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統一台灣,美國不存在戰略挫折_風聞
guan_17415743301419-40分钟前
縱覽國際媒體報道可以發現,美國前總統拜登任內至少5度受訪時表態稱“願出兵保台”。與拜登形成鮮明對照的特朗普,從總統大選期間至當選後,多次訪談中,一概拒答是否“保衞台灣”,同時指責台灣“搶走美國所有芯片生意”,認為後者應為美國的所謂保護支付“保護費”。在他重返白宮之後首度召開的內閣會議期間,面對媒體記者提問時重申其對台海問題態度並強調,美國會在中國大陸投資,“美國與中國大陸的關係將非常好”。
同為美國總統,而且還是前後任總統,拜登和特朗普台海政策何以相距如此之大?究其原因,在於特朗普走出了中國統一台灣,美國必然遭受在軍事、經濟和聲譽上重大戰略挫折的認識誤區。
在國際戰略學界看來,美軍第一島鏈為東北起日本羣島、琉球羣島,台灣島居中,南接菲律賓羣島、大巽他羣島的鍊形島嶼帶。在第一島鏈“封鎖鏈條”中,台灣島位於中間,起着承上啓下、中間樞紐的重要作用,掌握了台灣島就能有效遏止東海與南海的咽喉戰略通道,基本封鎖中國海域,有利於加強監控中國。
正因為台灣島就美國遏制中國而言具有極其特殊戰略地位,所以台灣一旦回過祖國懷抱,國際社會反華勢力才會錯誤認定,美國首先必然遭受軍事戰略重大挫折。

事實上,中國戰略導彈和核潛艇威懾,早已越過美國離島關島、夏威夷,覆蓋美國本土。中國北海、東海和南海三大艦隊經過國際水域宮古海峽和巴士海峽,可以到達全球任何海域執行軍事任務。何況中國第五代戰機已經將美軍戰機威脅,逼退到第二島鏈以外,取得了西太平洋制空權。更有第六代戰機率先升空,而美軍六代機概念還沒有成型。換言之,中國統一台灣,軍事上已經沒有問題,只待政治上作出決定。與此同時,美國同日本和菲律賓軍事同盟關係猶在,可以借美軍在日本琉球羣島的宮古島與久米島—沖繩島以及菲律賓巴丹羣島的軍事設施,對中國軍事動向進行探測。這就是説,中國統一前後,中美兩軍在西太平洋地區對陣局面變化,微乎其微。台灣迴歸祖國懷抱,美國軍事戰略遭受重大挫折,一派謊言而已,誤導包括中美兩國在內全世界民眾。
台灣地區2024年GDP在全球人工智能設備應用和相關半導體需求強勁增長推動下創下歷史新高,但也才51298.03億元,約7626.74億美元,在中國各省(市區)排名居第九名,在全球經濟體位居第22名。此外,台灣地區資源嚴重依賴進口,經濟嚴重依賴對外貿易。總而言之,台灣相對於2024年GDP達到29.2萬億美元的美國來説,經濟意義距離戰略層面相差甚遠。
就美國而言,非要説台灣地區在經濟上具有戰略意義的東西,非台積電莫屬。
台積電是台灣地區經濟定海神針。台積電市值在台灣股市佔比35%,逾200億度年用電量佔全台總量8%,超700億美元年營收相當於全台GDP11%,40億美元以上年納税佔全台企業所得税總額12%。
台積電僅憑在台灣地區超級權重,哪會上得了美國佛眼?美國看重台積電,看中的是台積電全球“晶圓代工一哥”地位。
台積電,全名“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TSMC)”,總部位於中國台灣新竹,由“半導體教父”張忠謀於1987年創立,是全球最大的專職晶圓製造企業。其技術説甩INTEL和三星幾條街有點誇張,但領先1到1.5個世代還是綽綽有餘。5 納米與3 納米都是其獨步武林的絕招,而且市場份額佔據全球53.4%,領先排名第二的三星37個百分點。
拜登前政府商務部長雷蒙多表示,美國目前92%高端芯片供應依賴台積電。這條供應鏈一旦斷裂,美國經濟必將受到嚴重衝擊。
所以,從2021年美國陸軍戰爭學院發佈研究報告開始,到2023年美國前國家安全顧問奧布萊恩與民主黨議員莫爾頓和2024年美國時任商務部長雷蒙多,再到2025年特朗普2.0副防長科爾比,都異口同聲放言,中國大陸一旦啓動武力統一台灣,美國會考慮直接炸掉台積電。
特朗普1.0、拜登前政府和特朗普2.0接續哄騙與恐嚇,“台獨”頭目蔡英文、賴清德掌控的台灣當局無恥強壓,台積電無奈於2020年宣佈在美國亞利桑那州建設晶圓廠的120億美元投資計劃。2023年,台積電宣佈將投資規模提升至400億美元,在美國建第二座晶圓廠。2024年初,台積電在美第一家晶圓廠開始量產4納米半導體;計劃量產3納米半導體二期晶圓廠原定於2026年投入使用,被推遲到2028年。
同年4月,台積電宣佈將投資美國計劃從400億美元擴大至650億美元,將於2030年之前在亞利桑那州開設第三家晶圓廠,生產2納米或更先進製程技術。2025年3月3日,美國總統特朗普宣佈,台積電計劃未來四年在美投資1000億美元,用於興建生產4納米、3納米和2納米半導體的3座晶圓廠、2座先進封裝廠,使其在美投資總額提高至1650億美元。
至此,美國成功掏空台灣地區戰略資產,完美實現由“台積電”向“美積電”的轉化,台灣地區經濟上對於美國僅有的所謂戰略意義業已消失殆盡。

至於中國統一台灣,國際法,多邊或者雙邊,都佐證美國聲譽上戰略挫折純屬無稽之談。
多邊國際法方面,1943年12月1日, 中、美、英三國發表的《開羅宣言》明確規定,“使日本在中國所竊取之領土, 如東北四省台灣澎湖列島等歸還中華民國”。1945年7月26日, 中、美、英三國發表敦促日本無條件投降的《波茨坦公告》強調,“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 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此後, 蘇聯也表示支持並加入《波茨坦公告》。1945年8月15日, 日本天皇裕仁通過“玉音放送”發表《終戰詔書》, “飭令帝國政府通告美、英、中、蘇四國, 願接受其聯合公告”。1945年9月2日, 《日本無條件投降書》昭告世界, “承擔忠誠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項規定之義務”。
1971年10月第26屆聯大通過的第2758號決議,完全恢復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合法席位,從政治上、法律上和程序上徹底解決了全中國在聯合國代表權問題,明確了中國在聯合國席位只有一個,不存在“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的問題。
在雙邊國際法上,1972年2月28日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美利堅合眾國聯合公報》(《上海公報》)、1979年1月1日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美利堅合眾國關於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中美建交公報》)和1982年8月17日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美利堅合眾國聯合公報》(《八一七公報》),清晰闡述了美國在台灣問題上所做的承諾。(作者:劉質新 微信公眾號《春秋明鏡》唯一創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