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2024電訴寶用户投訴數據出爐:任意僅退款佔近40%_風聞
网经-1小时前
3月4日,網經社通過對“抖音”(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電訴寶受理的全年真實用户投訴案例大數據分析,公佈了“抖音”2024年電訴寶消費評級數據、年度投訴數據及典型案例。
據網經社企業庫顯示,抖音隸屬於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16年3月11日,註冊於北京市海淀區,法定代表人為王迪。
一、抖音用户投訴數據出爐:獲8次“建議下單”評級
據網經社旗下電商大數據庫“電數寶”監測數據顯示,2024年“抖音”共獲得18次消費評級,8次為“建議下單”,10次為“謹慎下單”,2024 年整體消費評級為“謹慎下單”評級 。
二、“抖音”2024年度電訴寶投訴數據
2.1 消費問題分佈
根據網經社旗下電商大數據庫“電數寶”顯示,“抖音”存在問題主要為**任意僅退款(39.536%)、退款問題(10.555%)、過度維護消費者(10.191%)、**霸王條款(4.413%)、惡意罰款(4.049%)、任意罰款(3.913%)。
2.2 投訴地區分佈
根據網經社旗下電商大數據庫“電數寶”顯示,2024年投訴“抖音”的用户主要集中地區為**廣東省、河北省、浙江省、河南省、**山東省、福建省、江蘇省。
2.3 投訴性別分佈
根據網經社旗下電商大數據庫“電數寶”顯示,投訴“抖音”的男性比例為85.896%,女性比例為14.104%。
2.4 投訴金額佔比
根據網經社旗下電商大數據庫“電數寶”顯示,用户投訴“抖音”的消費金額主要在**0-5萬元(59.463%)、0-100元(11.783%)、100-500元(5.960%)、**10000元以上(5.050%)、1000-5000元(4.732%)區間。
三、典型案例披露
【案例一】用户投訴“抖音”誤判處罰 多次申訴無果
4月15日,河南省劉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其在抖音小店經營裝飾配件貼畫,因客户要求發表上機圖。但被誤判出售假冒偽劣打火機,遭關店、扣款及凍結貨款。劉先生多次申訴無果,認為平台僅憑圖片片面判罰,且未在產品上架時提醒違規,而是在售出後才告知,屬“釣魚執法”,呼籲平台應公正處理,及時提醒違規,避免無理由扣款。
【案例二】用户投訴“抖音”虛假宣傳 指責平台不作為
8月13日,安徽省韓女士向“電訴寶”投訴孔氏珠寶在抖音直播虛假宣傳,誘導消費者購買珠寶並承諾回購,但韓女士購買後商家未履行回購承諾。韓女士向抖音平台申請僅退款未成功,後發起退貨退款但商家不簽收,導致貨款無法退回。商家通過多家店鋪發送貨物,部分店鋪已註銷。韓女士要求全部退款,指責抖音平台不作為,縱容詐騙。
【案例三】用户投訴“抖音”不合理的判定損害商家權益
9月1日,重慶市王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其於8月23日在抖音電商平台遭遇不合理僅退款判定。消費者購買手機屏幕後,未遵循先測試再安裝的提示,導致屏幕破裂,卻歸咎於質量問題。王先生提供證據顯示,屏幕破裂因消費者安裝失誤,但平台仍判定僅退款。王先生訴求平台退回貨款99元,呼籲保護商家權益。
【案例四】用户投訴“抖音”客服未經核實 幫客户提交描述不符品退款
9月29日,湖北省王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平台客服未核實即提交描述不符品退款,導致經營受損。事實是產品尺寸符合頁面描述15~20cm,客户期望20cm以上,提出不合理訴求。店鋪懇求平台核實事實,剔除品退數據,拒絕客户非理要求,呼籲平台防範客户白嫖行為,維護商家權益。
【案例五】用户投訴“抖音”網絡售假 要求退款商家拒絕承認
10月9日,江蘇省蔡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其於9月22日在抖音“籽玉緣”直播間購買和田玉,付款770元及郵費20元。收貨後發現為染色打磨的假籽玉,經專業人士鑑定確認。蔡先生第一時間聯繫商家要求退貨,但商家拒絕承認並拒絕退貨。
四、2024年全國數字零售消費評級榜出爐
在“2024年全國數字零售消費評級榜”中,途虎養車、找靚機、蘇寧易購、蘑菇街、轉轉、微拍堂、有贊、唯品會、抖音、紅布林獲“建議下單”評級;京東獲 “謹慎下單”評級;小紅書、萬表網、國美、拼多多等獲“不建議下單”評級;淘寶、店寶寶、交易貓、天貓、閒魚、盒馬、叮咚買菜、孔夫子舊書網、快手、拍機堂、愛回收、抖店、阿里巴巴、美團優選、樸樸超市、微店、二三良作、微信視頻號等獲“不予評級”評級。
國內知名網絡消費糾紛調節平台“電訴寶”,攜手“一帶一路”TOP10影響力社會智庫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即將發起“2025第十四屆網絡消費315調查行動”,並將發佈《2024年度中國電子商務用户體驗與投訴監測報告》
行動通過:1)系列數據報告發布,辨別“刺客”平台;2)發起主題調查行動,看清網絡消費“雷區”;3)發佈315消費預警 避免霧裏看花;4)電訴寶“雲315”平台聯動千家網絡公司,為用户“保駕護航”;5)典型案例曝光,避免“重蹈覆轍”;6)全國近5000媒體記者輿論監督倒逼行業健康發展等六大方式,推動網絡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法律合規成果】
網經社在消費維權、立法等方面也取得不少成果,並得到有關部委、消協的肯定。如2020年網經社出席國家市監督總局在京召開的“互聯網企業創建無傳銷網絡平台座談會”,發佈國內首份《中國社交電商合規研究報告》;2017年承接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委託的“跨境網購消費者權益保護課題”;2016年承擔承接國家工商總局和浙江省工商局“全國網絡交易平台合規審查”調研課題項目;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中國消費者協會指導,與《中國消費者報》舉辦的“促進電商發展指導網絡消費”座談會上,發佈**《2016年中國消費者網絡消費洞察報告與網購指南》**。9月25日,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屆專業委員會專家聘任儀式暨浙江《消法》實施辦法修改座談會在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舉行。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受邀參加,並獲聘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屆電子商務專業委員會專家。
2013年,網經社受邀出席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局等舉辦的《支付業消費權益保護研討會》,並做主題報告;發起“2010中國網絡傳銷不完全調查”,併發布中國首份網絡傳銷調查報告**《2010中國網絡傳銷調查報告》**,推動國家工商總局、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等六部門聯合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