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兩年隨感(下)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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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吧,換一個角度來看,這種從小的陪伴也使得妹妹長期生活在哥哥的陰影之下。無論在家裏還是社區裏,妹妹都是以“饅頭的妹妹”這一身份出道的——饅頭這個“顯眼包”實在是太出名了。然而饅頭有時候舉止十分野蠻粗暴,經常有意無意地把妹妹弄疼弄哭,我們覺得妹妹攤上這樣一個哥哥還真挺倒黴的。或許是為了在夾縫中求生,妹妹有種強烈的“公平”意識,永遠盯着哥哥手裏的東西——看到哥哥有什麼,她也一定要有,哪怕是她並不喜歡的東西。
很多二孩家庭應該都有這樣的情況——某樣零食,可能在桌上放了一個星期都沒人碰,假如一個孩子想起來要吃,另一個也會吵着要吃;某個玩具,要麼就一直沒人玩,要麼就突然兩個人搶着玩。所以除非某一方明確表示不要,否則我們給兄妹的東西都得要準備好雙份,免得他們爭搶。兄妹倆有各自的顏色偏好——饅頭是個綠色控,什麼都要選綠色,就連冰棍兒都要吃“綠色心情”、“綠舌頭”之類,而妹妹平時明顯偏愛粉色、紅色——所以我有時就會買同款不同色的兩樣東西。然而妹妹卻很會搞事情,給她準備好的不要,非要去搶哥哥的——大概在她的意識裏,哥哥選中的總是比較好的;也或許她單純是在刷存在感,通過把哥哥的東西搶到手來獲得一種滿足。在許多時候,我們不可能什麼東西都提前準備好兩份,於是家裏幾乎天天上演着兄妹之間的“搶奪大戰”。
這些個矛盾吧,終究還是一個巴掌拍不響——當家裏只有我們和妹妹時相當父慈女孝其樂融融,她可以保持一整天的情緒穩定,就算拒絕她的某些要求,她也會順從聽話。但只要饅頭在,家裏就會雞飛狗跳——有道是“不患寡患不均”,妹妹對公平格外敏感,假如饅頭大搖大擺從外面帶個冰淇淋回來,讓妹妹眼巴巴看着哥哥一個人吃是不可能的。
客觀來講,現在大部分時候都是妹妹搶哥哥東西——因為哥哥想要啥都會説,妹妹説不來只好直接動手;哥哥有時候會讓給她,有時則會演變成一場衝突。妹妹在還比較小的時候,無論是速度還是力量都差了饅頭一大截,硬搶毫無勝算;她眼看着手上的東西要被哥哥搶回去,就會狠狠往地上一摔——我得不到的,大家都別想得到!現在妹妹深諳“不可力敵只可智取”,會趁哥哥不注意的時候偷搶偷拿;哥哥發現後又會動手搶回來,於是妹妹免不了一通大哭大鬧……
但有時候,饅頭也會主動生事兒——把妹妹關在門外、搶妹妹東西吃、不讓妹妹玩玩具……而妹妹都會以哭鬧作為回應。饅頭偶爾還會有嫉妒心,我如果過多關注妹妹,他會不爽,故意把妹妹的東西弄壞或搶走(妹妹也會故意弄壞哥哥的東西)。饅頭倒不是故意針對妹妹,畢竟他的心智水平就是一個4歲的熊孩子,我不可能以成人的標準苛求他現在就具有各種“美德”;我的底線是他決不能動手打妹妹,對恃強凌弱的暴力行為零容忍。

▲饅頭最近解鎖了爬樹技能

▲我一個不留神他就上樹了

▲妹妹摘一朵花給我看是這樣的畫風

▲饅頭摘花是這樣的畫風

▲妹妹跟小貓玩是這樣的畫風

▲饅頭是要把小貓掐死的畫風


▲隨着妹妹長大,兩個人之間的爭搶越來越頻繁

▲妹妹的法寶就是各種哭

▲女孩子真的會比較愛哭一點

▲看到哥哥有什麼就一定要,哥哥戴了頭盔她也要;另外給她一個不行,一定要哥哥頭上的

▲哥哥發揚風格換給她之後,立馬破涕為笑

▲有段時間妹妹自創了一個表示生氣的表情——用眼神殺死你

▲殺死你……

▲你怕不怕……

▲我們每次看到她這樣做都覺得特別好笑,她發現威脅無效,後來就不做了

▲饅頭現在知道了妹妹什麼都要搶,有時候會躲起來吃東西

▲不過我們還是一直教饅頭要分享

▲我們讓饅頭自己喂妹妹,這樣他更有參與感

處理兄妹之間的這類摩擦衝突,是我的日常工作之一。人類幼崽説白了都是自私自利的小畜生,只會按照自己的動物本能行事,互相之間的爭搶打鬧沒那麼多的是非曲直;而我需要在協調的過程中,將一些人類社會的基本行為準則“植入”到這兩個小畜生的腦子裏,讓他們變成“社會性”的人。只要條件允許,我都會盡可能保證公平和尊重,絕不偏袒任何一方;對於他們“臨時起意”的爭奪,我判定是非對錯主要看是誰先挑起的——假如妹妹直接從哥哥手裏搶東西,那就是妹妹不好;哥哥如果願意把東西讓給妹妹我會表揚哥哥,但假如哥哥不願意讓我也絕不會強迫哥哥,要尊重哥哥的物權;如果哥哥去玩了別的玩具,先前的玩具被妹妹拿去了,就不能怪妹妹,因為哥哥不能同時霸佔兩樣東西;同樣,妹妹正在玩正在吃的東西,哥哥也不可以搶……
大家可能想不到,通過協調兄妹矛盾,讓我深度共情到了我的母親。
我三十歲從家裏搬了出去,四十歲又搬回到了我媽的小區,租住在我媽家的門對門。三十歲之前,我雖然名義上跟我媽生活在一起,但我其實並不真正瞭解我媽是個什麼樣的人;四十歲之後,我才重新認識了我媽。
老讀者或許還記得,在2022年上海封城期間,我九十多歲的外婆摔了一跤導致髖部骨折(詳見《“給時光以生命,而不是給生命以時光”》)。根據統計數據,髖部骨折的老人半年存活率只有50%;如今三年過去了,我外婆依然健在,沒有好轉也沒有惡化,每天躺在牀上,自理能力僅限於坐起來吃口飯,連翻身都無能為力。頭一年我會幫我媽搭手,每天在固定的幾個時間抱外婆下牀上廁所——老實説,這種生活就跟戴着電子鐐銬居家軟禁差不多,沒法兒離家太久;尤其是給老人清理屎尿這種工作,哪怕只是在邊上聞着味道都會受到嚴重精神傷害……
2023年封控開放後,終於能找其他人來打下手,才把我從這種“軟禁”中解放了出來,因此我那年才能去西部考察。但卻沒有人願意替代我媽,也沒有人能夠像她那樣盡心盡力忍受這種髒活累活。我媽幾乎全年無休地伺候了外婆三年,只在春節期間外婆的其他子女帶着外婆去住酒店,她才能放鬆個四五天。雖説外婆的其他子女會在經濟上給予我媽一定的補貼,但在我看來這種補貼完全得不償失——由於每天被捆綁在病牀邊,她沒有任何自己休閒娛樂,日常活動範圍不會超過1公里,偶爾參加一次親友的聚會吃飯對她來講都是件很大的事情,需要提前安排好人手;外婆每在牀上多躺一天,都要以吞噬掉我媽一天的生命為代價……然而她對於自己的犧牲似乎全然不在意,甚至主動要求承擔更多。她全然不顧自己已經快70歲的年紀,總是説自己“有力氣”,覺得可以不需要護工的協助,自己一個人就能抱得動外婆,結果前陣子把自己搞得腰肌勞損。我們家裏人都一致希望她放下擔子休息療養一段時間,她卻怎麼都不願意,覺得外婆離不開她;唯一肯做出的妥協,就是每天多請幾次護工過來。
經過這幾年的相處,我意識到我媽這輩子從來沒有為自己活過,從來都不為自己着想,事事逆來順受委曲求全,一直都在為了討好別人而活;“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幹”簡直是她這一生最形象的寫照。甚至於,她對於別人的幫助和好意會相當抗拒——就好像她一開始不願意護工幫忙,直到自己病倒才妥協;我平時提議給她買某些東西時,她也總是斬釘截鐵地説“不要”;真給她買來了,她會半推半就收下。她如果想要什麼東西,從來不肯直截了當跟我講,而是會拐彎抹角——“上次那個XX倒是挺好吃的”、“那個XX現在便宜嗎?”、“我的XX最近不太好用了“……於是我便心領神會,趕緊幫她買來。我太太是典型的直來直去的外國人思維,她到現在都理解不了我媽的“口是心非”;不過呢,連她都知道——媽媽説“不要”不是真的“不要”;她如果説“要“什麼,那就是真的特別需要。
通過我阿姨(也就是我媽的妹妹)告訴我的一些往事,我終於大致瞭解了,我媽這種性格是如何形成的。
我媽是她的祖父母那一代從蘇北遷來上海的,原生家庭十分重男輕女。她是家中次女,上面有一個哥哥,也就是我大舅。我大舅是家族的唯一長孫,地位非常高;而我媽從小就不受她爺爺奶奶的待見,被當成一個丫鬟般差使着長大。據我阿姨説,我媽小時候出了名的能幹,很小就承擔了繁重的家務。比方説,我媽早在六七歲的時候,就要每天凌晨三點多起牀出門排隊買菜——那時候物資供應緊張,去晚了就沒菜了……我阿姨當着我媽的面提起這些舊事時,我媽只是輕描淡寫地説了一句:“冬天早上出去買菜很冷的。”總之,四個兄弟姐妹裏面,我媽小時候吃了最多的苦,上有作為“家族繼承人”的哥哥、下有需要照顧的弟弟妹妹,家裏事情她做得最多,得到的愛卻最少。
我協調兄妹之間的矛盾時,時常會聯想到我媽,看着妹妹就彷彿看到了我媽小時候。我媽作為次女的情況跟妹妹完全一樣,就連跟哥哥相差的歲數也相同。在她這麼小的時候,肯定也試圖要求過“公平”,肯定曾試圖搶奪爺爺奶奶給哥哥的一些“好東西”……我媽平時喜歡吃點小零食,而我們家妹妹現在也是出了名的嘴巴饞,成天就在找各種東西吃——年輕的讀者可能無法想象,在物資匱乏的過去,女性對食物的慾望會受到道德上的污名化,“饞”和“懶”、“偷食”和“偷漢”嚐嚐會被聯繫起來,因為這“冒犯”了傳統社會男性家庭成員的“優先權”。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的物質本來就極度緊缺,再加上重男輕女的觀念作祟,我完全可以想象我媽當時任何試圖要求“公平”、或者想要多吃一口食物的訴求都只會換來羞辱和打罵。久而久之,我媽由於總是被拒絕,對於提出任何要求都十分小心謹慎;同時由於付出和回報的不對等、自我價值得不到認可,她不得不以極端的付出來證明自己值得被愛——她對外婆這種“自殘式”的照顧,正是她童年“生存策略”的延續;或許六十多年前寒冬臘月的凌晨,那個披星戴月排隊買菜凍得瑟瑟發抖的小女孩,只有在生病的日子裏才能免去這些沉重的“義務”。
我媽有時候來跟我反映兄妹互動的一些情況,常把兄妹之間衝突的原因歸結為“妹妹壞得不得了”——我知道妹妹確實是挑起大部分衝突的原因,我也知道我媽並沒有重男輕女的觀念。但聽到她這樣説,讓我不禁想到——她自己小時候,恐怕每天都生活在這種“被否定”、“被污名化”的語言暴力中;她的這種言語,更有可能是她自己童年創傷的一種無心投射。
前陣子看《出走的決心》這部電影,我從女主角身上看到了我媽,也讓我意識到我媽這樣的情況在她成長的年代裏只怕是相當普遍。且不説從前的家長完全沒有照顧孩子情緒的意識,就算他們有這樣的意識,在動不動就生四五個孩子的家庭裏,父母也沒有足夠的注意力分配給每個孩子。
錢鍾書、楊絳夫婦可謂是人中龍鳳,他們一輩子就生了一個女兒錢媛。他們不肯多生的理由,只能説是無比“超前”,超前得有些矯枉過正——錢鍾書過於照顧孩子的情緒、過於在乎自己有沒有足夠的注意力分配給孩子,害怕**“萬一再生一個孩子,我特別喜歡那個孩子,冷落了圓圓,那該怎麼辦呢?所以還是一個孩子好。”**令人惋惜的是,錢媛一生未育、且因癌症走在父母之前,錢楊夫婦竟成無後之人。
我在去年的《二胎一年隨感》中寫道過我們想生三胎。隨着妹妹越長越大斷了奶,我太太好了傷疤忘了疼,總覺得家裏兩個孩子還不夠,時常有生三胎的衝動。作為被基因操控的“繁殖機器”,動物本能是我們賴以生存的基礎,永遠有着太多的“天人交戰”……我自己也很想家裏再多一個孩子,但已不似之前的那般強烈。其中有個很重要的原因,正是每日目睹兄妹之間的衝突,讓我意識到孩子如果再多的話,只怕會很難公平地對待每個孩子。
你如果問我,哥哥和妹妹更喜歡哪個,我還真是説不上來——饅頭雖然頑皮,但充滿了奇思怪想,是朵不可多得的奇葩;他讓人精疲力盡,但也是快樂的源泉,如果家裏沒有他的話會無趣很多。妹妹又軟又萌,雖然現在才兩歲多,就已顯現出了許多女孩子獨有的體貼,一顰一笑都牽動着老父親的心。然而我卻不得不承認,當兩個娃一起圍住我的時候,我真有點招架不住——幫一個解決或者解答問題時,另一個就會在邊上急得哇哇叫。在家裏的時候,一般都是饅頭掌握主動權,一會兒要我做這個,一會兒又要我幹那個,妹妹的需求常常被忽視;而當我一個人帶倆娃出門時,由於妹妹比較小,我不得不把大部分注意力集中在妹妹身上,有時候就會無法滿足饅頭的需求……比方説去遊樂園玩,一個想要回家,另一個還沒玩夠,這時候就會需要某一方進行妥協;假如再來第三個孩子的話,在帶娃人手不增加的情況下,多方博弈顯然會變得更復雜,幾乎不可能同時照顧到所有孩子的需求,一定會顧此失彼。

▲以下為饅頭的各種迷惑行為大賞,他不僅骨骼清奇,腦回路也是清奇,經常有各種天馬行空的奇思怪想





▲腮幫子裏塞着兩個金桔






▲拿着一個窩窩頭來扮犀牛

▲這是一個坐便椅的墊圈,饅頭套在頭上,然後用頭撞牆,説這樣撞牆頭不會疼

▲把雙腿套在枕頭裏跳



▲迷彩妝

▲理髮



▲有次在路上看到一個彈棉花的工坊,饅頭硬説這是棉花糖

▲吃了一口棉花,才相信這真的不是棉花糖
儘管我自認對兄妹不存在偏心,但我還是能夠感受到,自己作為一個父親對兒子和女兒的愛是截然不同的。對於饅頭,我想的是要如何儘可能支持他發展自己的天賦,給他足夠的空間去自由發揮他的創造力;而對於妹妹,那真讓我體會到了“掌上明珠”的感覺,總想着要給她周全的保護——我前面就説到過妹妹十分膽小,動不動就哭鼻子,連看到媽媽做面膜都會嚇得躲進我懷裏不敢看。因此這樣一個嬌滴滴的柔弱小女孩,充分激發出了我的保護欲。
生兒育女本身就是一件深受動物本能支配的事情,我頗為反感傳統上標榜“母愛父愛無私”的觀點,父母一切看似“偉大”的犧牲,歸根結底都是為了自己基因的延續,只有毫不偏心地平等對待世界上所有孩子才有資格稱得上“無私”。我前面説孩子們都是“自私自利的小畜生”,其實我也是個“自私自利的老畜生”。從繁衍角度來講,我對兒子女兒的不同策略不僅具有科學依據,而且是有機會讓自己基因最大化複製的“自私”策略——由於男性需要通過競爭才能獲取資源和社會地位,父母會傾向於**“擴張性”策略,支持其天賦發展、鼓勵其冒險精神;而女性更容易成為暴力的目標,同時繁育後代的成本也更高,父母會傾向於“防禦性”**策略,對風險進行規避。舉一個粗俗的例子——相比自己兒子去“糟蹋”別人家的女兒,人們顯然更難接受自己女兒被別人家的兒子“糟蹋”,説白了就是不同策略造成的。
父親容易成為“女兒奴”也是基因決定的,有研究顯示,相比父子而言,父女之間的互動會觸發更高水平的催產素,我現在算是切身體會到了這一點。饅頭和妹妹在我面前都體現出了對我的“需要”,但他們“需要”我的方式截然不同——饅頭的“需要”分分鐘能把我榨乾,簡直能把我搞出抑鬱症來;而妹妹的“需要”卻能為我提供相當積極的情緒價值。
▲回想起來,過去帶饅頭真的是會抑鬱的
去年11月和今年3月,我太太先後出了兩趟遠門,將妹妹留在了家中,由我來負責妹妹的起居飲食。那些天帶娃的作息讓我原本就很健康的“老年生活”變得更健康了——為了讓妹妹少看電視,我每天下午從託班接了她之後會帶她在外面玩很長時間,走路步數大幅增加;晚上9、10點我就跟着妹妹一起上牀睡覺,早上5、6點起牀寫作,然後等她8點左右醒來後再給她換尿布穿衣服梳妝打扮送去託班……我從來沒想到過,人到中年了居然還有機會學習一門新技能——給妹子梳頭髮扎辮子。妹妹會很聽話地坐着讓我給她梳頭,我心想如果饅頭是個女生,肯定沒法兒留長髮,因為饅頭從來都不肯好好坐着讓人梳頭。有過了帶饅頭的“極限挑戰”,帶妹妹真心毫無壓力,我可以放下手上事情陪她玩很久,那小臉蛋簡直怎麼看都看不厭……以至於我甚至希望我太太晚點回來,讓我多享受幾天跟女兒單獨相處的時光——因為妹妹就跟很多孩子一樣,媽媽在的時候會比較“作”。

▲在家“一挑二”的老父親

▲女兒真的就是爸爸的小情人,跟她在一起不會膩

▲這輩子第一次給女孩梳頭
有了女兒之後,我特別受不了社會上一些幼女遇難遇害的新聞。2023年國慶期間上海出過一件事,有個粗心的父親為了去拿手機,將4歲的女兒獨自留在海邊灘塗上,結果女孩被潮水捲走……我當時對這條新聞產生了深度共情,假如我是那位父親的話,真不知道要如何面對餘生。
更讓我意難平的,是未成年男孩殺害女童後逃脱法律制裁的案件。不知道大家是否還記得2019年大連10歲女童被13歲男孩殺害的案件,最後因為男孩未滿14週歲,僅僅以收容教養結案,引起了極大的民憤和爭議。正是因為這個案件,後來2020年《刑法》修正案將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下調到了12歲,結果2023年湖北荊州又發生了一起4歲半女童遇害案件,由於行兇的男孩未滿12週歲而撤銷了案件。
每當聽到這樣的新聞,我就會不自覺地將自己代入——要是這種事情發生在我自己女兒身上,我該怎麼辦?從理智上來講,假如動用私刑強行報仇的話,只會讓自己的家庭進一步支離破碎;可是從情感上來講,作為一個父親如何能夠看着殺害自己女兒的兇手逍遙法外而無所作為?去年有一部很火的印度電影叫《因果報應》(Maharaja),片中有一個情節非常“政治不正確”,換了我們國內肯定無法過審,但卻十分大快人心——警督通過調查找到了強姦男主角女兒的嫌疑人,他設下圈套將嫌疑人帶給了男主角,並允許男主角用私刑將其處決。當其他警察質疑警督這一做法時,警督説:“如果這種事發生在你女兒身上,我們會不發一語嗎?讓他死吧!”



我的這些思慮固然有些杞人憂天,但對於女童而言,真的絕不能忽視十來歲上下、剛剛開始萌發性意識的男孩的危險性。我跟大家講一件我親身經歷的事情——
去年上半年,妹妹剛滿一歲半,我有次帶她去商場裏的遊樂園。遊樂園裏有個八九歲光景的男孩,看起來就跟別的孩子不一樣,應該是患有抽動症,嘴巴會不自覺地一抽一抽。他對妹妹表現出了異乎尋常的興趣,拉着妹妹一起玩,還一個勁兒親熱地叫“小妹妹、小妹妹”。我立馬就警覺了起來——任何帶過孩子的家長都該知道,通常而言,男孩都只喜歡跟同齡或者比自己大的男孩玩;像這個年紀的男孩主動找這麼小的孩子玩,事出反常必有妖。
妹妹啥都不懂,於是就開開心心跟人家去玩了。對方畢竟個小孩子,我也不好直接説啥,躲在一邊暗中觀察。果然,那男孩把妹妹拉到了遊樂園的攀巖牆角落——那個角落需要穿過海洋球或者從架子下面鑽過去才能到抵達,地上有厚軟墊。我並沒有跟過去,而是遠遠注視着他們的一舉一動——只見妹妹蹦蹦跳跳面朝上倒在了軟墊上,那男孩立刻趁勢趴了上去……我見狀毫不遲疑地鑽過架子進入那個角落。
還沒等我説話,那男孩就驚慌失措地對我説:“這裏大人是不可以來的。”——正是他做賊心虛的這句話,讓我確信了這小子心裏有鬼,這個遊樂場並沒有任何限制成人進入的區域。我鐵青着臉惡狠狠地瞪着他:“你再説一遍。”那男孩或許還覺得自己能糊弄我,有點怯生生地重申道:“這裏是小孩的地方,大人是不可以來的。”“你別以為我不知道你想幹嘛!你奶奶就在外面,我認識你奶奶,我知道你家住在XXX苑。”——我之前注意到這孩子是他奶奶帶來的,一般四五歲以上的孩子,大人帶來遊樂場之後就不管了;他奶奶跟人聊天時提到自己小區的名字剛好被我聽到。那男孩沉默不語了很長一段時間,他可能真的以為我認識他奶奶,開始試圖轉移換題,問我:“小妹妹爸爸,小妹妹多大了?”我不客氣地回了他一句:“跟你有什麼關係?”他在邊上略有不甘心地又磨蹭了一會兒,終於走了。

▲這張圖的右上角就是攀巖牆的角落,要穿過海洋球或者鑽過架子才能到那裏
我自己是從男孩一路長大過來的,非常瞭解被下半身支配的青春期男孩的心理狀態。很多人可能還存在“男孩晚熟”這種刻板印象,事實上男孩性意識覺醒時間的個體差異極大,早的8歲就會開始有性幻想,晚的可以到15歲。我自己大概是小學三四年級開始有與異性相關的幻想,但由於我們那個年代缺乏性教育,壓根兒不知道性行為是怎麼一回事兒,幻想僅止於一些親密舉動。
現在的男孩子有更多機會接觸色情、暴力的信息,假如缺乏正確的引導,在衝動的青春期真的可能會做出一些非常可怕的事情。針對女性的(性)暴力自古以來都是一個客觀存在的社會問題,儘管在現代社會遭遇這些事件的概率很低,但只要碰上一次就足以毀掉女性的一生。在自己有女兒之前,我很難意識到這個問題——我自己長得五大三粗,行走江湖幾乎從來不擔心安全;有了女兒之後,相當於開啓了另一個視角,會更多從女性角度去審視現實中的各種安全問題。防範此類事件,在女孩小時候要靠父母多上心;長到一定歲數之後,就得要靠教育。我經常去老少邊窮地區,深知在很多偏遠的山區或農村,未成年少女遭到猥褻、性侵的現象十分普遍,大部分是親戚熟人乾的……這些問題之所以會如此猖獗,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在於當地女性缺乏基本的生理衞生知識和法律常識,她們在遭遇了這種可怕的事情後完全不知道要怎麼應對,讓犯罪者得以逍遙法外並將魔爪伸向更多的少女。
不難發現,女性的安全最終還是得靠女性的自我保護和防範意識,所以我絕不會因噎廢食地對孩子進行過度保護,他們有一天終究要自己去面對這個世界,只有在挫折和傷痛中才能獲得真正的成長。總的來説,我帶孩子還是比較粗放的——摔就摔吧,不摔殘就行;餓就餓吧,反正餓不死;凍就凍吧,越凍越抗凍;髒就髒吧,總比得過敏症要強;病就病吧,就當鍛鍊免疫系統……這些説到底都是小事兒,來自自然界的傷痛是生而為人的自然狀態,孩子的適應力比我們想象的要強得多。
但這些道理,跟爺爺奶奶卻總是説不通,因此在育兒觀念上經常會發生衝突。
這個話題算是老生常談了——爺爺奶奶參與帶娃是一柄雙刃劍,從好的方面來講,在孩子上幼兒園之前、最需要人力的階段,確實能夠幫上很大的忙。而且吧,在多胎家庭中參與帶娃的人越多,就能提供越多的“注意力”,緩解受關注度不足的問題。妹妹和饅頭之間偶爾會有爭風吃醋求關注,但總的來説衝突還算可控,正是因為他們有各自的“領地”——我太太懷上妹妹之後,饅頭很多時候都是爺爺奶奶帶的,跟奶奶最親,反而跟媽媽倒是最不親的,老説他自己是“奶奶的兒子”;妹妹出生後則一直是我們自己帶,在爸爸媽媽這邊獲得了足夠的關注,兩小隻晚上各管各睡覺,“活動空間”只有部分重合。
但這樣的問題也很明顯,由於爺爺奶奶的護短,讓我無法對饅頭實施有效的教育,難以糾正他的一些不良習慣(詳見《雪域遛娃記(下)》)。尤其現在有了妹妹這個幾乎沒有讓爺爺奶奶染指過的“對照組”,更讓我深深體會到了“慣子如殺子”——爺爺奶奶的帶娃方式簡直是毀掉一個孩子的慢性毒藥。比方説吧,我們自己平時家裏家外都很少會抱着妹妹走路——要麼嬰兒車、要麼她自己走——因此妹妹習慣了自己走路,兩歲多就可以跟我走兩三公里的路。而饅頭從小習慣被家裏人抱着,現在已經長很大了,每天早上出門上學坐電瓶車還一定要奶奶抱出去,洗完澡還要奶奶抱去牀上;奶奶假如不抱,他就哭鬧耍賴,然後奶奶就會妥協。
奶奶的主要問題在於,總是喜歡替饅頭包辦很多他自己可以做的事情——就好像饅頭明明會自己走路,奶奶要抱;饅頭明明會自己吃飯,奶奶要喂;甚至於饅頭明明會自己站着小便,奶奶卻覺得地磚太冷,非要抱着他把尿。我跟我媽説,你自己腰都不好,幹嘛還要抱他?他要是覺得冷,自己會穿拖鞋;他要是不怕冷,你就讓他光着腳走。可我媽對此置若罔聞仍是我行我素……類似的情況普遍存在於老人帶娃的家庭中,我堂弟家的孩子,在我看來簡直就是超級懂事的天使寶寶,據説每次去外公外婆家,還都要餵飯。

▲饅頭在奶奶面前就像條癩皮狗一樣
很多人可能沒意識到,人類幼崽這種自私又邪惡的小畜生天生就懂得對大人進行“服從性測試”——測試家裏哪個大人最聽自己的話。比方説饅頭很短的路也非要奶奶抱出去,説白了就是一種“服從性測試”。我們平時描述這種情況常用的一個詞叫做“拿捏”,説小孩子很會“拿捏”大人就是這個意思;比較書面化的説法則是“恃寵而驕”。
避免被“拿捏”的唯一辦法就是確立原則守住底線,而爺爺奶奶在孫輩面前時常會變成無原則無底線的“舔狗”,自然就被死死“拿捏”住。其實妹妹也會“測試”我們,有一次我帶她上街,要過一條馬路,由於紅綠燈的時間很短,我便抱着她快步衝了過去——她立馬就知道了在外面是可以讓爸爸抱着走的,沒走幾步就又要我抱。而我則知道她其實可以自己走的,因此決不妥協;只要妥協過一次,她今後出門就一直會要我抱——這便是所謂的“立規矩”。
我跟饅頭在類似問題上則是另一番畫風,他現在已經能説會道,我得要跟他搞腦子。
——“爸爸,我要騎在脖子上。”——“你為什麼不能自己走呢?”——“因為我走得腿痠。”——“腿痠的話那我們就回家吧。你是不是已經玩得沒力氣了?”——“我有力氣。”——“有力氣那就自己走。”——“但我腿痠。”——“腿痠那就回家。”——“我現在腿還沒酸,我走路的話就會腿痠。”——“你玩也要走路的,要是怕腿痠那就別玩了,回家吧。”——“我不回家!我就要騎在脖子上!騎脖子騎脖子騎脖子!”——“我就不讓你騎,就不讓你騎!自己走!你要騎脖子我們就直接回家。”
所以我跟饅頭達成的默契是——只有當你玩夠了、打算回家了,我才會讓你騎在脖子上。
可是我無論在外面把規矩立得多好,回到家後都會前功盡棄。我媽有時候還會對饅頭板個臉,我爸對他則是完全無底線無原則,會滿足他的一切無理要求——比如給他看手機短視頻、買亂七八糟的零食、任由他把房間弄得一塌糊塗……我們讓爺爺不要給孩子看手機,爺爺振振有詞地詭辯:“你們大人自己不也看手機嘛!”——可是大腦和眼睛都處於發育階段的小孩兒跟大人能是一回事兒嘛!事實上我們家裏四個大人,只有我爸沉迷短視頻,其他人手機裏都沒有任何短視頻軟件。
有一次幼兒園老師來反映饅頭在學校裏不好好吃午飯,我爸立馬替饅頭開脱説“肯定是學校飯菜不好吃”——但人家老師告訴我饅頭每天都這樣,跟飯菜好不好吃沒關係。我爸的種種袒護不但讓我難以給饅頭樹立正確的是非觀、責任感、基本原則,還會讓饅頭覺得自己有“保護傘”,更加霸道任性有恃無恐。

▲爺爺對他的縱容讓他無法無天
好在今年下半年我們應該會搬去新居,擺脱爺爺奶奶的負面影響。當然,沒有了父母的協助,我肯定得要花更多時間在親子關係上,自己的時間將變得更少。但我相信,花在孩子身上的每一分鐘,都值得。人生在世幾十年,文章寫不完、工作做不完、錢更是掙不完,但孩子跟你親密無間的時光卻極其有限,那麼轉瞬即逝的短短幾年説完就完……陪伴孩子的每一年每一天每一刻都是獨一無二的,一旦錯過了他成長中的某個時刻,便再也無法追回。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思考過這個問題——為什麼這一代的中國老人,在養育孫輩這件事上的介入程度,相比其他時代、其他國家要更高?除了儒家文化倡導“幾代同堂”的影響之外,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在於獨生子女政策的深遠影響。
眼下這一代的老人年輕時趕上計劃生育,大部分都只有一兩個孩子,遠少於歷史上人類生育的平均數量。在他們做父母的時候,從未能獲得足夠的親子關係體驗。我有一位兒子已經成年的年長女性朋友曾説過,她最希望的就是把她兒子塞回肚子裏再重新養一遍。除了“數量”上的不足之外,“質量”也相當堪憂。這些老人們年輕那會兒,正是改革開放初期熱火朝天建設祖國的年代,當年沒有現在的996、007,但有一個詞叫做**“雙職工”**——“雙職工”家庭父母陪伴孩子的時間其實是很少的,我每年暑假基本上都被扔在外婆家裏見不着父母。再加上那會兒經濟落後物質匱乏,科學養育的觀念也尚未建立起來——70、80後的讀者不妨回想一下自己的童年,能夠平安無事長大成人是不是很不容易?咱們這代人的父母年輕時“不負責任”的做法可多了去了,把孩子獨自留在家裏簡直是常規操作,要是擱在美國早就被剝奪監護權了。
因此以當今的標準來看,上一代人的育兒“質量”其實是很低的,這難免就會引發“報復性消費”。我有個關係很好的老大哥就跟我説過,他覺得自己寵愛外孫和外孫女,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從前工作忙、對女兒陪伴得太少,所以想要彌補年輕時的缺憾。我媽有個好朋友,是我們小區的鄰居,她覺得她養她兒子那會兒條件不好、母乳給得太少;於是有了孫子之後,讓孫子喝母乳一直喝到兩歲多(這在上海是比較罕見的),從小不給孫子吃任何硬的東西,結果影響了孩子的牙齒和頜面的自然發育……
想明白了這一節,其實就能夠理解為什麼一些老人會過度寵溺孫輩,很多都是在報復性補償自己年輕時的遺憾。就拿我爸來講吧,他已年屆七十,能有一雙孫子孫女膝下承歡、讓他再次感覺“被需要”,是種無可替代的情緒價值來源。他身體狀況並不算很好,隔三差五要去醫院,這反而讓他更珍惜與孩子相處的時光;接送饅頭去幼兒園、晚上帶饅頭去遊樂園這些事都是他主動包攬的,我有時候想讓他多休息休息,他還不樂意呢!他無意識地通過無原則無底線的遷就溺愛,來強化祖孫之間的關係,從而獲得一種“被需要”的情感滿足——爸爸媽媽不給你買的東西爺爺給你買!爸爸媽媽不讓你看的手機爺爺給你看!你總該跟爺爺更親吧?
這實在很諷刺——從前人們孩子生得太多,父母可以給的愛太少,造成了孩子之間的爭寵;如今人們孩子生得太少,多到氾濫無處可去的愛,造成了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間的“爭寵”。有時候想想,假如我們家只有饅頭這麼一個孩子,我肯定會無法容忍我爸這樣的過度寵溺,從而與他發生直接的代際衝突;而有了妹妹之後,一方面我的注意力被分散,另一方面多多少少有種“就算大號練廢了,咱還有個小號”的“保底”心態,才沒有讓家庭矛盾激化。
根據2022年《中國家庭育兒衝突報告》的調查顯示,有47%的80後父母都認為“老人溺愛孩子是家庭矛盾主因”, 導致了“代際權力結構的重構”、削弱了父母的權威……我們應當意識到,這個現象的深層次原因恐怕比我們想的要複雜得多——在一個家庭中,老人的情感需求往往會被忽視或掩蓋,我們只看到他們“做了什麼”,卻很少有人會去追問他們“為什麼要這樣做”……受獨生子女政策長期影響的,不僅是孤獨的80後、90後們,還有那些年輕時錯過了親子關係的孤獨老人們;“可憐天下父母心”這句話在如今這個時代,恐怕要改成**“可憐天下祖父母心”**。
所以我覺得吧,年輕的父母真的應該毫不吝惜地多花點時間在親子關係上,儘可能別留下遺憾,免得老了之後出於“代償心理”變成那種溺愛孫輩的祖父母……
畢竟,今年多下幾場雨,並不能補償去年的乾旱——願天下父母、祖父母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