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商家投訴電商平台典型案例曝光——抖音電商_風聞
网经-1小时前
2025年2月6日,依據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台“電訴寶”商家投訴通道1月受理的全國近20家電商平台1000餘份商家投訴案例,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例行發佈《2025年1月中國電商平台商家投訴數據報告》。
報告涉及了綜合電商、直播電商、B2B電商、跨境電商、數字生活服務等領域,並公佈了1月電商平台商家投訴數據及十大典型案例,通過這些投訴案例可窺見當前電商平台商家困境。其中,抖音電商平台在1月收到334份商家投訴,以下為抖音電商平台商家投訴數據分析以及典型商家投訴案例。
據“電訴寶”顯示,2025年1月抖音電商平台涉及334份商家投訴,問題類型主要集中在:任意僅退款(58.46%)、過度維護消費者(20.92%)、任意罰款(10.46%)、扣押保證金(4.92%)、強制運費險(1.85%)、隨意封店(0.61%)。
1月,投訴抖音電商平台的商家註冊地區TOP10依次為廣東省(19.39%)、浙江省(14.77%)、吉林省(12.31%)、山東省(9.54%)、河南省(8.00%)、江蘇省(5.85%)、安徽省(4.92%)、河北省(4.62%)、廣西壯族自治區(3.69%)、福建省(3.08%)。
1月,投訴抖音電商平台的商家經營類目TOP5依次為服裝服飾(30.46%)、食品生鮮(11.38%)、户外用品(10.46%)、居家用品(8.62%)、寵物用品(4.00%)。
【案例一】商家稱被“抖音”平台強制退店 要求退回199元
1月15日,抖音電商平台上一個護清潔商家武先生(易筋堂)向“電訴寶”投訴稱,其於2024年12月20日被抖音平台扣除保證金199元,用於處理店鋪23年11月的訂單(僅退款),此訂單客户沒有退貨,平台無故強行處理。武先生稱自己的店鋪在24年2月就被抖音強制退店,現在要求退回199元,抖音相關客服(工號162200)進行道歉。
武先生表示,23年11月,客户找到抖音平台客服説產品有問題,武先生提出質疑,跟抖音平台客服多次協商無果。武先生稱如果產品真的有問題的話,客户怎麼可能1年多之後來找他?
接到以上用户投訴後,我們第一時間將投訴案件移交該平台相關工作人員督辦妥善處理,抖音回覆稱:您好,現申訴複核買家反饋商品問題涉及人身傷害,已提供有效醫療憑證,故平台通過商家保證金方式賠付買家199.00無誤,感謝您的理解與支持。
【案例二】商家稱“抖音”平台隨意判罰,不顧實際情況
1月21日,抖音電商平台上一居家用品商家陳先生(洋陽揚精品店)向“電訴寶”投訴稱,其於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21日陸續被抖音電商平台不合理判罰賠付金額共計33元,並且其中有1單被判罰後又被任意僅退款金額為14.88元。 陳先生稱由於抖音平台系統問題,導致錯誤上傳的單號或者已經發貨的包裹丟失,無法把補發的包裹單號更新到店鋪後台,所以原快遞單號長時間無法更新,但是按平台規則都在第一時間和買家留言溝通了詳細情況,買家都是同意的,平台卻不考慮實際情況,和買家意願,直接判罰。
接到以上用户投訴後,我們第一時間將投訴案件移交該平台相關工作人員督辦妥善處理,抖音回覆稱:您好!您反饋的問題平台已致電您,告知處理方案。僅退款問題需要與商家確認具體訂單,商家未提供訂單號故無法協助處理,感謝您的反饋。
【案例三】商家稱“抖音”平台不合理退款損壞商品?
1月25日,抖音電商平台上一珠寶配飾商家馬先生(憶心坊)向“電訴寶”投訴稱,其於2025年1月25號在抖音遭受了不合理的退貨退款,用户於1月13日在店鋪下單購買一把紫砂壺,1月16日申請退貨退款,1.17日收到的退貨已經完全破損,壺嘴是用膠水重新粘連起來的,商家收到後立即聯繫該客户,核實發出情況,打了這個人十幾二十個電話,一直不接,快遞拒收,快遞公司也聯繫不上。於是平台強制退貨退款,開箱視頻都上傳了,但是沒用。
接到以上用户投訴後,我們第一時間將投訴案件移交該平台相關工作人員督辦妥善處理,抖音回覆稱:您好,經核查,平台已致電您,告知:商品為紫砂壺,支持7天無理由。買家以無理由為由申請退貨退款,您以退回商品影響二次銷售為由拒絕,平台介入支持買家,判定您的責任。現申訴複核該訂單商品反饋退回商品影響二次銷售,故需您72小時內提供舉證:退回商品影響二次銷售的物流證明,待您補充舉證後再次發起申訴,申訴將結合您舉證再次複核,您無法提供影響二次銷售物流有效舉證證明,故無法協助再次核實,暫時無法滿足您的訴求,抱歉未與您達成一致,給您帶來的不便非常抱歉,感謝您的反饋,祝您生活愉快。
從網經社企業庫瞭解,抖音電商隸屬於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16年,法定代表人為王迪。
據“網經社企業風險評級系統”顯示,抖音電商隸屬於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的風險評級為R3+,公司目前所處高風險。
據“電訴寶”顯示,1月電商平台投訴佔比依次為:拼多多(42.65%)、抖音電商(31.87%)、淘寶(17.08%)、京東(2.58%)、天貓(1.62%)、快手電商(0.95%)、微信電商(0.57%)、全球速賣通(0.38%)、閒魚(0.29%)、1688(0.19%)、美團(0.19%)、蘇寧易購(0.19%)、小紅書(0.19%)、唯品會(0.10%)、其他(1.15%)。
除抖音電商外,十大典型投訴案例還涉及閒魚、1688、天貓、淘寶、快手電商、小紅書、拼多多、微信視頻號、美團。涉及問題包括:任意僅退款、過度維護消費者、退款問題、隨意封店等。
此外,網絡消費糾紛調節平台“電訴寶”,攜手"一帶一路"TOP10影響力社會智庫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即將發起“2025第十四屆網絡消費315調查行動”,並將發佈**《2024年度中國電商平台商家投訴數據報告》**。
附錄:
“電商平台‘僅退款’調查行動”
《2024年電商平台“僅退款”調查報告》
《2024年Q3中國電商平台商家投訴數據報告》
《2024年10月中國電商平台商家投訴數據報告》
《2024年“雙11期間”中國電商平台商家投訴數據報告》
《2024年Q4中國電商平台商家投訴數據報告》
國內首個電商商家“僅退款”第三方投訴通道
【法律合規成果】
網經社在消費維權、立法等方面也取得不少成果,並得到有關部委、消協的肯定。如2020年網經社出席國家市監督總局在京召開的“互聯網企業創建無傳銷網絡平台座談會”,發佈國內首份**《中國社交電商合規研究報告》;2017年承接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委託的“跨境網購消費者權益保護課題**”;2016年承擔承接國家工商總局和浙江省工商局“全國網絡交易平台合規審查”調研課題項目;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中國消費者協會指導,與《中國消費者報》舉辦的“促進電商發展指導網絡消費”座談會上,發佈**《2016年中國消費者網絡消費洞察報告與網購指南》**。2024年9月25日,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屆專業委員會專家聘任儀式暨浙江《消法》實施辦法修改座談會在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舉行。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受邀參加,並獲聘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屆電子商務專業委員會專家。
2013年,網經社受邀出席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局等舉辦的**《支付業消費權益保護研討會》,並做主題報告;發起“2010中國網絡傳銷不完全調查”,併發布中國首份網絡傳銷調查報告《2010中國網絡傳銷調查報告》**,推動國家工商總局、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等六部門聯合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