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轉”2024電訴寶用户投訴數據出爐: 男性投訴比例近70%_風聞
网经-8分钟前
2月24日,網經社通過對“轉轉”(北京轉轉精神科技有限責任公司)2024年電訴寶受理的全年真實用户投訴案例大數據分析,公佈了“轉轉”2024年電訴寶消費評級數據、年度投訴數據及典型案例。
據網經社企業庫顯示,轉轉隸屬於北京轉轉精神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於2017年4月11日,法定代表人姚勁波。
一、轉轉用户投訴數據出爐:獲8次“建議下單”評級
據網經社旗下電商大數據庫“電數寶”監測數據顯示,2024年“轉轉”共獲得13次消費評級,8次為“建議下單”,4次為“謹慎下單”,1次為“不建議下單”,2024 年整體消費評級為“建議下單”評級 。
二、“轉轉”2024年度電訴寶投訴數據
2.1 消費問題分佈
根據網經社旗下電商大數據庫“電數寶”,“轉轉”存在問題主要為商品質量(38.776%)、退款問題(24.490%)、霸王條款(8.163%)。
2.2 投訴地區分佈
根據網經社旗下電商大數據庫“電數寶”顯示,2024年投訴“轉轉”的用户主要集中在廣東省、江蘇省、內蒙古自治區。
2.3 投訴性別分佈
根據網經社旗下電商大數據庫“電數寶”顯示,投訴“轉轉”的男性比例為69.388%,女性為30.612%。
2.4 投訴金額佔比
根據網經社旗下電商大數據庫“電數寶”顯示,用户投訴“轉轉”的消費金額主要在**1000-5000元(28.571%)、100-500元(16.327%)**區間。
三、典型案例披露
【案例一】用户稱收貨後發現存在質量問題,商家拒絕退貨
9月6日,湖北省梅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其於2024年8月28日在轉轉平台購買了一台美的洗衣機,收貨後發現存在質量問題。與商家溝通後,商家拒絕退貨,而轉轉平台也未積極處理問題,被指與商家沆瀣一氣,拖延時間。消費者擔心平台自動確認收貨,導致權益受損,呼籲有關部門對這類不良商家和平台進行嚴厲打擊,防止其繼續坑害消費者。
【案例二】用户稱轉轉平台“七天無理由退貨”遭質疑:消費者退款難,投訴無門
9月9日,廣東省鄭女士向“電訴寶”投訴稱其在轉轉平台購買手機後,因賬號綁定的手機號已註銷,無法退款。手機仍在門店未取回,多次與平台溝通無果。門店及線上工作人員均承諾聯繫,但三四天過去仍未解決。鄭女士急需用錢,對平台互相推諉、拖延處理的行為感到不滿。9月4日購買的手機至今未退貨,所謂的“七天無理由退貨”形同虛設,鄭女士呼籲大家謹慎在轉轉平台購物。
10月28日,內蒙古李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其於2024年10月15日通過轉轉平台購買了一部vivox100手機,發現實物與檢測報告不符,屏幕有氣泡,邊框有磕碰。與平台協商後,客服僅願補償50元,李先生對此不滿,要求退一賠三,但平台推脱責任,未予處理。
【案例三】用户稱實物與檢測報告不符,平台推脱責任
10月28日,內蒙古李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其於2024年10月15日通過轉轉平台購買了一部vivox100手機,發現實物與檢測報告不符,屏幕有氣泡,邊框有磕碰。與平台協商後,客服僅願補償50元,李先生對此不滿,要求退一賠三,但平台推脱責任,未予處理。
【案例四】用户稱“轉轉”一直拖延不退款
11月22日,重慶市馬女士向“電訴寶”投訴稱,她於2024年5月16日在轉轉App上購買了一台價值5968元的蘋果筆記本電腦。由於電池續航問題,平台補償了310元。2024年5月16日,重慶馬女士在轉轉App購買一台價值5968元的蘋果筆記本電腦,因電池續航問題獲310元補償。8月初電腦無法開機,10月初無法充電,兩次寄回平台維修並附檢測報告。平台同意全額退款,但10月中旬因需拷貝資料和退出Apple ID,電腦再次寄回馬女士手中。11月中旬電腦退回平台後,平台以未退出ID、郵寄時間過長等理由拒絕退款。
【案例五】用户稱退貨要求支付高額違約金
12月12日,雲南省杜女士向“電訴寶”投訴稱其2024年12月9日在轉轉平台,下單租賃一台全新電腦雷神911plus2023,租金為每個月450,買斷金額為8800。於2024年12月9日到簽約合同,當天回家拆封後發現與杜女士預期不符。便在當日要求退貨。僅拆封未使用。商家卻以全新拆封為由不可退貨,要求以合同為住需付高額違約金。
四、2024年全國數字零售消費評級榜出爐
在“2024年全國數字零售消費評級榜”中,途虎養車、找靚機、蘇寧易購、蘑菇街、轉轉、微拍堂、有贊、唯品會、抖音、紅布林獲“建議下單”評級;京東獲 “謹慎下單”評級;小紅書、萬表網、國美等獲“不建議下單”評級;淘寶、店寶寶、交易貓、天貓、閒魚、盒馬、叮咚買菜、孔夫子舊書網、快手、拍機堂、愛回收、抖店、阿里巴巴、美團優選、樸樸超市、微店、二三良作、微信視頻號等獲“不予評級”評級。
網絡消費糾紛調節平台“電訴寶”,攜手“一帶一路”TOP10影響力社會智庫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即將發起“2025第十四屆網絡消費315調查行動”,並將發佈《2024年度中國電子商務用户體驗與投訴監測報告》和《2024年度中國二手電商消費投訴數據與典型案例報告》。
行動通過:1)系列數據報告發布,辨別“刺客”平台;2)發起主題調查行動,看清網絡消費“雷區”;3)發佈315消費預警 避免霧裏看花;4)電訴寶“雲315”平台聯動千家網絡公司,為用户“保駕護航”;5)典型案例曝光,避免“重蹈覆轍”;6)全國近3000媒體記者輿論監督倒逼行業健康發展等六大方式,推動網絡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為再塑清朗網絡消費環境貢獻綿薄之力。
【法律合規成果】
網經社在消費維權、立法等方面也取得不少成果,並得到有關部委、消協的肯定。如2020年網經社出席國家市監督總局在京召開的“互聯網企業創建無傳銷網絡平台座談會”,發佈國內首份《中國社交電商合規研究報告》;2017年承接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委託的“跨境網購消費者權益保護課題”;2016年承擔承接國家工商總局和浙江省工商局“全國網絡交易平台合規審查”調研課題項目;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中國消費者協會指導,與《中國消費者報》舉辦的“促進電商發展指導網絡消費”座談會上,發佈**《2016年中國消費者網絡消費洞察報告與網購指南》**。9月25日,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屆專業委員會專家聘任儀式暨浙江《消法》實施辦法修改座談會在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舉行。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受邀參加,並獲聘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屆電子商務專業委員會專家。
2013年,網經社受邀出席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局等舉辦的《支付業消費權益保護研討會》,並做主題報告;發起“2010中國網絡傳銷不完全調查”,併發布中國首份網絡傳銷調查報告**《2010中國網絡傳銷調查報告》**,推動國家工商總局、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等六部門聯合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