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誠從來都不是愛國者,而是一個“吸血鬼”!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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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天涯補刀
3月4日,李嘉誠控制的長江和記實業有限公司在港交所發佈戰略重組公告,宣佈與貝萊德(BlackRock)牽頭的財團達成原則性協議,出售其全球港口業務核心資產,包括巴拿馬兩個港口的權益。
根據公告,長和擬向該財團全數出售持有的和記港口控股(HPHS)及和記港口集團控股(HPGHL)股權,二者合計控制着和記港口集團80%的全球權益。標的資產覆蓋亞歐美洲23個國家的43個港口,涵蓋199個泊位及配套的智能碼頭管理系統、全球物流網絡等核心資源。
隨後,長和股票連續兩日暴漲。

這件事發生以後,香港《大公報》刊發了一篇題為《偉大的企業家都是錚錚愛國者》的評論文章,這樣説道:
無論何時何地何種情況,偉大的企業家從來不是冷血投機的逐利者,而是熱誠傲骨的愛國者!商場如戰場。那些在民族史冊上熠熠發光的偉大的企業家,無一不像偉大的將軍,堅定勇敢地維護國家利益、民族大義。他們將自己和企業前進的羅盤對準祖國的星辰,與自己的人民同呼吸、共命運,因此才名垂青史,為後世景仰。
……
歷史和現實都提示處於風口浪尖的企業家們,面對美國的強權霸凌,唯有堅定地與國家站在一起,勇敢鬥爭,才能保家衞國,才能贏得尊嚴、守住清譽。反之,如果看不清美國那些政客“既要錢、更要命”的本質,選擇與之共舞、倒行逆施,或許一時可做成“大刁”、賺到大錢,但最終是沒有前途的,更會背上歷史罵名的。

從這篇文章,我們就可以看出《大公報》對李嘉誠這個人定性了:李嘉誠是一個非常厲害的危險人物(即文中所説的“大刁”),沒有家國情懷,他只是一個冷血的投機客,最終必會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3月15日,中國駐香港聯絡辦公室、國務院港澳辦都轉載了《大公報》的這篇文章。

説實話,在中國官媒轉載這篇文章之前,我是不敢寫他的,因為搞不懂這背後是否有政治考量,也不確定這背後是否有我們不知道的東西——要是因為不懂、不知道而冤枉了一個“好人”,那我會於心難安的。但是,目前基本清晰了,這背後沒有更深層次的考量,李嘉誠就是一個投機客。
那麼李嘉誠的行為合法不合法?他為何要賣出那麼多的港口?對中國又有什麼影響?
今天我們就和大家説説這件事。
我們從事件的本身來看,李嘉誠賣出那麼多港口應該是合法的。但是,我認為,對於一個有良知的人來説,並不是所有合法的事情都能做的,因為有一種東西比法律更大——道德。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道德才是最大的“法律”。
有人曾説過一句非常經典的話:如果一個人標榜自己遵紀守法,這個人完全有可能是人渣。
我們給大家舉一個非常常見的例子。
我生長在農村,老一輩人的思想非常的保守,他們普遍認為兒子才是自家人,女兒只是外人(古語云: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
有一對夫妻為了要一個兒子,一連生了五個女兒,直到兒子出生以後才停止。這對夫妻有了兒子以後,什麼好東西都給了兒子。
很快,閨女們都結婚了,兒子也成家了。這對夫妻異常疼愛自己的小兒子,把自己最好的東西都給了他——自己省吃儉用才存下來的錢,大部分都給了兒子買房了;害怕兒子在城裏吃得不好,每次兒子和兒媳回來,他們都把自己種植的最好的大米、自己養的雞和雞蛋等裝滿一車……
但是,他們對待女兒就完全不一樣了——農忙的時候,害怕耽誤兒子掙錢,就讓閨女和女婿來幫忙;過年殺豬,閨女分到豬肉都要拿錢買,閨女們很孝順,一般給的錢都要比市場價高好幾倍……
當然了,我們沒有批評那對老夫妻的意思,畢竟那個時代人的思想就是這樣的。
老夫妻身體健康的時候,兒子、兒媳、孫女和閨女們也都挺孝順的。但是隨着年紀的增長,兩位老人的身體也越來越差了。由於年紀太大,有一天,老頭摔了一跤,一個多星期後就去世了。由於老頭去世得非常快,所以子女們間並未出現什麼矛盾。但是,不久後,老太太又摔了一跤,癱瘓了,只能躺在牀上需要人照顧……
這個時候,矛盾就開始逐漸地出現了:女兒們認為,老人之所以非要生出個兒子後才罷休,就是因為“養兒為防老”,而且老人把所有的東西都給了兒子,所以兒子應該承擔主要贍養義務。但是,兒媳婦和孫女卻認為,大家都是老人的子女,理應平均承擔贍養的義務。
於是,雙方的矛盾就產生了,最後徹底鬧翻臉了。
從法律的角度來説,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與財產分配無關,即使父母將財產全部贈與兒子,女兒仍須履行贍養責任,包括經濟支持、生活照料等。但是,從道德角度來説,兒子和兒媳應該承擔主要義務,女兒們甚至不用承擔任何義務(完全看女兒們自己的心意)。
其實,我也有這種思想。前幾年,我媽生病動了一個大手術,花了近30萬,我沒有要我妹妹拿一分錢,我們不僅沒要她一分錢,而且還在很多方面力所能及的補償她。比如,在她買房的時候我們還支持了她十幾萬(小時候家裏特別窮,而那時還沒有九年義務教育,根本無力承擔兩個孩子上學的費用,所以我妹初二就輟學去打工了,我和父母一直覺得有愧疚)。
就這樣,原本還算和睦的一個大家庭弄到姐弟之間甚至打了起來,也沒人願意照顧癱瘓在牀上的老人。
這不是一個“故事”,而是發生在我身邊的一個真實的事情。
我是如何看待這件事的?
我認為兒子確實要承擔起主要贍養義務,至於女兒們可以根據自己家庭情況、根據自己的心意做一些事,因為道德大於法律——在那個年代,在老人們的概念中,養兒就是為了防老的,他們也確實將自己的所有幾乎都給了兒子。
為什麼要和大家説這件事?
因為這件事和李嘉誠的行為有共性的地方——從法律角度來説,李嘉誠賣出23個國家的43個港口似乎沒有太大問題,但是從道德角度來説,問題就大了。
李嘉誠生在中國、長在中國,依靠中國的發展,他才能賺到那麼多錢——要是他出生在非洲,就算他再有本事也不可能賺到這麼多錢;要是他生在一個戰爭動亂頻繁的國家,説不定早死了……
依靠中國,李嘉誠才能聚集起如此龐大的財富,但是他卻“不犯法”的做了很多危害國家和民族利益的事情。
那麼,李嘉誠出售那麼多港口到底可能會對中國產生什麼樣的危害?
事實上,中共中央港澳辦公室、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在《莫天真 勿糊塗》這篇文章中就説得很清楚了。

下面我們就把這篇評論文中的主要意思用大家都能理解的語言描述下。
2024年政府報告顯示,中國已成為15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主要貿易伙伴。如此多的貿易伙伴就意味着中國要大量的進口和出口,而巴拿馬運河就是中國和美國、墨西哥、巴西、阿根廷等國家貿易的最重要樞紐。
下圖是5000箱以上集裝箱的熱力軌跡圖,從圖中我們明顯看出:中國出售到墨西哥、巴西和阿根廷的一些重要大宗商品都要經過巴拿馬運河。同樣,巴西出口到中國的鐵礦石、阿根廷出口到中國的大豆等,也主要依靠巴拿馬運河。

如果美國控制了巴拿馬運河,並且不讓中國的運輸船隻經過巴拿馬運河會怎麼樣?
那時,中國的運輸船隻就只能繞道南非的好望角了。
如下圖:正常情況下,中國商家從巴西進口鐵礦石,裝船後從巴西港口出發,經過巴拿馬運河進入太平洋,然後運輸到中國沿海地區的港口。一旦美國不讓中國船隻經過巴拿馬運河,那麼中國的運輸船隻就只能從巴西港口出發,經過大西洋到達南非好望角,然後穿過印度洋經過馬六甲海峽,最後通過南海到達中國沿海港口。

中國的很多貨船之所以經過巴拿馬運河是因為巴拿馬運河航線是連接太平洋與大西洋的最短路徑,尤其適合對時效敏感的電子產品、汽車等高附加值貨物。一旦中國貨船無法經過巴拿馬運河而繞道南非好望角的話,需增加約40%的航程,導致燃油成本上升20%-30%,且船期延長會增加供應鏈管理成本。
例如一艘20萬噸級貨輪繞行好望角需多消耗約5000噸燃油,成本增加超300萬美元,遠高於巴拿馬運河通行費的約75萬美元/次。另外,繞道南非好望角還要多花12-15天的時間,而時間就是金錢。
中共中央港澳辦公室、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在《莫天真 勿糊塗》這篇文章中這樣説道:
巴拿馬運河是全球航運的咽喉要道,全球6%的海運貿易經此通行,中國商船貨運量佔比達21%,是中國與拉美、加勒比地區貿易的核心要道。巴拿馬運河被“美國化”“政治化”後,美國一定會將之用於政治目的,推行自己的政治議程,中國在此的航運貿易勢必受制於美。美國一旦實施諸如選擇性限流、加徵“政治附加費”等手段,中國企業的物流成本與供應鏈穩定性將面臨很大風險。
……
這絕非危言聳聽,根據美國政府一項行政命令草案,其已計劃向中國有關船隻收取特別停靠費用,並將敦促盟友也採取類似措施,否則將遭到報復。如果美國的種種算計得逞,必然會對中國的造船、航運、外貿乃至共建“一帶一路”造成衝擊,也勢將直接影響香港鞏固提升國際航運、貿易中心地位,並威脅、破壞全球正常的航運、貿易秩序和安全。
那麼,另外一個問題就誕生了:如果李嘉誠就是不賣出港口,美國強行吞併李嘉誠的港口怎麼辦?李嘉誠豈不是要虧大了?
這就涉及到另外一個問題了:如果李嘉誠就是不賣出自己的港口,美國強行吞併了他的港口,那麼美國的行為就是非法的,那時中國就有很多報復手段可以用,也可以讓全世界看到美國的醜惡嘴臉。但是,李嘉誠將港口賣給美國企業的性質就完全不一樣了,那就成了合法的了,中國政府和世界也沒啥可多説的了。
就算美國是超級大國,是全球霸主,但它也遠沒有到能無法無天的地步,否則美國的貝萊德財團為何要花228億美元從李嘉誠手中買下那麼多港口?
美國之所以沒有直接搶,貝萊德之所以願意花228億美元,就是不想給世界留下太多“無法無天”的印象——合法拿到港口的綜合代價肯定要比強搶要低很多,否則貝萊德財團絕對不會花那麼多錢。
李嘉誠將港口賣掉了,這對李嘉誠家族來説顯然是一筆劃算的買賣,不但拿到了很多錢,而且規避了風險。但是,毫無疑問的是,李嘉誠的做法有極大的可能會傷害到國家和民族的利益。
事實上,李嘉誠做的惡事遠不止這一件。
李嘉誠早年通過“囤地炒地”模式牟取暴利:高價競拍土地後長期閒置,待地價飆升再轉手。例如,上海陸家嘴東方金融中心地塊自2006年拿地後十餘年未動工,最終以超400億元高價售出。這種行為不僅浪費國家土地資源,更推高房價,使無數普通民眾淪為“房奴”。更惡劣的是,他發明的“公攤面積”制度至今仍在內地沿用,導致購房者額外支付20%-40%的房款。
為此,2020年3月,成都高新區財政金融局還向區內各金融機構下發通知,要求禁止向和記黃埔地產(成都)有限公司提供新增融資、貸款,以及為其進行重大資產重組提供幫助。

不僅僅是囤地,李嘉誠還做過很多其它的惡事:
——2013年中國經濟轉型升級之際,他大規模拋售內地資產套現超2500億元,轉向英國基建投資、能源等領域。這一行為引發國內富豪“跑路潮”,加劇了中國經濟空心化風險;
——2019年香港亂港風波期間,他拋出“黃瓜之台,何堪再摘”的模糊言論,暴露了投機者本質;
——2022年歐洲局勢動盪時,他又迅速撤離英國轉投東南亞。這種“哪裏有利潤就往哪裏去”的策略,與霍英東等愛國商人形成鮮明對比。正如《大公報》質問:“當國家需要時,為何總是選擇退縮?”
……
我們不可否認,李嘉誠有能力、有本事,眼光獨到,做的事情也合乎法律,但是他這種人是沒有道德的,所以無論他在商業上有多成功、賺了多少錢,最終他都會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遺臭萬年!而他的子孫也總有一天會因為他而受到懲罰和報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