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去年對“市長熱線”的一個建議_風聞
一思-5小时前
最近看了幾篇觀網上討論“市長熱線”問題的文章,都反映了熱線在某些方面偏移了當初設計的初衷,給基層工作帶來困擾。
**目前不少地區的“接線外包”形式出了問題——政府部門確實沒有足夠的人員來接聽,而每接到一起民眾投訴,都要有相應的“交辦問題單”發到具體部門(一般是各局),最後由各局下發到基層責令整改。其實,這些投訴電話中的很大一部分不需下發交辦單,或不需要“整改”。**這是我去年作為市人大代表對“市長熱線”的一個建議。
我市“市長熱線”自2006年開設以來,作為響應廣大羣眾心聲、瞭解民情民意的最直接的窗口,對促進人民民主、社會和諧,乃至倒逼各行業作風效能的改進,都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時至今日,“市長熱線”已成為日益深入人心的下情上達的平台。
然而,社會上還確實存在一定數量的羣眾,出於自身的狹隘目的而進行投訴甚至惡意舉報,對基層事業單位的工作造成了相當的困擾——只要受舉報,就要忙於交辦的回覆,或自證清白、或準備過程性材料,耗費了大量的精力。以教育為例:學校按照教育部門的要求進行作息時間安排,部分家長由於自己的接送時間不方便,就投訴學校不早點開門;學校分發水果時,僅僅因為水果大小不一,自己孩子當天領到較小的水果就投訴學校;更有甚者由於學校沒有滿足其極不合理甚至是違反教育法的要求而頻繁舉報學校或教師……據瞭解,某位家長近一年來撥打12345投訴城管、交警、村委會和學校達到1200多次,“我一個電話就夠你忙半天”已經成為他的口頭禪。這些現象,浪費了基層工作者的精力,一定程度上打擊了工作熱情,甚至出現了為減少舉報電話,委曲求全息事寧人的現象,造成社會正氣不張、助長了歪風邪氣。
因此建議對“市長熱線”交辦問題進行分級處置:
一、所舉報的情形屬於單位或工作人員違法違紀的,責成相應部門進行第一時間介入,及時處置。
二、所舉報的情形屬於工作人員態度能力的原因造成的,責成主管部門調研,化解輿情、矛盾。
三、所舉報的情形屬於舉報方不明法理的,可聯繫所屬部門安排專業人員對其進行法律法規或政策方針的解讀、解釋,不應再交辦到基層單位。
四、對被證實多次為滿足個人利益而惡意舉報,明顯出於陰暗心理的誹謗、打擊報復、騷擾性頻繁舉報,“市長熱線”要將情況移交公安部門,按尋釁滋事進行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