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在日本去世,誰説24小時之內就得火化?_風聞
b卡b刷拉卡-44分钟前
轉自公眾號“這裏是東京”
女星大S在日本去世,網上眾説紛紜……

大S是2月2日早上去世的,沒有停靈3天,死後24小時就火化。
平台編輯也過來詢問:日本對於流感這類傳染病患者,要求遺體在24小時內火化,這個真的有要求嗎?

按照日本《墓地、埋火葬相關法律》,不可以在死後24小時以內火葬。(沿用古早時期,預防假死的對策)
哪怕網傳東京圈的火葬業被中國資本壟斷了,不行就是不行。

允許死後24小時以內火化的例外,也有。
比如妊娠未滿7個月的死胎;因傳染病死亡。

按日本厚生勞動省規定,感染“一類傳染病”的死者,必須在死後24小時以內火化。

厚生勞動省認定的“一類傳染病”如下:埃博拉、克里米亞剛果出血熱、天花、南美出血熱、鼠疫、馬爾堡病毒、拉沙熱。

家屬稱,大S死於流感併發肺炎。流感、新冠等屬於“五類傳染病”。
新冠疫情肆虐期間,新冠死者確實被直接從醫院太平間拉去火葬場。但疫情平息後,已經改回正常級別。
紅字部分寫着:24小時以內火葬是可能的,但並非義務。(這話是針對醫務工作者説的)

因此,如果流感併發肺炎屬實,那麼只可能是家屬方主動要求儘快火化。
“24小時以內”很可能是傳話傳出的口誤,沒猜錯的話,嚴謹説法應該是“死後剛滿24小時,就被火化”。

樸素的人之常情裏,停靈三天是為了多陪陪她,多看看她。不捨讓她24小時就肉身變骨灰。
這就是為什麼回答平台編輯時,會坦言“挺可疑”。

據説,這是拉大S一家的司機。

把時間線捋下來:
●1月29日,有咳嗽哮喘症狀
●1月29日晚,抵達箱根
●1月30日,沒出房間
●1月31日,沒出房間,半夜救護車拉走,然後送回酒店。
●2月1日,箱根,拉去一家小醫院。小醫院看不了,介紹去大醫院。
大醫院診斷為甲流,開藥,開車返回東京都內。回東京後,沒有繼續去醫院就醫。
●2月1日半夜,人不行了,叫救護車。
●2月2日早晨7點,人死了。

在日本,無論自己去急診,還是叫救護車送去急診,都不是“隨便找個醫院進去就行”。必須確認哪些醫院有夜間急診,並且可以接收病患。
一般來説,有急診部的都是綜合醫院,不會是小診所。

大S被救護車拉走那天是1月31日,週五,普通工作日,按説就是正常急診。但她是半夜,也有可能被歸類“休日及夜間的急病人”。
箱根町政府官網,“2025年1月、2月、3月節假日及夜間急診醫院”排班表。

如果以上都不能對應,可以去“小田原市休日夜間急患診療所”。

箱根町官方給的急救對策還是比較仔細周到的。雖説繁華程度、醫療能力不如東京,但人家真不是窮鄉僻壤。更何況,交通便利,一腳油門就到城裏,開個80公里就到東京了。
儘管日本的分級醫療制度令人詬病,不過把鍋全扣它頭上,不客觀。
有沒發現,真正拉垮的,是大S的丈夫、母親、妹妹等成年親人嗎?
他們不是很愛她,很在乎她,很關心她嗎?怎麼都表現得沒太把她的“咳嗽哮喘”當回事,按旅行計劃去玩。

▲據説已被刪掉的2月1日歡快跳舞視頻
她的光頭老公,講得刻薄些,伺候好富婆妻子就是他一等一的工作。
期間有那麼多次機會可以救她,通通被他們淡漠地忽視掉,生生拖到了最後。

1月31日那天半夜,叫救護車拉去急診。回來後的2月1日,先去了箱根當地的小診所。
這點比較匪夷所思。他們先去了小診所,小診所説看不了,才去的箱根當地大醫院。
國內網友可能不瞭解,日本醫院一般週日沒有門診。正常情況,會慶幸剛好趕在2月1日週六直接去大醫院,有個萬一也方便對應。
退一萬步吧,咱們是不是普遍傾向一步到位,直接去大醫院?哪有特地先去小診所的?

大S身體不好**,連司機都知道她那幾天咳嗽哮喘。急診時,到底有沒有如實告知醫生,她有哪些基礎疾病,以及目前症狀?**
説實話,個人表示懷疑。
可能①:如實告知了,但急診醫生馬虎
可能②:沒有如實告知,誤導了急診醫生
可能③:隨行導遊翻譯在這個程度的日語交流沒到位,等等

徐媽媽委託王偉忠對外表示,還要在日本辦理很繁瑣的手續,暫時不能回台灣。

大S在醫院病世,只要不存在“事件性”,那麼死亡證明很快就能開出來。然後,有死亡證明才能火化。
帶骨灰盒搭乘飛機,也不用特別手續。頂多辦登機手續時,跟工作人員溝通一下,儘量安排避免被打擾的座位。
因為曾給親人辦過,經歷過一整套流程,所以比較瞭解。只要親屬認可醫院給的“推斷死因”,不要求解剖得到確切死因的話,整個過程真的不繁瑣。

希望徐媽媽不是被當地人忽悠,手續繁瑣,費用加倍之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