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這事,為何國家多次“過問”?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33分钟前
2025年03月19日 18:20 海外網
最近,中辦、國辦印發《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下稱“方案”),明確提出要保障勞動者休息休假權益、嚴格落實帶薪年休假制度、鼓勵帶薪年休假與小長假連休、實現彈性錯峯休假等。
(圖源:中國政府網) 一
休假與提振消費有啥關聯?
當前,服務消費成為消費擴容升級的重要抓手,而服務消費要增長,一是大夥兒有足夠收入,二是有充足閒暇時間。
舉個例子:今年春節假期延長了1天,全國國內出遊5.01億人次,同比增長5.9%;國內出遊總花費6770.02億元,同比增長7.0%。
由此可見休假對消費的促進作用。
去年11月,國務院宣佈法定節假日總量增加2天,考慮之一是“擴大消費、推動服務業發展”;
今年1月,國辦發文提出,鼓勵單位和職工將帶薪年休假與傳統節日、地方特色活動相結合;
在本次《方案》中,“保障休息休假權益”被列為“消費環境改善提升行動”之首,與其他提振消費政策協同發力。
二
休假這事,為何國家多次“過問”?
因為“休假難”,“難”點不在於“無假可休”,而在於落實。
今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全國總工會辦公廳主任呂國泉介紹,中國職工每年法定休息休假時間約120-130天,佔全年1/3,看上去不少,但架不住“有假難休”。比如,實施近30年的雙休制落實率偏低;帶薪休假執行率僅為57%;產假、病假等特殊假期難保障;探親假、婚喪假等40多年未作調整;還有錯峯休假少、隱性加班常態化,等等。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王天玉認為,“有假難休”背後,是勞動關係和勞務用工管理尚存問題。
一些用人單位對勞動定額設置不當。勞動者每天完成的工作量應有相關標準,且該標準應符合勞動者的身體承受能力。可有的單位勞動定額不明或超標,職工幹不完活,就只能加班,無暇休假。
有的單位勞動流程管理粗放,內部人力資源管理水平不高,就迫使職工以額外工作時間來承擔管理成本。
此外,還有職工因擔心個人績效或晉升不敢休假的情況。
而隨着數字技術模糊了工作與生活邊界,隱性加班也愈發常見。以前,勞動者工作無法脱離工作場地和生產資料,但如今生產勞動和物質資料的捆綁越來越松,離開單位又不斷網,放假回家照樣用手機和電腦,職工“離線休息權”自然難以保障。
三
如何保障職工有假休、放心休?
王天玉認為,本次《方案》體現出對勞動者休息權的重視,勞動和休息是職業生涯的兩大基本要素,硬幣兩面缺一不可。
具體來説,一是勞動法要進一步清晰界定休息休假權益;二是勞動者要認識到適當休假是法律賦予的合法權利;三是各方要轉變觀念,通過在單位時間內提升勞動管理水平、提高勞動生產率,來改善工作環境、提升工作效率,“這比單純延長工作時間,要有技術含量得多。”
在休假方式上,《方案》鼓勵帶薪年休假與小長假連休、彈性錯峯休假。
專家認為,有關政策可進行柔性引導,經過一段時間的摸索嘗試,大家自然會選擇最利於自身的休假方式。此外,“休假儲蓄”“個性化協商”與“輪崗式休假”等解題思路,也有助於緩解交通、旅遊等方面壓力,釋放淡季消費潛力。
落實休假,也要靠監管發力。呂國泉建議,將帶薪休假納入企業信用評價體系,對違規企業處以一定比例罰款;查處、糾正用人單位過度加班、“剋扣”休息休假等做法。
最近,不少企業開始“反內卷”,強制員工下班,到點清人。相關新聞引發網友點贊,背後透露出了大家對健康勞動關係的期盼,以及對更高品質生活的嚮往。
休假看似是件小事,但也體現着“大”與“小”的辯證法。權益保障不是零和博弈,而是創造多方共贏的社會效益。把休假這件“小事”做好,企業盈利和社會經濟發展的“大事”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