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房子不能叫資產了?_風聞
请辩-作家-蔡垒磊:著有畅销书《认知突围》、《爱情的逻辑》1小时前
文:蔡壘磊
從幾年前開始,凡問我房子的,我一直説的是“如果你想消費,你消費得起,就消費,但如果你想投資,就算了”——我從來沒有不讓誰買房子,幾百萬的東西,邁巴赫/賓利/勞斯萊斯每年明牌跌價幾十萬,照樣有人買,你虧得起就無所謂。但中國的老百姓顯然不是那個羣體,幾十年消費一套幾百萬的東西,是不可能的,正常情況應該是幾十年消費一套幾十萬的;一線城市的普通人按收入折算,幾十年消費一套兩三百萬的差不多。
**誰要説自己是剛需,骨子裏就還是想投資掙錢,至少想的是不虧,想的是“遲早會漲回來”。**真正想消費/能消費的人是不會問“能不能買”的,因為那點錢不值一提,又何必在意賺虧呢?
那為什麼之前我們説起房子,都説的是資產,而現在很多人開始説這是“消費品”了呢?**因為房子的投資屬性變弱了。**房子正常應該同時有投資和消費兩個屬性,消費很好理解,你房子在住,就是消費——別人租你的房子,之所以你有租金收入,就是讓渡了你的貨物的消費權給他。
但消費有三種,一種是對本體沒耗損的,比如付門票看展,你看完了,也消費了,但畫還是畫,展還是展,一點沒變;第二種是你有我無的,也就是你消費完,我東西就報廢了,那就等於賣給你了,比如一杯咖啡,你喝完我就不能喝了,那就只能把消費權“賣”給你;最後一種是對本體有部分耗損的,即你用完以後我本體還在,但要折舊了,那就是租,而我這個東西是“資產”的前提是,我的租金要大於它的折舊速度,就跟車子一樣,你買了一輛勞斯萊斯租給人家做婚車,一年如果折損50萬,那你到手的租金至少要大於50萬吧?不然本金一直在淨損,那怎麼能叫資產呢?
而你的自住房,是確定性的持續折損,因為你的租金收入是0,即你自行消費着這個幾百萬的資產,自願放棄這幾百萬能帶來的利息,但房子卻確定性地一年比一年舊,所以就根本不需要再去對比租金和折舊的速度了。
以前我們不這麼算的原因,是我們默認房子一直會漲,所有房子都會漲;而又由於房子漲,所以土地價格被拍高;再加上那時候平房樓房小高層多,所以拆遷有利可圖,於是就更有動力拆,各種理由各種規劃,美其名曰“城市基建”;而拆遷就又反哺到了房價的普漲上,左腳踩右腳——因為****拆遷多了,自然折舊就不算什麼了,因為反正舊了以後也能變新,還能擴户賺錢,所以房子就是“普漲”。
但正常的非同質化商品就應該是有區別的,怎麼可能好的爛的都一起漲呢?現在就不一樣了,極少數的房子或許還會在下一輪週期裏回來,那還能叫“資產”,但大多數的房子,價格可能永遠都回不到那個高點了,就算哪天均價回來,它們也回不來了。
為什麼?因為沒了流動性。
這些房子的競品,是大城市政府的保障房,只要保障房足夠多,這些房子就將徹底地退出流通市場,那還能叫“資產”麼?比如小城市小地方的房子,農村的房子,大城市邊緣的房子,這些都不是資產,原因就是流動性不足。
資產是要有流動性才能叫資產的,古玩字畫等極小眾流通的東西,很難被叫作資產的原因,是它們幾乎沒有流動性,即你必須找到下一個冤大頭,才能把它們變現,否則什麼乾隆的康熙的,什麼高僧還是喇嘛開過光的,就是一堆破爛而已,比如10幾20年前很貴的紅木傢俱,現在就成了破爛了,本質上就是這些東西半年一年等不來一個客户,那就不能叫資產。
未來有些房子還是資產,但當下的大部分房子的資產屬性都會越來越弱,所以我説“你只能把它當消費”,即你不能默認你自己買的就是資產——未來是資產,好;不是,也符合你的預期。
你必須得有這樣的覺悟和心理準備才行。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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