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被判賠償代工廠3.5億,重啤表示堅決上訴_風聞
GPLP-GPLP犀牛财经官方账号-专业创造价值!昨天 22:57
作者:夏天
3月14日,重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600132.SH,以下簡稱“重啤”)公告了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對重啤與重慶嘉威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威”)合同糾紛一案的一審判決,重啤被判向嘉威賠償3.5億元。
對一審判決結果,重啤發佈公告和長篇聲明表示異議,稱公司已嚴格按照《產品包銷框架協議》(以下簡稱“包銷協議”)及其他相關協議的約定,全面履行自身責任和義務,不應再向嘉威承擔任何額外賠償責任,並決定向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同時將重新審視雙方的合作關係。
對本案的關鍵糾紛點即包銷協議,重啤還態度鮮明地表示,包銷協議嚴重犧牲了重啤的利益,極不合理。對於嘉威試圖超越協議框架範圍,攫取更多不當利益的行為,重啤絕不認可。
自雙方近年圍繞包銷協議的多次糾紛以來,重啤首次公開披露與嘉威的合作與糾紛歷史,詳細揭示了重啤在極不合理的20年包銷協議中被“寄生式吸血”的隱情。嘉威在合作的15年間,憑藉純代工廠模式便輕鬆獲得20億元利潤,遠超重啤和行業平均水平,甚至超過一線互聯網大廠,但仍不滿足,步步緊逼,試圖進一步擴大自身利益。這一披露刷新了外界的既有認知,並引發了行業的高度關注。重啤明確表示將堅決上訴,意味着該案走向和雙方糾紛,仍將持續發展。
01
重啤還原合作與糾紛真相,披露包銷協議不合理之處
重啤與嘉威的包銷協議糾紛案已持續一年多。
2023年12月,嘉威向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狀訴重啤違反包銷協議,訴訟請求金額高達6.31億元。
經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審理,3月14日,該案一審判決結果出爐,重啤被判向嘉威支付3.5億元。
對一審判決結果,重啤強烈表達異議,隨後發佈了上市公司公告,並在官方微信公眾號上發表了長篇聲明,表明了兩個核心立場:
一是公司已嚴格按照包銷協議及其他相關協議的約定,全面履行自身責任和義務,不應再向嘉威承擔任何額外賠償責任,並決定向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同時將重新審視雙方的合作關係;
二是關於與嘉威的合作關係和包銷協議,重啤的態度明確:重啤歷來產能充足,並不需要嘉威代工,而包銷協議嚴重犧牲了重啤的利益,極不合理。出於對企業發展歷史的尊重,重啤始終履行該協議,但對於嘉威試圖超越協議框架範圍,攫取更多不當利益的行為,重啤絕不認可。
重啤與嘉威的合作始於重啤的國企時代(2013年以前)。對於雙方的合作關係的演變,重啤態度鮮明地表示:“是一個持續出讓重啤利益、擴大嘉威利益的過程。特別是2009年初,正值重啤國企改制啓動、嘉士伯集團開始入股的特殊時期,嘉威與重啤簽訂了此次涉案的包銷協議,期限長達20年,進一步固化了不對等的合作關係,使嘉威在重啤改制及大股東變更後,依舊能夠鎖定長期超額利潤,不受任何影響。”
重啤表示,嘉威作為一家高度依賴包銷協議存續的工廠,沒有自有品牌、無需拓展市場、無需投入核心技術研發、且在協議下不能對外銷售啤酒產品的啤酒代工廠,在無需承擔市場風險的情況下,長期鎖定超額利潤。在協議簽訂後截至2023年的15年裏,嘉威累計獲淨利超20億元,在2023年訴訟期間,嘉威淨利潤近2億元,淨利潤率甚至高達35%,這一水平不僅遠超行業合理區間,更是重啤的近兩倍。但嘉威“得隴望蜀”,不斷訴訟施壓,試圖進一步攫取更多利益。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嘉威通過各種渠道,刻意營造“民企代表”、“被欺壓的弱者”、“民族品牌捍衞者”等形象,歪曲其與重啤的合作起源、演變及履行情況,混淆事實,誤導社會輿論。
重啤稱,2013年國企改制完成後,“新重啤”一直秉持尊重歷史、履行既有協議的原則,嚴格執行包銷協議。即便自2020年起,嘉威持續通過訴訟和輿論抹黑施壓,重啤仍然嚴格履約,未曾違背協議規定。對於嘉威的輿論誤導,重啤始終秉持理性、剋制的態度,嚴格遵循相關部門的指導,不予回應,防止嘉威製造的輿情進一步破壞重慶的城市形象和營商環境。
然而,五中院的一審判決,讓重啤深感不公。重啤在聲明中表示,一審判決“漠視了多年來重啤與嘉威每年按時結算並經第三方審計的事實,否定了重啤作為一家合法企業的自主經營權,支持了嘉威超越原有協議約定、攫取更多不當利益的行為。”因此決定堅決上訴,並向社會各界澄清事實、還原真相。
0****2
重啤5點還原合作與糾紛經過,直指嘉威寄生重啤躺賺20億尤覺不足
在重啤發佈的聲明中,以《還原真相:重啤與嘉威合作和糾紛經過》為題,用5點詳細披露了雙方的合作歷史、嫌隙經過、包銷協議的不合理緣由,表明了重啤堅決上訴的理由和立場。
第一,合作起源:國企老大哥,拯救鄉鎮企業。
重啤引用了兩則多年前的媒體報道,駁斥了嘉威此前的聲稱“為避免重慶本地啤酒品牌之間的惡性競爭,在相關領導的牽頭下,金星啤酒廠(嘉威前身,為大渡口鄉鎮企業)與重慶啤酒廠簽訂《聯合協議書》,開展啤酒包銷合作,共同做大做強‘山城’這一品牌。為此,金星放棄了廠放棄生產自有品牌‘金星’。”
報道表示“上世紀九十年代初,由於國家經濟調整,社會消費萎縮,金星產品商標又被人搶先註冊,致使產品嚴重積壓,虧損額達到500多萬元,企業面臨破產。在企業生死存亡之際,(金星啤酒廠廠長)尹興明決定‘自救’——與重慶啤酒廠進行戰略合作。”
第二,合資公司:國企重啤注入“山城商標使用權”,卻是小股東。
重啤在聲明中表示,搭上重啤之後,尹興明在重啤獲得的支持不斷升級,逐步擺脱最初代工利潤需上繳70%給國企重啤的絕對弱勢地位,成功説服國企重啤出資成立合資公司,讓國企重啤放棄控股權,由原70%的利潤分成變為持股1/3的小股東。
鑑於嘉威的唯一業務來源就是重啤,而重啤的33%股份主要是靠注入“山城”商標使用權換得。“這意味着,嘉威靠重啤賺錢,重啤卻只能拿到小部分利潤。需要特別指出的是,作為一家擁有20多家酒廠的企業,重啤本身並不需要嘉威的產能。”重啤表示,“山城”商標在上個世紀以來就是享譽全國的馳名商標。然而,當年的國企重啤竟然願意用“山城”商標使用權換取小股東地位,這種安排令人難以理解。
第三,包銷協議:趕在國企改制前簽訂,鎖定20年超額利潤。
21世紀初,重啤被列為重慶國企改制的重點項目,開始對外引資。2008年12月,丹麥嘉士伯集團作為戰略投資者入股重啤,持股17.46%。一個月之後,即2009年1月,當時仍為國企的重啤,與嘉威簽訂了包銷協議。
重啤認為,該協議的條款對嘉威極為有利,讓嘉威鎖定了未來20年的長期超額利潤,但對重啤卻極為不利,主要原因是:
一,“平進平出”,重啤無利可圖。重啤從嘉威的啤酒採購價與重啤的經銷價(即重啤賣給經銷商的價格)相同,這意味着重啤銷售嘉威代工的啤酒無利潤可言,所有市場風險由重啤承擔。
二,“同增同減”,自設立起就無獨立銷售網絡的代工廠,嘉威的產量卻綁定重啤銷售市場的增量。協議規定,嘉威的包銷量與重啤在重慶主城區的主要工廠(馬王鄉、大竹林工廠)銷量同步增減。
三,協議期限長達20年,鎖定長期超額利潤。該協議有效期至2029年1月,為嘉威提供了長期固定收益且無市場風險的盈利模式,即便未來重啤完成改制並更換大股東,仍需嚴格履行該協議。
2013年底,重啤完成國企改制,嘉士伯集團持股60%,成為絕對控股大股東,但該協議仍被“新重啤”嚴格履行。
第四,驚人利潤:寄生重啤,嘉威年躺賺2億淨利潤。
2013年底,嘉士伯集團成為絕對控股大股東,重啤完成國企改制,隨後進入高速發展期,銷量持續增長、產品結構持續優化,嘉威也隨之斬獲豐厚利益。
重啤在聲明中算了一筆賬,展示了在合作中,嘉威的“躺贏”。在簽訂包銷協議前的2008年,嘉威年利潤僅2100萬元,而到2023年,其淨利潤已增長至近2億元,翻了近10倍。2009至2023年,嘉威累計獲得的總利潤高達20.29億元,其中16.48億元是在嘉士伯控股重啤之後,佔比高達81.2%。
重啤認為,嘉威只是重啤20多家酒廠中的一家代工廠,但在2009年至2019年的10年間,其年利潤總額竟然相當於重啤的60%。即使在2015年重啤出現虧損時,嘉威仍實現了1.46億元的淨利潤,不受市場波動影響。更值得注意的是,嘉威的利潤率遠超行業水平。2023年,嘉威的淨利潤率高達35%,而重啤的淨利潤率為18.3%,僅為嘉威的一半,這個利潤率甚至超過一線互聯網大廠。
不僅於此,重啤稱,根據包銷協議的約定,嘉威向重啤支付的銷售費用固定為每噸100元,這一費用遠低於重啤實際承擔的銷售成本,重啤需長期自行補貼差額。截至2023年,重啤的銷售費用已上升至每噸845元,這意味着每銷售1噸嘉威產品,重啤需額外承擔約700元虧損。而嘉威僅是一個代工廠,所有產品均按照重啤訂單生產,從未在品牌建設、市場推廣或渠道拓展方面投入資源或做出實質性貢獻。
重啤表示:“在包銷協議下,重啤承擔市場開拓、品牌推廣和渠道建設的全部責任,同時面臨市場競爭和經營風險,而嘉威卻坐享其成,鎖定收益,毫無市場波動帶來的不確定性。這種不對等的合作模式嚴重違背市場規律,嘉威早已從代工廠蜕變為依附於上市公司的‘吸血寄生體系’,在商業史上極為罕見。”
第五,炒作“山城”:為自身利益,嘉威操作輿論、誤導公眾。
在嘉士伯入主重啤後,嘉威與重啤的矛盾日漸深重,特別是近兩三年來,嘉威指稱嘉士伯打壓、雪藏“山城”品牌的報道屢見報端。
03
重啤將堅定上訴,並重新審視雙方合作關係
一審判決後,重啤打破一直以來的沉默,用一篇長文聲明,講述了一個重慶版“農夫與蛇”的故事:雙方合作30多年間,重啤從救嘉威於存亡之際的“國企老大哥”,卻一步步被嘉威寄生、吸血。
這個故事,與近兩三年嘉威講述的故事大相徑庭。孰是孰非,雖然市場眾説紛紜,但重啤罕見地披露雙方合作和糾紛經過,為市場增添了瞭解事件真相的另一面角度。隨着重啤表示將堅定上訴,該案後續走向或存在變數,由司法給與最終判決,或將是最公正的評判。
截至當前,包銷協議還有近4年的有效期,而重啤“將重新審視雙方合作關係”的表態,也為雙方合作埋下了不確定性。
不過,重啤在聲明中重申了紮根重慶發展的決心。重啤表示,重慶開放包容的營商環境是重啤發展的根基,也是重啤與這座城市共同成長的動力。尤其是2013年完成改制後,重啤進入快速發展期,在立足重慶的同時拓展全國市場,已成長為中國第四大啤酒公司,位列重慶企業百強榜第38位,年營收近150億元,年納税約28億元,其中重慶本地營收約33億元,納税近7.5億元。未來,重啤將繼續深耕重慶,用高品質的啤酒陪伴重慶人的歡樂時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