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班到家”2024電訴寶用户投訴數據出爐: 惡意罰款 霸王條款佔近40%_風聞
网经-1小时前
3月6日,網經社通過對“魯班到家”(薩科(深圳)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電訴寶受理的全年真實用户投訴案例大數據分析,公佈了“魯班到家”2024年電訴寶消費評級數據、年度投訴數據及典型案例。
據網經社企業庫顯示,魯班到家是一個大家居安裝及維修一站式服務平台,專注於提供安裝與維修的最後一公里服務。
一、魯班到家用户投訴數據出爐:獲16次“建議下單”評級
據網經社旗下電商大數據庫“電數寶”監測數據顯示,2024年“魯班到家”共獲得16次消費評級,16次均為“建議下單”,2024 年整體消費評級為“建議下單”評級 。
二、“魯班到家”2024年度電訴寶投訴數據
2.1 消費問題分佈
根據網經社旗下電商大數據庫“電數寶”顯示,“魯班到家”存在問題主要為**客服問題(21.053%)、惡意罰款(21.053%)、其他(15.789%)、霸王條款(15.789%)、售後服務(1.526%)**等。
2.2 投訴地區分佈
根據網經社旗下電商大數據庫“電數寶”顯示,2024年投訴“魯班到家”的用户主要集中地區為廣東省、江蘇省、江蘇市、湖南省、雲南省、河南省等地。
2.3 投訴性別分佈
根據網經社旗下電商大數據庫“電數寶”顯示,投訴“魯班到家”的男性比例為100%。
2.4 投訴金額佔比
根據網經社旗下電商大數據庫“電數寶”顯示,用户投訴“魯班到家”的消費金額主要在1**00-500元(26.316%)、1000-5000元(15.789%)、500-1000元(15.789%)、未選定金額(26.316%)**等區間。
三、典型案例披露
【案例一】用户質疑魯班到家“服務無憂”成空談?
12月12日,江蘇省劉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於2024年10月4號,上門客户家(張舟18756960942)安裝掛架。與客户掛裝電視時,客户發現屏幕損傷異常情況。 其次,薩科(深圳)科技有限公司(魯班到家)單方以“客户投訴”(私意)認為,師傅損壞,事實上無憑無據。事實客户電視損傷(保護膜氣泡)異常,也並沒有説師傅人為打砸損壞、磕碰野蠻施工行為。 事實師傅安裝過程,客户(張舟)一直在現場、溝通安裝,師傅文明施工。 再次,魯班電商直接(單方私意)認為,人為損壞、索要(賠償)金額1350元,明顯存在(欺詐行為);不合情不合理也更不合法。 同時也並不符合魯班其“自身事實”承諾“服務無憂”、“貨損無憂”的誠信商家承諾。也並不符合國家法律依據、也沒有人為損壞的事實根據。 請求貴單位,核實事實,維護營造一個良好的社會網絡、營商環境秩序,期盼儘快答覆為望。
接到該用户投訴後,我們第一時間將投訴案件移交該平台相關工作人員督辦妥善處理。對此,魯班到家反饋稱:您好,非常感謝您的反饋,小班已經幫您成功反饋,後續工作人員會盡快聯繫您,還請您最近注意下短信和來電呢。
【案例二】魯班到家”被指霸王條款要求撤銷處罰
11月14日,江蘇省的劉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其於11月 13日早上七點半左右,在魯班到家師傅版上報了一個訂單的報價,後因有事沒有關注該平台,中午11:15左右接到一個電話問劉先生什麼時候去安裝電視,這時才知道早上的報價單被僱傭了,當劉先生去魯班到家平台上準備提交預約時間時,才知道已觸發了平台的規則,超時未預約要被扣信用分,如果不同意就提交不了預約時間,劉先生在客服和人工客服都申訴過,不被採納,無法接受魯班到家平台的霸王條款!劉先生表示此單的預約時間應該在知道被僱傭且確認的情況下開始計算才合理!要求該平台撤銷對我的處罰,修改霸王條款,公開道歉!
接到該用户投訴後,我們第一時間將投訴案件移交該平台相關工作人員督辦妥善處理。對此,魯班到家反饋稱:您好,非常感謝您的反饋,小班已經幫您成功反饋,後續工作人員會盡快聯繫您,還請您最近注意下短信和來電呢。
【案例三】“魯班到家”被指訂單問題 客服態度敷衍了事
10月30日,山東省的候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六月份完工的訂單現在一直不給結款,一問客服就知道回覆反饋一下,要麼是催促一下,天天踢皮球,那麼長時間了也該結款了,幹嘛一直不給結款,商家不給結款難道平台就沒有交的擔保金先行支付嗎,有什麼理由不給結款的。
接到該用户投訴後,我們第一時間將投訴案件移交該平台相關工作人員督辦妥善處理。對此,魯班到家反饋稱:您好,非常感謝您的反饋,小班已經幫您成功反饋,後續工作人員會盡快聯繫您,還請您最近注意下短信和來電呢。
【案例四】“魯班到家”被指違規 要求補償損失
9月26日,廣東省的李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在拼多多買買的燈具,拼多多通過魯班到家平台請的的姓梁的裝燈師傳,違規使用炮釘裝燈。共裝了7個燈。導致李先生以後沒辦法換燈,炮釘撞入牆體,無法取出,支架無法拆,要取出炮釘必須破壞屋頂的牆面,挖槽才可以把炮釘取出,然後把牆面恢復到原樣需要很多工序,這樣造成李先生的損失很大,還有客廳燈安裝時,師傅用炮釘打到了電線,使燈不亮。魯班平台應負主要的責任,補償損失最少2000元
接到該用户投訴後,我們第一時間將投訴案件移交該平台相關工作人員督辦妥善處理。對此,魯班到家反饋稱:您好,非常感謝您的反饋,小班已經幫您成功反饋,後續工作人員會盡快聯繫您,還請您最近注意下短信和來電呢。
四、2024年全國數字生活消費評級榜出爐
在“2024年全國數字生活消費評級榜”中,BOSS直聘、去哪兒、魯班到家、同程旅行、萬師、智行、美團、獲“建議下單”評級;攜程獲“謹慎下單”評級;啄木鳥家庭維修、聯聯周邊遊、走着瞧旅行、飛豬等獲“不建議下單”評級;滴滴出行、餓了麼、大麥網、58同城、大河票務網貓眼電影、智聯招聘、高德等獲“不予評級”評級。
網絡消費糾紛調節平台“電訴寶”,攜手“一帶一路”TOP10影響力社會智庫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即將發起“2025第十四屆網絡消費315調查行動”,並將發佈《2024年度數字經濟系列投訴數據與典型案例報告》。
行動通過:1)系列數據報告發布,辨別“刺客”平台;2)發起主題調查行動,看清網絡消費“雷區”;3)發佈315消費預警避免霧裏看花;4)電訴寶“雲315”平台聯動千家網絡公司,為用户“保駕護航”;5)典型案例曝光,避免“重蹈覆轍”;6)全國近5000媒體記者輿論監督倒逼行業健康發展等六大方式,推動網絡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為再塑清朗網絡消費環境貢獻綿薄之力。
【法律合規成果】
網經社在消費維權、立法等方面也取得不少成果,並得到有關部委、消協的肯定。如2020年網經社出席國家市監督總局在京召開的“互聯網企業創建無傳銷網絡平台座談會”,發佈國內首份《中國社交電商合規研究報告》;2017年承接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委託的“跨境網購消費者權益保護課題”;2016年承擔承接國家工商總局和浙江省工商局“全國網絡交易平台合規審查”調研課題項目;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中國消費者協會指導,與《中國消費者報》舉辦的“促進電商發展指導網絡消費”座談會上,發佈《2016年中國消費者網絡消費洞察報告與網購指南》。9月25日,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屆專業委員會專家聘任儀式暨浙江《消法》實施辦法修改座談會在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舉行。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受邀參加,並獲聘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屆電子商務專業委員會專家。
2013年,網經社受邀出席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局等舉辦的《支付業消費權益保護研討會》,並做主題報告;發起“2010中國網絡傳銷不完全調查”,併發布中國首份網絡傳銷調查報告《2010中國網絡傳銷調查報告》,推動國家工商總局、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等六部門聯合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