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和元:未來中國經濟增長靠什麼?_風聞
gjd-1小时前
就目前的中國政治體制而言,學習當年皮諾切特治理的智利、朴正熙治理的韓國、蔣介石父子治理的台灣……進行廣泛的經濟自由化改革,無疑是確保未來經濟增長的決定性因素,是通往未來的正確之路。問題是,中國該如何進行這場經濟自由化改革呢?首先是土地制度的改革。英國經濟學家哈耶克認為,經濟秩序在本質上必定是一種賦予經濟個體自由的制度。市場經濟活動的本質必定是一種發揮經濟個體主動性,並在整體上顯現出自發競爭態勢的過程。市場經濟秩序之所以具有效率優勢,就在於它賦予經濟主體擁有活動的私域,並相應擁有經濟自由,以表明一個人的經濟行為,不受其他人因專斷意志而產生的強制狀態,它意味着個人始終存在按自己決定和計劃開展經濟活動的可能性。就目前的中國而言,將土地私有化作為改革突破口,通過土地制度改革,賦予農民遷徙自由和創就業自由、賦予農民財產權,有助於進一步擴大中產階級隊伍,以及橄欖型社會的形成。另一方面,只有這樣的政策,才能使一部分農村人口,能夠像當年的日本和台灣一樣,有創業的資本能力、有到城鎮購買住宅的能力。再在政府同等的教育、社保和其他公共服務政策的配合下,才能使國民經濟增長重新獲得人口流動和城市化推動力,使城市化得以深化。將近3億人口由流動型消費轉化為定居型消費,不僅會帶動住房消費,還會帶動工業製成品消費和其他基礎設施消費,可釋放的消費潛力巨大。 其次是國企改革。除土地改革之外,國企改革也非常必要。從終端企業來看,目前中國的確符合“自由競爭市場秩序”的要素,尤其是像房地產這樣的行業更是如此。但如果從經濟過程各部分之間的聯繫出發來探究,卻是另一種真相:人們對消費品的需求不僅影響深加工工業,而且一定程度上也決定對基本原料工業和其他一切生產要素的需求。在房地產行業,關鍵要素土地被政府徹底壟斷。同樣情況也出現在各行各行,生產要素如資金、能源、土地,無不被政府或政府控制的國有企業高度壟斷。這樣一來,哪怕是最末端的企業乃至個體户,都必須間接服從於政府的計劃和意志。因為,人們的生產和經營離不開這些要素,在“別無分店”的情況,就必然要服從於壟斷這些要素的國有企業,如石化企業、電力企業、鐵路運輸企業和銀行。而國有企業的商業行為,又直接受控於它們的計劃中心——政府。從這裏就不難發現,中國經濟的實際運行情況,近乎20世紀初德國政治家和工業家拉特瑙(Walther Rathenau)的政策主張——國家集中控制煤、鐵、電力等基礎工業,讓個別經濟獨立自由地經營機械製造、紡織等深加工和其他行業。德國弗賴堡學派經濟學家歐肯(Walter Eucken)將這種經濟政策,定義為部分集中管理經濟過程的政策。也就是説,中國這幾十年的改革,只是將經濟秩序從計劃經濟,即歐肯所描述的“完全集中管理的經濟”,向“部分集中管理的經濟”秩序進化而已,中國離真正通功易事的、自由競爭的“交換經濟秩序”還有着大距離。最關鍵的當屬進一步法治化。法治是政府行為在法律的約束之下,哈耶克明確指出:“由於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實施眾所周知的規則以外,不得對個人實行強制,所以它構成對政府機構的一切權力的限制,包括對立法機構權力的限制。”意思就是指政府在一切行動中,均受到事前規定並宣佈的規則約束——這使個人有可能確定地預見當權者在特定情況中,會如何使用強制權力,並據此來規劃個人事務。中國清華大學的錢穎一教授曾指出,法治對於經濟進一步持續增長,特別是在中等收入階段之後,還是非常重要的。他説:“一個穩定的市場經濟必須建立在法治基礎之上,不然經濟發展不可能持續、穩定。”今天的中國,經濟總量與10多年前相比,確實有了巨大發展,這也使得建立市場的法治基礎變得更重要。(作者是是中國經濟學者、財經專欄作者)
本文來自新加坡聯合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