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啤酒深夜發文 神奇的“包銷協議”到底肥了誰_風聞
金叫唤来了-声不在高,有调则名。1小时前
3月14日晚上8點,“嘉士伯中國”微信公號。重慶啤酒(600132)打破自去年8月以來的沉默,它一反常態發佈了一則長達近6000字的聲明。
該“聲明”有圖有表,標題為《重慶啤酒:堅決上訴,澄清事實,維護合法權益》。
“長篇聲明”開門見山,首先對一個剛出爐的判決表示異議,且“已決定”向重慶市高院提起上訴。
然後筆鋒一轉,深度披露了重啤被“代工廠”重慶嘉威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威”)20年期包銷協議“寄生吸血”的罕見商業合作史。
金哥通篇讀下來,感覺就像在看財經八卦小説,可謂有故事有細節有懸念,讓人浮想聯翩——類似“趕在國企改制前簽訂,鎖定20年超額利潤”、“年躺賺2億淨利潤,不受市場波動影響”的字句,就問你夠不夠炸裂?
一家上市酒企,如今為一家靠自己掙錢的“代工廠”,居然跑到社交媒體平台“曝光”、“幹仗”,也是“活久見”。
就在重啤“長篇聲明”推送之前6分鐘,金哥注意到,上市公司發佈了一個訴訟公告。重啤與嘉威合同糾紛一案的一審判決有結果了,重啤被判向嘉威賠償3.5億元。
顯然,重啤的“長篇聲明”是有備而來。
而去年8月,面對嘉威的譴責和討伐,重啤除了表示公司擁有“山城”品牌的所有權、嘉威“僅是公司的代加工廠之一”外,顯得默默“無為”,一副“他橫任他橫,明月照大江”的姿態。
彼時,嘉威在微信公號上也發佈了一則聲明。
是關於“拯救”“山城”啤酒品牌的。在“聲明”中,嘉威措辭激烈,激情悲憤:因為重啤控股股東嘉士伯“背信棄義”、“毫無商業誠信”,“山城”啤酒或重蹈天府可樂的覆轍。
這無異於是外資“打壓”民族品牌的一個指控。但重啤當時既沒有辯解,也沒有急於證明什麼。
很多人以為它理虧。確實,你自己悶聲不説,人家咋評理呢?
現在,重啤不但誓要“還原”重啤、嘉威合作和糾紛經過的“真相”,而且還擺出了要扒個底朝天的POSE,看看到底誰在説謊。

(一)“包銷協議”到底肥了誰
嘉威的前身是重慶金星啤酒廠。上世紀90年代,金星啤酒廠與重慶啤酒簽訂《聯合協議書》,開展啤酒包銷合作。
1999年,重啤集團(重慶啤酒控股股東)以“山城”商標使用權出資成立嘉威,持股33%,餘下股份由重慶鈺鑫實業集團、鈺鑫工會持有。截至目前,嘉威的股東結構未發生變化。
換而言之,嘉威是重啤參股的子公司,嘉威的控股股東是鈺鑫。而鈺鑫掌門人尹興明,正是當年鄉鎮企業金星啤酒廠的廠長。
重啤與嘉威近年來的糾紛主要事關產品“包銷協議”。
前文所述的一審判決,就是因嘉威認為重啤違反“包銷協議”約定的相關義務——擠佔了“山城”啤酒的市場份額,損害其利益——而引發。
據嘉威方2024年8月的説法,以“山城”商標使用權作價入股嘉威的重啤,“迄今已從嘉威分得6億多元的股利”。
在嘉威方看來,“重啤不能只享受權利而不承擔義務,更不能一邊以商標使用權來分得高額紅利,一邊又在扼殺‘山城’品牌。”
對此指責,重啤首次在“長篇聲明”中進行了回擊,並披露了嘉威是如何一步步傍上當時國企重啤集團並“躺賺”的。
按重啤的説法,在對嘉威利益高度傾斜的“包銷協議”下,重啤承擔市場開拓、品牌推廣和渠道建設的全部責任,同時面臨市場競爭和經營風險,而嘉威卻坐享其成。
在重啤看來,這種不對等的合作模式嚴重違背市場規律,嘉威早已從“代工廠”蜕變為依附於上市公司的“吸血寄生”,“在商業史上極為罕見”。
一切要從21世紀初重啤被列為重慶國企改制的重點項目説起。
在這個過程中,國企重啤與嘉威的合作關係也在不斷深化。2007年,當時重啤大股東重啤集團與嘉威控股股東鈺鑫簽訂戰略合作協議。根據該協議,重啤集團承諾,將確保重啤在2010年年底前與嘉威簽訂長期“包銷協議”。
2008年12月,嘉士伯作為戰略投資者入股重啤,標誌着重啤國企改制的方向已定。僅一個月後,即2009年1月,仍為國企的重啤,在重啤集團與鈺鑫的戰略合作協議框架下,與嘉威簽訂了“包銷協議”。
這是一份讓人大開眼界的“神奇”協議!
根據協議,重啤從嘉威的啤酒採購價與重啤的經銷價(即重啤賣給經銷商的價格)相同,這意味着重啤銷售嘉威代工的啤酒無利潤可言,但所有市場風險由重啤承擔。
其次,嘉威自設立起就是一家無獨立銷售網絡的“代工廠”,但它的產量卻綁定重啤銷售市場的增量。
第三,協議期限長達20年,有效期至2029年1月。這意味重啤完成國企改制後,無論最後誰操盤,該協議都要被“新重啤”嚴格履行。
這着實讓人很迷惑!要知道,作為一家擁有20多家酒廠的企業,重啤本身並不需要嘉威的產能,但嘉威的唯一業務來源就是重啤。
另外,“山城”商標在上個世紀以來就是享譽全國的馳名商標。眾所周知,品牌是所有消費公司特別是酒企最重要的資產。然而,當年的國企重啤竟然願意用“山城”商標使用權換取嘉威的小股東地位。
憑什麼要讓嘉威賺大頭呢?很多人看不懂。
殊不知,1999年嘉威成立之前的金星啤酒,是需上繳70%利潤給國企重啤的。那時,金星啤酒與重啤還沒有資本合作——金星只是代工廠,沒有自己的品牌,也不能自行銷售產品。
誰會想到,金星啤酒私有化後,尹興明不但成功説服國企重啤放棄利潤的“三七開”,還讓其放棄了控股權,變成了一個小股東。
對國企重啤而言,這真的是一筆好買賣嗎?
據重啤在“長篇聲明”的披露,在簽訂“包銷協議”前的2008年,嘉威年利潤僅2100萬元,而到2023年,其淨利潤已增至近2億元,翻了近10倍。
2009-2023年,嘉威累計獲得的總利潤高達20.29億元,其中16.48億元是在嘉士伯控股重啤之後。
對比來看,嘉威只是重啤20多家酒廠中的一家“代工廠”,但在2009-2019年的十年間,其年利潤總額相當於重啤的60%。即使在2015年重啤出現虧損時,嘉威仍實現了1.46億元的淨利潤。
嘉威的買賣,風生水起。與之對應的,是重啤的人困馬乏。
根據“包銷協議”約定,嘉威向重啤支付的銷售費用固定為每噸100元,但這一費用遠低於重啤實際承擔的銷售成本。
截至2023年,重啤的銷售費用已上升至每噸845元,這意味着每銷售1噸嘉威產品,重啤需額外承擔約700元虧損。
(二)掀開嘉威的真實面紗
有一個問題值得探究,嘉士伯在入主重啤的時候,有沒有對嘉威的“包銷協議”提出意見呢?是沒重視,還是“摸石頭過河”,用時間換空間?
一個不可否認的事實是,現在雙方的矛盾日益公開化。
一個對外宣稱只要嘉威永久存續,就永久擁有“山城”啤酒商標使用權,並表示20年協議期滿後可自行生產、銷售“山城”啤酒;
一個不得不尊重企業發展歷史,但又對“寄生吸血”的合作,早已心存芥蒂。
在去年8月嘉威率先公號發文“譴責”嘉士伯對“山城”啤酒品牌進行了“全面封殺和系統打擊”之前,兩家的官司訴訟已是此起彼伏。
那麼,“山城”啤酒品牌到底有沒有瀕臨消亡呢?
此番,在“長篇聲明”中,重啤也作了肯定回覆。據其披露,2023年,“山城”品牌銷量超過16萬噸。在行業整體下滑5.6%的背景下,2023年銷量較2019年反而增長了17%。
有心人可能會問:重啤2023年年報中的“山城”啤酒和其它經濟型啤酒,銷量可是才9.84萬噸,這16萬噸又從何而來?
其實,“山城”品牌不光有經濟類產品,也有主流類產品。“山城”主流類的銷量,只是沒有在2023年年報中單獨列出來。
這話什麼意思呢?年報標註的是主要代表品牌,“山城”屬於經濟檔的主要代表品牌,但是並非在其他檔次沒有銷量。
重啤在聲明中同時指出:品牌策略的變化,並非企業單方面決定,而是市場和消費者共同選擇的結果。
過去,“山城”品牌主打大眾市場,銷量一度遠超“重慶”品牌。現在“重慶”銷量逐步超越“山城”,這與近年來重慶城市美譽度的持續提升,以及啤酒行業高端化趨勢的到來,有莫大關係。
目前,重啤在重慶市場的銷量中,80%來自“重慶”和“山城”兩大本土品牌,國際品牌僅佔20%。
明眼人都看得出,本土品牌並不存在所謂被“打壓”一説。
重啤在澄清事實的同時,對於“山城”商標的問題,也給出了自己的看法。
之前,來自嘉威的人士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重啤把‘山城’啤酒商標使用權作為股份出資的那天起,整個商標的命運就不能只有所有權者説了算。”
在該人士看來,“保護和發展好民族品牌‘山城’啤酒,是大家的共同心聲。”而嘉威對“山城”啤酒的振興發展、發揚光大,“負有不可推卸的歷史責任”。
對此,重啤在聲明中特別強調到,其對“山城”品牌擁有無可置疑的完整所有權。嘉威所謂的商標使用權,重啤認為是與“包銷合作關係”緊密捆綁的。“包銷協議”到期後,嘉威的商標使用權自然也隨之終止。
頗具戲劇性的是,據重啤披露的信息,嘉威還曾多次向重啤書面提出減少或停止代工“山城”品牌,希望轉為代工利潤更高的“重慶純生”、“樂堡”。
一切敍事,都只是工具。利益在哪裏,敍事就指向哪。
嘉威的“情懷”和虛張聲勢,可以説被重啤在“長篇聲明”中扒得體無完膚。
金哥注意到,重啤甚至還挖出了《重慶日報》1992年7月2日的頭版報道,以證明當年重慶金星啤酒廠與重啤的合作,絕非現在部分媒體所描述的“為避免不正當競爭”所以深明大義地開展包銷合作的;轉產“山城”啤酒,也不是輕飄飄一句按協議要求所以自願放棄自有“金星”品牌的。
重啤的反擊很“江湖”,它只想用事實和細節來掀開嘉威的真實面紗。
而把一家外資酒業巨頭逼急成這樣,金哥必須承認,嘉威也是有兩三把刷子的。
只是嘉威可能忘了:當你凝視深淵時,深淵也會凝視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