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之強詞奪理(道之常)_風聞
风中解语者-1小时前
2.2.1.1(句讀)【第一章】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故:常,無慾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jiào)。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玄之又玄,眾妙之門。
2.2.1.2原文新解:道與“常”的關係。首先,開篇語。一是道是可以講授(可道)的,但也是非常難以説明白的。二是道的理論(名)是可以的著書立説(可名),但也是非常難以寫清楚的。三是我們研究過去(始)的道,就是為了更好地規劃與實踐未來(母)的道,對道的認識也都是從不認識(無名)到認識(有名)的過程,這也是難説難寫的根本原因。其次,道是可以“為”的,一是道是可以改變的(可道),它不是(非)必然發生的道(常道)。二是道的理論是可以重新描述(可名)的,它不是一成不變的理論(常名)。三是道是客觀存在,一方面,不管我們認(有名)不認識(無名)它,從“天地之始”就開始了它的演變進程,道是現實的存在;另一方面,我們認識道,就是為了生產與創造(母)更多的勞動產品(萬物)。再次,道之規律就是事物本質的聯繫,是可以認識的。一是堅持客觀性(無慾)原則,可以觀察到事物的道之規律(妙)之全過程的必然發生;二是發揮主觀目的性(有欲)原則,可以通過主觀擴大或縮小事物的範圍(繳)來確定產生道之規律的事物本質。最後,道是由眾多的道之規律構成的,也是眾多道之規律綜合作用的結果。一是從事物自身來看,道之規律與事物本質(此兩者)都是“聯繫(同)”,只不過一個是事物變化(異名)的縱向聯繫,一個是該事物內部的橫向聯繫(繳:本質),它們交織在一起來表達(同出)該事物的運動形態。二是從事物的運行來説,道與道之規律的實質是否定之肯定(玄),一方面是這種橫向聯繫肯定(同)縱向聯繫,另一方面是這種縱向聯繫否定(異)橫向聯繫。三是從事物之道的認識來講,正因為這種連續的否定之肯定(玄之又玄)形成了事物之道(眾妙)的運動軌跡,所以,道之“否定之否定”規律是道運行的最基本特徵,也正是我們認識道的關鍵(門)所在。
2.2.1.2.2強詞奪理之鑼鼓聽音
2.2.1.2.2.1【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註解了【道】含義。
2.2.1.2.2.1.1【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開篇語,這是多義詞的翻譯。首先,【(可)道】,説,講授,傳播;開篇語,一是點明瞭寫《道德經》的目的就是傳播道;二是説明道的【非常】難以理解性。其次,【名】,理論,理論體系;【可名】,理論的建立與描述;為什麼難説,是因為不是一句兩句話能夠説清楚的,所以要用理論(體系)來講課,需要人們系統性地學習。最後,【無名】,不認識;【有名】,認識;這裏講人們對道的理論認識是一個從不認識到認識的過程,一是道是客觀的存在,道決定事物的發展變化,它與人的認識或不認識都沒關係,此為【無名天地之始】的含義。二是認識來自於實踐,也能指導實踐,即生產勞動產品,此為【有名萬物之母】的含義。這裏也點出了人們學習《道德經》的目的:我們為什麼要認識道,就是人們生產勞動產品的需要,也是我們常説的“改造自然、征服自然”的需要。
2.2.1.2.2.1.2【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講道,這也是多義詞的翻譯。首先,【非】,不是,不同於;【常道】是指必然發生的道。正因為道具有可以改變性,所以人可以【為道】,即創造、生產出勞動產品。【可道】,是指道之所以不稱之為【常道】,是因為道的具有可以改變性。這一點對理解《道德經》之有為的觀點很重要。其次,【常名】,是指一成不變的理論描述;【可名】,是指道的理論之所以不稱之為【常名】,是因為其描述具有可變性。一是指人類對理論的每一次深刻認識之後,都會對該理論進行重新論述的,即當理論認識的量變積累達到了質變的時候,有關理論就會被重新描述。二是指時代的改變,需要用時代的語言來重新描述,以區別舊時代的背景理解。最後,【天地之始】,是指道的變化性,一是指有【天地】的時候,事物之道就開始演變了;二是指道的理論與道的實際演變息息相關,即今天的道是由歷史演變過來的;未來的道是以今天的道為出發點的;所以,道的理論也具有不斷更新性。【萬物之母】,一是指人們是按照事物之道來生產勞動產品的;二是指道之規律的不變性,即:儘管是歷史的認識,但也可以應用到現在;三是人們正是利用道之規律的不變性,即以確定性來創造勞動產品的。這裏也回答了道與道之規律的區別與聯繫,一是道不是【常道】,與【常】具有本質的區別;二是這種區別是改變性是指道是可以改變的,而【常】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三是道的理論雖然包括道之規律內容,但不完全等於道之規律內容,也就是説“道之規律不等於道的理論全部”。2.2.1.2.2.2【故:常,無慾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玄之又玄,眾妙之門】註釋了【常】的含義。2.2.1.2.2.2.1【故,常,無慾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講道之規律的認識方法。首先,【常】,道之規律,是指“只要條件具備了,就必然發生”的含義,道之規律具有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性,所以道之規律才能觀察到。其次,【無慾】,客觀性看待;【其】,【常】也;【妙】,必然發生性,這裏也代指道之規律。一是人們只有客觀看待,才能觀察到事物運動的全過程;二是認識必須遵循道之規律的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性。再次,【有欲】,有目的性的主觀判斷;【徼】,範圍,這裏引申“事物”內部聯繫的範圍,即本質;這是從結果找原因的方法,也是人為地通過擴大或縮小事物內部聯繫範圍的大小(本質)來確定道之規律的認識辦法。道之規律,即事物本質的聯繫。最後,人們之所以能夠觀察到道之規律,是因為【常道】概念的理解,即從事物之哲學概念上講,道之規律就是必然發生的道,我們通過對事物的觀察,是從【常道】中得出道之規律的,或者説【常道】即可以理解為抽象性事物的“道之規律”,這種抽象性可表述於現實事物,也可以表述在現實事物之內。2.2.1.2.2.2.2【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講道之規律的實質。首先,【此兩者】,是指【妙】和【徼】,即道之規律與事物本質。其次,【同(出)】,一是指道之規律與事物本質都是“聯繫”的含義,只不過一個是事物的縱向聯繫,一個是事物的橫向聯繫,而這兩種“聯繫”相互交織在一起形成了事物的運動形態;二是代表事物的同一性,是指事物經過一系列變化後還是那個事物,這是肯定性的表達,即事物之道的不變性。再次,【異名】,一是代表事物的異化性,是指事物質變成其他事物,這是否定性的表達,即事物之道的改變性;二是指事物的變化性,説【同出而異名】,同一性下的異化性表達,即事物之大的量變下的小的質變,如谷之谷種—禾—谷種的變化過程。最後,【同謂】,“一方面是指,另一方面是指”;這裏是指【同出而異名】的含義。【玄】,否定之肯定;一是指事物發展變化的過程,即:一方面,事物之道對事物本質的否定性;另一方面,事物本質對事物之道的肯定性;即事物的發展變化性。二是指否定之肯定是形成事物運動路線(趨勢)的實質。三是指事物的同一性與異化性的內容統一,即同一性下的異化性、異化性下的同一性正是事物之道的運動形式。異化性也包括脱離原事物之道產生完全新事物之道的現象,這裏是指事物之道的改變性,即變成新事物之道。這裏講述事物之道和其道之規律的統一性,都是由其【玄】決定的。2.2.1.2.2.2.3【玄之又玄,眾妙之門】,講道與道之規律的關係。首先,【玄之又玄】,是指道之“否定之否定”規律,即連續的否定之肯定,源自【同謂之玄】。【門】,竅門,關鍵所在。這裏講:要想認識事物之道,就必須理解道之“否定之否定”規律。其次,【眾妙】,道;這裏講道是由道之規律組成的,一是指道之規律組成了道的架構;二是指道之規律組成了道的過程與環節。最後,道是事物之道,對於【徼】的理解:一【徼】一事物;世界是由事物組成的,事物之間存在着相互獨立性,也存在着相互包容性;一是從相對獨立性上講,事物之道是不同的,道之規律也是不同的。二是從包容性講,一方面,某事物之道可能是另一個事物的道之規律;另一方面,某個事物的道之規律也可能是另一個事物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