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大模型前瞻:如何看待“中安建培”平台退款和誘騙陷阱?_風聞
网经-12分钟前
近日,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台“電訴寶”稱北京中安建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簡稱“中安建培”)近年來因退款難、虛假宣傳等問題頻繁被用户投訴。
出品|網經社
撰寫|DeepSeek
一、事件背景與核心爭議
據“電訴寶”統計,2025年至今在職業教育領域投訴量排名第5位,用户主要指控集中在以下方面:
誘導消費:通過“包過”“掛靠高薪”“偽造學籍”等承諾吸引用户繳費,例如承諾考後掛靠年收入達6-20萬元,或為學歷不符者偽造報考資格。
退款門檻複雜化:設置多重限制條件(如“兩年內兩次考試不過”“課程學習時長超60%”),甚至在用户滿足條件後以賬號禁用、數據丟失為由拒絕退款。
客服失聯與態度惡劣:用户反映退款申請長期無人處理,部分售後人員以“賬户凍結”“合同已籤”等理由推諉,甚至辱罵用户。
根據網經社旗下電商大數據庫“電數寶”顯示,“中安建培”主要涉嫌存在退款問題(72.727%)、網絡欺詐(9.091%)、網絡欺詐(9.091%)、退店保證金不退還(9.091%)等問題。
二、典型案例與模式剖析
2月27日,甘肅省的買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在2021年12月接到中安建培的教育培訓銷售的誘導電話後,報考了建築一造的網絡授課教程,並交納了共計6760的學費,當時銷售人員承諾考不過學費能退,並沒有説明退費需要提供3次考試證明,由於疫情前兩次考試斷斷續續本人也沒有參加,時至今日 學課期已結束,買先生聯繫了中安建培很多次,要求退費,但是他們聯繫人都百般推脱,並以沒有參加3次考試為理由,拒絕退費,現只能以投訴的方式 希望電訴寶能幫忙處理此事。
接到該用户投訴後,我們第一時間將投訴案件移交該平台相關工作人員督辦妥善處理。但截至發稿前,尚未收到中安建培的工作人員回覆。
網經社企業庫顯示,中安建培隸屬於北京中安建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為趙文超。
據“網經社企業風險評級系統”顯示,“中安建培”隸屬的北京中安建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風險評級為"R1",公司目前所處低風險。
1.技術規避與數據操控
案例:用户完成兩年考試後,平台以“無法提供課程學習截圖”為由拒絕退款,實則後台主動禁用賬號或刪除學習記錄。
模式:通過動態代碼加載、分階段索取權限等技術手段規避監管審查,同時利用數據控制權製造“用户違約”假象。
2. 資金鍊與風險轉移
案例:用户被要求額外支付“密訓班”“內部名額”費用(如12000-16600元),但培訓內容與普通班無異,退款時以“已佔用名額”為由扣除高額違約金。
模式:通過分級收費、分期退款等方式分散資金壓力,同時將風險轉嫁給用户,形成“收割-拖延-部分退款”的盈利閉環。
三、行業監管漏洞與用户維權困境
1. 法律執行與監管滯後
合同效力問題:多數用户通過微信轉賬、電子協議繳費,合同簽署流程不規範,平台常以“用户默認同意條款”為由拒絕退款,而司法實踐中電子證據認定存在難度。
跨區域監管難題:中安建培通過多地註冊子公司(如貴州、河南)分散風險,用户投訴需跨省協調,效率低下。
2. 用户信息與資金安全風險
數據濫用:部分用户反映報名後個人信息遭泄露,被境外詐騙團伙利用實施“殺豬盤”騙局。
資金流向不明:用户繳費多通過私人賬户或第三方平台,資金未納入監管賬户,增加追討難度。
3. 維權成本與心理博弈
時間消耗:用户從申請退款到最終解決平均需6-12個月,部分案例耗時超2年。
心理施壓:平台利用用户“沉沒成本”心理,以“影響徵信”“法律訴訟”等話術逼迫妥協。
四、治理建議與行業啓示
1. 強化技術監管與信用評價
動態監測:引入AI技術對教育類APP進行即時行為分析,識別“包過”“掛靠”等違規關鍵詞,並聯動工商部門實施精準打擊。
信用評級公開化:將企業投訴量、整改率納入“信用中國”公示系統,對多次違規平台實施聯合懲戒(如限制融資、招標資格)。
2. 完善法律法規與維權通道
合同規範化:強制要求職業教育機構使用標準化電子合同,明確退款條件與時限,禁止設置隱形條款。
建立綠色通道:在“12315”“電訴寶”等平台開設職業教育專項投訴入口,簡化跨區域案件處理流程。
3. 用户教育與風險防範
宣傳警示:通過短視頻、案例解析等形式普及“考證騙局”常見套路,如“掛靠高薪”“內部密卷”等。
資金託管制度:推動學費第三方託管,按學習進度分期支付,降低預付費風險。
五、結語:從個案到系統的治理升級
中安建培的案例折射出職業教育行業長期存在的“重營銷、輕服務”痼疾。2024年《職業教育法》修訂雖強化了資質審核,但執行層面仍需細化。未來,需通過“技術+制度+教育”的三維治理,將用户權益保護從被動響應轉向主動預防。正如專家所言:“唯有讓違規成本高於收益,才能終結‘收割式’商業模式。”
網絡消費糾紛調節平台“電訴寶”,攜手“一帶一路”TOP10影響力社會智庫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即將發起“2025第十四屆網絡消費315調查行動”,並將發佈《2024年度中國電子商務用户體驗與投訴監測報告》。
行動通過:1)系列數據報告發布,辨別“刺客”平台;2)發起主題調查行動,看清網絡消費“雷區”;3)發佈315消費預警 避免霧裏看花;4)電訴寶“雲315”平台聯動千家網絡公司,為用户“保駕護航”;5)典型案例曝光,避免“重蹈覆轍”;6)全國近3000媒體記者輿論監督倒逼行業健康發展等六大方式,推動網絡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法律合規成果】
網經社在消費維權、立法等方面也取得不少成果,並得到有關部委、消協的肯定。如2020年網經社出席國家市監督總局在京召開的“互聯網企業創建無傳銷網絡平台座談會”,發佈國內首份《中國社交電商合規研究報告》;2017年承接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委託的“跨境網購消費者權益保護課題”;2016年承擔承接國家工商總局和浙江省工商局“全國網絡交易平台合規審查”調研課題項目;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中國消費者協會指導,與《中國消費者報》舉辦的“促進電商發展指導網絡消費”座談會上,發佈《2016年中國消費者網絡消費洞察報告與網購指南》。9月25日,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屆專業委員會專家聘任儀式暨浙江《消法》實施辦法修改座談會在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舉行。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受邀參加,並獲聘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屆電子商務專業委員會專家。
2013年,網經社受邀出席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局等舉辦的《支付業消費權益保護研討會》,並做主題報告;發起“2010中國網絡傳銷不完全調查”,併發布中國首份網絡傳銷調查報告《2010中國網絡傳銷調查報告》,推動國家工商總局、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等六部門聯合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