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生成作品誰是真正的創作者?江蘇首例AIGC著作權糾紛案給出答案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54分钟前
央視新聞2025年03月14日 11:42:47 來自北京市0人蔘與0評論隨着人工智能技術的飛速發展,生成式人工智能在各個領域被廣泛應用,相應地AI生成內容的知識產權歸屬等也成了大家關注的問題。近期,江蘇首例人工智能生成內容著作權糾紛案由江蘇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審結,判決中明確體現:“人的獨創性智力投入”的AI生成內容受著作權保護。在這起案件中,法律是如何對“創作”進行界定的呢?
在這起著作權糾紛案中,原告林某是一名人工智能生成內容的設計者。2023年2月,他使用人工智能軟件,通過多次輸入提示詞進行“文生圖”創作,生成了夜晚東方明珠邊愛心氣球的圖片,隨後又進行了數次修改,最終在媒體賬號上發佈了名為《伴心》的作品,並在國家版權局進行了美術作品登記。

2023年11月,杭州某技術公司在社交平台多次發佈愛心氣球模組安裝視頻及圖片,與《伴心》高度相似。常熟某房地產公司在其微信推文中使用了平台上的這一圖片,並在商業區湖面內建造半個愛心氣球的立體裝置。
原告林某認為,兩名被告侵犯了其著作權,於是向常熟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林某:我先告訴被告,我説這個事情全線下架,我不予追究,但他們不認為這是侵權的行為。
法院在審查中明確,原告林某所使用的AI生成圖片的軟件用户協議約定,使用該軟件服務生成的圖片作品資產及其權利屬於用户。在對圖片迭代過程進行審查後,法院認為,林某生成的平面圖具有獨創性,體現了作者的意志。

常熟市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副庭長 胡越:如果僅提示一些簡單的關鍵詞、一次性的創作,對於生成的結果是不可控的。但是本案中和“一次性生成”的區別在於,它經過了多輪迭代的引導,以及經過人工的干預,所以最終我們認定這個平面的美術作品,它是可以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的。
胡越解釋稱,正如機器是人的工具一樣,人工智能也是人的工具,不同的是,傳統機器是代替體力勞動的工具,而人工智能則是代替腦力勞動的工具。本案所涉及的圖片作品具有鮮明的創作者烙印,其生成內容應該受法律保護。
如果AI能夠百分之百明確使用者的內心想法的話,它完全可以把那個愛心變成半心,PS的過程也通過AI來完成。本案中,AI沒有那麼聰明,不能領悟到這個作者的真正創作思路,所以還是要通過手動進行修改的,這個其實也涉及人的創作。
法院同時認定,林某的著作權應限定於該圖片,被告之一的常熟某房地產公司以“愛心”為基礎建造實體裝置行為不屬於侵權。最終,法院判決侵權方連續三天公開向林某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1萬元。案件一審判決後,雙方均未上訴,當事人已自動履行判決。

當前,AI技術正以令人驚歎的速度迅猛發展並滲透到各行各業。AI領域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也成為熱點議題之一,加強人工智能領域知識產權保護呼聲漸高。作為創作者,如何規避此類案件中的潛在法律風險?胡越建議,作者在使用AI創作過程中,要注意保留工作痕跡實現自我保護。
胡越強調,人工智能生成內容被認定為作品的前提是應當能夠體現人的獨創性智力投入,而這一案件的審結,一定程度上填補了人工智能生成內容是否受著作權保護的法律空白。
常熟市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副庭長 胡越:對於其他人生成的或者説獨立創作的作品,都應當持有一種足夠的尊重,你不能奉行拿來主義,不管這個作品是傳統的繪畫也好,還是現階段的一個AI創作的圖片也好,它畢竟不是你的,你使用它就會存在侵權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