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航空起火備降,之後_風聞
停机坪-停机坪官方账号-1小时前
昨天,香港航空由杭州飛往香港的HX115航班,疑似因行李架內的行李冒煙並出現明火,香港航空機組人員及時做出決策,乘務員第一時間做出處置,並穩定旅客情緒,同時立即聯繫福州長樂國際機場進行備降。
先簡評一下港航的處置,據我瞭解,這次的火情最早由一位旅客發現,在他告知乘務員後,乘務組立刻啓動了應急程序,及時進行處置,而飛行機組也迅速決策,立刻選擇備降,處置可謂是十分專業。
更重要的是,在飛機平安着陸之後,港航又專門派了一架飛機飛到福州接旅客,這種不計成本的為旅客着想,實在令人觸動。
而此時此刻,飛機還在飛赴福州的途中,據我的小道消息,香港航空董事長將在香港機場迎接旅客的平安歸來(並希望能當面向熱心旅客表示感謝)
説回正題——除了充電寶和其他類型的鋰電池,我實在想不出還有什麼原因會出現明火。
但是千萬不要覺得,你的充電寶符合民航關於額定容量的要求,可以帶上飛機,就一定安全。因為鋰是極不穩定的金屬,含鋰的電池或者充電寶在摩擦或者碰撞中很容易產生高温、火花。
鋰電池一旦起火,目前常用的滅火器也束手無策,只能起到隔離火勢的作用,等到鋰全都消耗,火勢才能熄滅。
所以國際民航組織一直規定“鋰電池應該作為手提行李且要做好防護措施攜帶登機”,而充電寶相當於超大容量的鋰電池,更易對飛行安全造成威脅,因此各航空公司都是禁止託運的。
一旦鋰電池在空中起火,我們機組能做的、必須做的,就如今天港航機組做的一樣:迅速處置、決策備降。
但其實,在我們現在日常乘坐航班、或者執行航班時,我們都能親眼看到已然有很多旅客存在僥倖心理,漠視安全規定,特別是當國內民航空中手機解禁後,個別旅客在飛機上偷偷使用充電寶給手機充電,或攜帶“三無”充電寶企圖混過安檢的行為屢見不鮮,給自己和其他乘客帶來安全隱患。
更關鍵的是,我們的乘務人員在從事工作時,不可能監控到所有旅客的行為,如果你作為一名普通旅客,發現身邊的人正在使用充電寶,你有沒有勇氣制止這種行為?或者向我們的工作人員舉報?
這跟小偷小摸無關,跟不文明行為無關,這可真真是關乎到飛機上每一位旅客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
充電寶這個東西最容易令人產生僥倖心理,並不是説你在飛機上使用充電寶一定會發生危險,但是,充電寶本就不穩定,飛機客艙的環境又特殊,在這種情況下,你的使用會極大的提升發生危險的概率,這是個很簡單的道理,成年人不可能不懂。
在全世界範圍內,類似的案例數不勝數。
遠的不説,今年1月28日,韓國釜山航空一架準備飛往香港的航班上,在準備起飛的過程中,充電寶自燃並引發火災,機體在火災中被嚴重燒燬。

火災發生後,機上旅客及機組共計176人全部通過滑梯緊急撤離。
事故發生後,多項線索表明可能是旅客隨身攜帶的充電寶起火導致火災的發生。韓國國土交通部從3月1日起強化關於旅客攜帶充電寶搭乘飛機的相關規定和管制措施。
一個幾十塊的充電寶,燒掉一架幾個億的飛機,這聽起來是天方夜譚,卻又無比真實可怕。
既然聊到這,那就順便帶大家複習一下“鋰電池應急處置程序”。
當飛機上發現鋰電池起火,首先第一步,我們要查明原因、明確信息。這時,我們要查明物體,確認煙霧或明火由鋰電池引發;在現場評估時,要立刻掌握事件發生的位置、現象,涉及到的人員,然後需要維持客艙秩序,安撫旅客,必要時進行人員疏散轉移。
需要注意的是,為了避免被爆燃燒傷,不建議在發現冒煙或起火的任何跡象時立刻打開涉及到的行李。
第二步,報告機長,保持通訊暢通。作為乘務員,要停下手裏的一切工作,立刻向機長彙報,一定要讓機長第一時間知道客艙裏的這個突發狀況。
第三步,實施滅火。按照滅火程序實施處置,包括:使用防護式呼吸裝置(PBE)、轉移旅客、準備冷卻用容器、隨時向機長和其他組員通報情況。
如火勢過大,需要為旅客提供濕毛巾捂住口鼻——如果沒有那麼多濕毛巾,用水將旅客衣袖打濕,指導旅客捂住口鼻呼吸。
同時不要忘記,防止煙霧瀰漫至駕駛艙,不要再打開駕駛艙門,與駕駛艙通信以內話系統為主。
第四步,再有效實施滅火程序後,冷卻降温。
用水或其他不可燃液體對鋰電池設備或相關行李進行淋灑降温,監測其是否有再次復燃的跡象,如果再次冒煙或起火,重複滅火處置。
需要注意的是:不要試圖拿起或移動設備;不要將裝置蓋住或對其包裹;不要使用冰或乾冰冷卻裝置。
第五步,冷卻十到十五分鐘後,才可進行移動。使用適當的容器(如垃圾箱、乾果箱),在容器中裝入足夠的水或其他不可燃液體,將裝備完全浸入其中,將容器固定,防止溢出,在剩餘的飛行時間中對裝置及周圍指派專人進行監控。
第六步,落地後的處置(略)
每一次鋰電池引發的空中險情,都在用最尖鋭的方式叩問航空安全的底線。正如香港航空HX115航班的成功處置所展現的,機組人員的專業能力固然能化解危機,但這場與風險的博弈始終在刀尖上起舞。
這些年來血的教訓反覆印證:鋰電池既是現代生活的“能源心臟”,也是懸在航空安全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儘管國際民航組織通過《危險品運輸技術細則》構築起防線,要求鋰電池必須隨身攜帶並做好防護,但旅客的僥倖心理仍如暗流湧動
這些行為背後,是對鋰電池熱失控速度的致命低估:一塊 20000mAh的充電寶,足以在90秒內讓客艙充滿氰化氫等劇毒氣體,而滅火器只能撲滅表面火焰,無法阻止電池內部的鏈式反應。
航空公司不斷完善應急處置程序,但這些措施本質上都是在為鋰電池質量和旅客的疏忽“兜底”。但真正的安全,不應建立在對“完美善後”的期待上。
充電寶,對出門在外的大部分人來説都很重要,我也一樣,但未來有沒有這個可能,行業意識到與其在應急處置上精益求精,不如從源頭重構規則:讓所有鋰電池徹底消失在登機口。
畢竟,在三萬英尺高空,沒有哪個應急程序能百分百對沖人性的僥倖(和電池的質量)
來源:微信公眾號“停機坪”(id:tingjiping789),作者:停機坪大表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