技大學黃河流域鄉村振興研究與評估中心研究生耿晨旭
催婚催生似乎是過年走親訪友期間永恆的核心話題,今年也不例外。在與親友的交談中發現,筆者所在的這個山東中部僅有600餘人的小村莊,今年嫁娶的人數和離婚的人數均有所上升。這些嫁娶的青年多半是剛到結婚法定年齡不久,那些“老大難”依舊沒有消息。選擇終結婚姻的年輕夫婦的年齡也在30歲左右。那些本覺得在子女婚育之後基本完成自己人生使命的父輩,面對早婚早育的子代,身上的擔子反而更加沉重了。
(一)被安排的早婚早育
近幾年村中有家庭矛盾的年輕夫婦的結婚和生育年齡都偏小,在22週歲左右,且婚育時間隔得非常近,未婚先孕已經變得不再稀奇。更有甚者,結婚是為了婆家拆遷,進行户口轉移,從而多分房子。為了拆遷而結婚的這位是筆者所在村莊的外嫁女,結婚時20週歲左右,剛剛符合法定的結婚登記年齡。在孃家幾乎沒幹過家務,嫁到婆家後,三天兩頭起衝突,被婆婆嫌棄“好吃懶做”。矛盾的最終爆發是在第二個兒子出生後不久,女婿甚至來到岳父家動手打人,鬧得沸沸揚揚,警察來了之後,也只是進行批評教育。之後又有數次爭吵,傳言準備離婚,後來又複合,一切歸於平靜,但孩子是岳父家在幫襯撫養。其父常言道,不要讓孩子過早結婚,讓孩子養孩子,就是火上澆油。這種極端功利且缺乏感情基礎的婚姻模式加之並不成熟的心智,無疑為年輕夫婦之後的家庭生活埋下了一定矛盾隱患,解決辦法似乎只有父輩犧牲才能換來些許安寧。也就是説,這種婚姻的主導者是父輩,早婚早育是父輩權衡過後的決定,子代缺乏自主生活的能力,是父輩決策的執行者。此種婚姻模式,唯有啃老,從父輩那裏汲取養分才能維持婚姻生活。
(二)兒女的婚事,父輩的任務
長輩催婚催生常用的一句話:什麼年齡幹什麼樣的事,二十多歲也正是婚育的年齡。也就是説,結婚不僅僅是為了兩性結合,更為重要的社會作用是養育後代,這種傾向在當下農村中的婚姻模式仍有很強的解釋力。同樣,催婚催生也是父輩這個年齡的任務,他們這個年齡該做的事。父輩的同齡人聚在一起,常説的一句話是:必須得繼續掙錢,還沒有完成任務。這裏的任務指的就是子女的婚育。隨着結婚和生養下一代的成本逐漸提升,需要父輩的幫襯成為必然趨勢。早婚早育,在一定程度上符合父輩完成自己人生任務的預期,但這種先天不足的婚姻,必須要父輩的在場才能勉強維持。據筆者觀察,村中幾乎沒有靠自己完成婚育這些人生大事的。也就説,子代即便是婚育,其參與感仍不如父輩。婚育是子代做的,可了結的心事卻是父輩的。這在一定程度上印證了流行在鄉間的“婚育之後再離婚也比大齡未婚更正常”的邏輯。

(三)啃老是早婚早育的必然結局
從親友的描述中,父輩的幫襯大致可以分為兩種模式:一種是男方母親幫忙照看孫輩,年輕夫婦打工賺錢,實際情況是僅僅能養活自身已經是很艱難,房貸基本依靠父輩去還;另一種是男方父母出錢,年輕夫婦自己照看孩子,或是孩子的姥姥幫忙照看孩子。前者牽扯到婆媳關係,會因各種生活習慣不同而摩擦不斷;後者的痛點主要集中在年輕夫婦養育孩子日益上升的成本和父輩賺錢能力逐漸下降的矛盾上。更為重要的是村中的年輕夫婦大多並沒有固定的經濟來源,過早的輟學和從小的嬌生慣養,使其在勞動力市場上缺乏競爭力,又缺乏父輩吃苦耐勞的品質,日常開支都需要父母支持,難以在社會真正立足,遑論養育下一代。在父輩難以支撐孫輩的養育成本,或者難以滿足子代的預期時,便是矛盾集中爆發之時。更為值得注意的是,矛盾的不可調和往往是在養育下一代的過程中而非開端。換言之,早婚早育完成了父輩和子代共同的人生大事,但代價是子代的啃老,甚至到了敲骨吸髓的地步。
1、“老漂”的無奈
照看孫輩的任務多半落在了男方母親身上,主要矛盾有二:一是教養下一代的生活理念不同。有一個比較典型的例子是,孩子的奶奶用嘴嚼過的黃瓜餵食孩子,孩子媽媽發現後表達不滿,但孩子奶奶不以為然,反而覺得有些矯情。但在沒有“科學養育”的經濟實力的情況下,只能被迫接受這種養育模式。另一矛盾表現在父輩的分居。孩子的奶奶在城裏幫襯子女,孩子的爺爺在老家打零工補貼家用和贍養老人。孩子的奶奶從工作賺錢轉移到照料孫輩中,是父輩收入遞減和消費支出遞增的負面效應疊加,壓力難免轉移到年輕夫婦身上,無論是夫婦之間和代際之間,摩擦出現的概率是上升的。這客觀決定了在村中的孩子爺爺並不可能賦閒在家。也就出現了打工的同時回家還要面對冷鍋冷灶,孩子的奶奶不忍心,將孩子直接帶回鄉下,子代又不樂意,無奈折中,孩子奶奶便帶着孩子在鄉間和城市來回穿梭,成為一名候鳥式生活的“老漂”可孩子一旦到了上學的年紀,面對日漸衰敗的鄉村教育,又難免爭執一番,重新考慮孩子日後成長的問題。父輩的資源在支撐子代小家庭的瑣碎中被耗盡,而子代卻並沒有發展出分析和解決這些問題的能力。這既與子代的年齡偏小有關,更與作為獨生子女被嬌生慣養有關,缺乏擔當。
2、經濟幫襯
部分父輩會選擇經濟幫襯,據説村中有父輩每月支持子代4000元。對於收入並不穩定的父輩來説,拿出這些錢並不輕鬆。大多數父輩已超過了工廠的年齡限制,僅靠土地一年幾千元難以應付。前幾年村民在建築行業賺了些錢,但基本上是夫妻檔,一旦子代進入養育階段,這類工作是難以繼續,更何況,近幾年的建築行業整體並不景氣。對於這些難以持續履行的經濟幫襯承諾,輕則導致年輕夫婦吵架離婚,更有甚者是子代對父母大打出手,嚇得其父母在村委過夜不敢回家。“貧賤夫妻百事哀”變得具象化,父輩的賺錢能力是與孫輩的成長成反比的,這也就會讓子代產生被欺騙的感覺,説好的,婚育都可以幫忙,但父輩往往變得越來越有心無力,在最需要經濟支撐的時候,兩代人的經濟狀況開始變得拮据,特別是在與同齡人的對比之中,爭吵逐漸加劇。從婆媳矛盾到埋怨父輩對自己經濟支持太少,逐漸走向離婚的結局。可這些身邊的案例似乎並沒有減損長輩們催婚催生的熱情。
反觀那些村中比較和睦的模範家庭,多半是父輩有着高額的退休金,甚至可以超過年輕夫婦二人的工資收入,生育二胎的也多半出自此類家庭。換言之,那些充滿矛盾的家庭中,父輩和子代的關係在缺乏經濟支撐的情況下是搖擺不定的;相對和諧的家庭,父輩佔據絕對話語權,子代處於依附地位,這也就不難理解,父輩在年輕夫婦生育之後,發出是養了三個孩子的感嘆了。不成熟的心智難以應對瑣碎複雜的日常生活,更反映出整體的權力並沒有從父輩向子代轉移,父輩的豐厚的經濟實力可以解決大部分家庭矛盾,留給子代充足的成長時間。對於大多數普通農村家庭來説,試錯成本極低,所謂的“成家立業”變得形式化而缺少了實際的現實意義。更有甚者,父輩掌控了子代的婚姻自由,畢竟子代的婚育生活是由父輩支撐起來的,這也是一些自身和家庭條件並不差卻被剩下的一個原因。
(四)美滿的婚姻在於兩代人的雙向奔赴
整體觀之,經濟狀況對於農村年輕夫婦婚姻狀況有舉足輕重的影響,特別是在養育後代之後,矛盾越發突出,愈演愈烈,直至婚姻終結。目前的婚姻市場中,青年在經濟層面相對被動,父輩客觀上的經濟實力和主觀上完成任務的想法共同促進了子代的早婚早育,但卻並不足以支撐子代繼續高質量養育孫輩。也就是説,通過啃老進入婚姻的年輕夫婦,在父輩資源被消耗殆盡時,也就是婚姻終結之時。當然,這種判斷缺乏一定的是數據支撐,同時也不能簡單認為離婚是一種消極的婚姻傾向,更應該看到年輕一代對於自身生活的掌控感,畢竟也有因出軌等原則性錯誤而離婚的,但關於低齡化且日漸上升的農村離婚率是需要關注和分析研究的,同時,無法對那些依靠父輩進入婚育生活的子代求全責備,更為重要的是,父輩對子代的進行支持而非控制,與子代積極探索同時增強自身應對婚育能力,二者應該是雙向奔赴的。如果子代主動選擇早婚早育來爭取父輩的資源支撐,又是另外一個需要討論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