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塔利·瑙姆金 | 非西方國家模型:文明型國家是否存在?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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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西方國家模型:文明型國家是否存在?——在俄羅斯思考文明型國家(1)
[俄]維塔利·瑙姆金 作
張依 譯
*本文原載於《東方學刊》2024年冬季刊,“在俄羅斯思考文明型國家”專題,作者系俄羅斯科學院院士、俄羅斯科學院東方學研究所學術帶頭人
“civilization state”(CS,文明國家)(1)與“nation state”(NS,民族國家)這組二元對立的概念已經進入人文和社會科學研究的概念範疇,並且,這兩個概念越來越頻繁地出現在俄羅斯與其他國家的歷史學家和政治學家的理論詞彙中。本文的主要目的是揭示國家與文明這兩個不同的概念之間有何關聯,並根據文明型國家概念主要倡導者總結的特徵,找出哪些國家符合文明型國家的標準,並探討這些國家是否確實與民族國家存在相當大的差異,以至於文明型國家和民族國家之間形成了二元對立。從這個角度出發,筆者將進一步思考和討論當代東方世界的國家建構問題。
一、文明與文明主義
為了解答上述這些問題,我們首先需要審視“文明”這一概念。很少有術語像“文明”這樣,在學術和公共話語中擁有如此高的使用頻次,且涵蓋如此多樣的語境。“文明”是一個具備多面性、普遍性和模糊性等特點的概念,尚沒有統一且清晰的定義,因此可以被應用於多種學科的理論話語中。這些學科首先包括人文學科,如歷史學、社會學、民族學、政治學、哲學、法學、東方學、國際關係學,同時也包括自然科學的一些學科。“文明”這一概念與野蠻(作為人類發展中先於“文明”存在的對立概念),以及文化、民族、環境、社會、發展、戰爭、和平、交流、技術、國家等概念息息相關。
筆者無意在本文中詳盡地梳理分析“文明”的定義,或是提供一個新的定義,但是既然本文需要使用“文明”這一術語,在此引用一些俄羅斯百科全書權威編撰者給出的定義並無不妥。根據他們的定義,“文明”是一個在特定時間和特定領土上存在的系統,“在這個框架內,存在着一個具備其固有的政治經濟、文化、精神(包括宗教)特徵的社會文化和歷史共同體”(2)。
同樣,本文在此也無需過多引用歷史上大量學者的觀點,儘管許多人文研究學者都談論過“人類文明”,但他們也圍繞“文明”的概念提供了各自不同的解讀。一些專門研究文明的學者甚至創建了整個思想流派,其中值得提及的是,傑出的俄羅斯社會學家和泛斯拉夫主義思想家尼古拉·丹尼列夫斯基(Nikolay Danilevsky)認為,人類歷史生活的承載者是他稱為“文化—歷史類型”(共計十種)的原始共同體。德國曆史學家和哲學家奧斯瓦爾德·斯賓格勒(Oswald Spengler)在他著名的悲觀末世論作品《西方的沒落》(The Decline of the West,1918)中,列舉了八種偉大的文化,以及正在覺醒的俄國西伯利亞文化。同樣享有盛名的英國曆史學家和文化學者阿諾德·湯因比(Arnold Toynbee)在其一系列作品,特別是12卷本著作《歷史研究》(Study of History)中,延續了斯賓格勒的思路。湯因比通過地方文明理論的視角看待人類歷史,這些文明都經歷了從萌芽到衰退的過程,支撐着其最初價值體系的是宗教。在20世紀的俄羅斯,文明主義(civilizationism)的觀點被泛歐亞主義者所採納。值得回顧的是,被視作第一位歐亞主義理論家的俄羅斯語言學家、哲學家尼古拉·特魯別茨科伊(Nikolay Trubetzkoy)在其早期著作《歐洲與人類》(Europe and Mankind)中,猛烈抨擊了充滿侵略性的羅馬—日耳曼文明提出的文明優越主張,並將俄羅斯—歐亞文明視為與普遍主義進行鬥爭的引擎。(1)
讓我們繼續圍繞“文明”概念進行簡要的歷史回顧,時間來到當代。早在1920年代和1930年代,當馬克思主義方法論在學界佔據主導地位時,俄羅斯歷史學家和東方學家開始討論“亞細亞生產方式”,但後來這一討論因“上級”指令而受到限制。1960年代中期,關於“亞細亞生產方式”的討論得以恢復,並發展成為“形成論”和“文明論”的倡導者之間更加廣泛的爭論。文明主義者的聲音仍然顯得非常謹慎,或是表現為隱蔽的抗議,或是表現為對壓抑性的馬克思主義教條產生的過敏反應。這些歷史學家和東方學家不再關心古代東方國家是否為奴隸制國家,但他們還需要小心翼翼,以免被指責偏離了馬克思主義。儘管如此,正如米哈伊爾·博伊佐夫(Mikhail Boitsov)尖鋭地指出的那樣:“文明理論在我們的土壤上生根,是為了使官方馬克思主義以及其他類似發明更加具備靈活性……文明論在此扮演了第二種‘亞細亞生產方式’的角色。”(2)無論如何,1980年代末期,關於“形成論”(來自俄語詞彙“formatsiya”,指社會經濟體系中的發展階段)的修改禁忌被解除(一些熱情的文明主義者甚至認為這一禁忌已經完全被廢除)。在那些根據馬克思主義社會經濟階段理論研究東方國家的東方學學者中,有一部分人不同意將經典的馬克思主義關於人類歷史發展的“五階段理論”應用於東方國家。例如,東方研究所(Oriental Studies Institute)的瓦西里·伊柳赫奇金(Vasily Ilyushechkin)認為,關於中國,我們更應該討論的是基於土地租賃生產製度的等級制,而非奴隸制度和封建制度。(3)
另一位與筆者在東方研究所共事的學者鮑里斯·耶拉索夫(Boris Erasov)同樣為發展東方文明理論作出了重大貢獻。作為其文明理論的一部分,耶拉索夫強調了社會文化學(socialculturology)的獨立地位,指出了全球化的矛盾本質—全球化在傳播人類普遍價值的同時,對各地的原始文化產生了有害影響,這些原始文化則通過宗教原教旨主義和民族主義對全球化進行反擊。(1)
在過去幾十年中,更廣為流傳的文明理論包括美國學者塞繆爾·亨廷頓( Samuel Huntington)進行的政治與國際研究,亨廷頓的《文明的衝突與世界秩序的重塑》(The Clash of Civilizations and the Remaking of World Order)迅速成為被引用頻次最高的著作之一。巴勒斯坦裔美國學者愛德華·薩義德(Edward Said)的著作中也藴含了文明論的元素。
進入21世紀後,各國學者和政治家紛紛展開對西方世界(有時是美國)與伊斯蘭世界之間衝突的討論,有時會通過“文明論”的視角來分析。在現代俄羅斯學界的“新湯因比學派”(受亨廷頓成功的啓發而成立)中,有許多不同領域(包括政治學、民族學、歷史學、經濟學、哲學和東方學)的學者在文明範式下開展研究,這些學者如尤里·雅科夫茨(Yury Yakovets)、亞歷山大·雅科夫列夫(Aleksandr Yakovlev)、安德烈·洛基諾夫(Andrey Loginov)等。
在國際政治舞台上,文明主義者的思想這些年來促成了一系列實際的國際倡議的出台,其中包括由伊朗伊斯蘭共和國時任總統穆罕默德·哈塔米(Mohammad Khatami)提出的“文明間對話”(Dialogue Among Civilizations),以及西班牙時任首相何塞·路易斯·羅德里格斯·薩帕特羅(José Luis Rodríguez Zapatero)和土耳其總統雷傑普·塔伊普·埃爾多安(Recep Tayyip Erdoğan )發起的“文明聯盟”(Alliance of Civilizations)項目,該項目至今仍得到聯合國多個成員國的資助支持。2005年,作為“文明聯盟”項目的一部分,聯合國成立了一個由來自各國政界和學術界的20名代表(包括筆者)組成的高級別小組,兩年後,該小組向聯合國提交了一份概念報告,該報告成為最終實施該項目的基礎。(2)
在現代圍繞文明議題的著作中,有許多關於文明標誌內部的層級結構特別是宗教的討論,研究者的觀點各異。著名東方學學者亞歷山大·阿基莫夫(Aleksandr Akimov)和亞歷山大·雅科夫列夫將文明定義為“一個由穩定的民族人口和社會文化構建的共同體,(這個共同體)居住在特定的地域,擁有歷經多個世紀傳承的精神(宗教和道德)理想和價值觀、持久的日常文化和藝術文化原則、獨特的世界觀和行為準則”(3)。然而,這兩位學者給出的定義與他們提出的“世界文明”分類並不相符,他們列舉的世界文明或基於宗教,或基於民族,或基於地理原則,包括歐洲、東正教、中國、日本、印度、伊斯蘭、非洲和拉丁美洲文明。(4)但是,這份名單與兩位學者給出的“文明”定義相悖,進而引發了一系列問題。
舉例而言,宗教信仰可以被視為文明的標誌嗎?這一觀點已經受到了許多當代著名學者的質疑,尤其是亞歷山大·帕納林(Aleksandr Panarin)。在談到歐亞問題時,帕納林指出,社會正日益疏離於文化宗教背景,社會穩定的基礎在於發展獨特的歐亞普遍原則,從而轉化宗教的能量。(1)再比如,同屬東正教文明的社會(即基於宗教共同體)是否具有共同的文明基礎呢?這種文明基礎在嚴格的宗教價值觀上或許存在,但即便在宗教領域,也難以避免政治的侵擾,從最近廣為流傳的東正教教會之間鬧分裂的可悲事件中就可見一斑。
這裏反映出的問題並不僅僅是宗教上的不統一,而是各民族國家不同的利益和政策,以及不同民族羣體的利益對宗教機構的深遠影響。俄羅斯的鄰國烏克蘭,在許多方面都與俄羅斯密切相關,但幾乎無法從信仰基礎上被視為俄羅斯的文明夥伴。無獨有偶,19世紀被沙皇俄國從土耳其的壓迫下解放的東正教國家保加利亞,卻在20世紀爆發的兩次世界大戰中均與俄國/蘇聯的敵人結為盟友。我們還不能忘記,在第一次和第二次巴爾幹戰爭中,俄國都支持了保加利亞的敵人。而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初期,保加利亞只對塞爾維亞宣戰,並未對俄國宣戰,但不久之後,俄國率先對“保加利亞兄弟”(Bulgarian brothers)宣戰。類似的例子不勝枚舉。1980—1988年,伊朗(大部分人口為什葉派)與伊拉克(什葉派約佔其全國人口的三分之二)之間進行了血腥戰爭,導致18萬名伊拉克軍人、50萬名伊朗軍人及2萬名平民在戰爭中喪生,雙方傷者更是多達150萬人。這場血腥惡戰是否發生在同屬一個文明的國家之間呢?支持前述“文明論”觀點的人可能會説,畢竟,同一文明內的不同分支和羣體有時也會爆發激烈鬥爭。確實,深刻的裂痕有時會導致暴力衝突,甚至在同一文明內部引發戰爭。
二、文明型國家(文明國家)與民族國家?
最早使用“文明國家”(CS)術語的學者之一是英國著名中國問題研究學者、記者馬丁·雅克,他曾在多所中國大學擔任客座教授。雅克在其2009年出版的暢銷書《當中國統治世界》(When China Rules the World)中強調,中國作為一個民族國家僅有120—150年的歷史,而作為一個文明已經有數千年的歷史。在概念化“文明國家”時,人們通常強調文明身份、對世代相傳的文化規範的遵循,以及文明身份深厚的歷史文化根基。因此,雅克指出,中國在其超過兩千年曆史的各個階段一以貫之的基本特徵表現為:“國家與社會之間的關係、獨特的家庭觀念、祖先崇拜、儒家價值觀、我們稱之為關係網的個人關係(guanxi)網絡、飲食文化及相關飲食傳統,當然還有中文,包括中文的書寫形式與口語形式之間的獨特關係。”(2)在雅克看來,這些特徵塑造了中國人的文化身份。
雅克還指出,當中國人談及“中華”時,他們指的不是一個國家或民族,而是中國文明,“中國的歷史、王朝、儒家思想、思維方式、政府角色、風土人情、社會習俗、人際關係網絡、家庭、孝道、祖先崇拜、價值觀和獨特哲學等,都遠在中國作為民族國家之前而長久存在”,並更為有力地認為,“中國的身份建構與認同主要源自中國悠久的文明歷史”。(1)弗拉基米爾·拉普金(Vladimir Lapkin)的有趣思考也呼應了雅克關於中國的身份的論點。在此背景下,拉普金思考的結論是:西方通過推行“統一的普遍主義”挑戰各國獨特的文明身份,而非西方國家則試圖通過動員自身的文化和文明資源來彌補民族國家的不成熟之處。(2)
雅克還總結了中國作為文明國家的兩個重要特徵:首先,中國擁有悠久的歷史;其次,中國龐大的地理面積和人口規模意味着其具備顯著的多樣性。雅克認為,歷史上存在過許多文明,包括像印度這樣的文明國家,但沒有一個國家像中國一樣,將“文明”和“國家”結合在了一起。這就是為什麼中國有充分的理由被稱為真正的“文明國家”,而其他國家只是具備一些“文明國家”的元素。從某種程度上説,美國也可以稱自己為“文明國家”,但美國的文明只是繼承了“歐洲遺產”,最多存在不過100年。
根據雅克的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一個文明國家,在超過兩千年的歷史中,一直將自己視為一種文明,而不是一個國家。儘管這種説法可能有些誇張,但中國的自我認同中存在的文明延續性理念是不可否認的。順便提一下,這一特徵在俄羅斯也非常明顯。
這引出了雅克提出的另一個重要(儘管可能存有爭議)命題:西方對中國作為高度中央集權制國家的看法並不完全準確。為什麼?雅克認為,無論是在封建王朝時期還是現代社會,中國這樣的國家都很難被有效管理,因為其規模實在太大了。這再次讓我們思考俄羅斯的狀況,我們不能忘記,俄羅斯的聯邦制反映了國家龐大的規模和多樣性,確保了有效的治理。
即使我們假設,上述的民族國家和文明國家這兩種國家類型是相互對立的,甚至在某種程度上是完全相反的,我們也不能排除一個國家可以同時既是文明國家,又是民族國家。在這種解釋框架下,一些國家可以被歸類為民族國家,而同時是民族國家和文明國家的則可以被歸入另一類。在此,我們引用已故的美國中國問題研究專家、政治學者白魯恂(Lucian Pye)一句簡 潔的話:“中國是一個佯裝成民族國家的文明。”(3)然而,根據另一種解釋,文明國家可能根本就不將自己定位為國家。
在另一部關於“文明型國家”的知名著作《中國震撼:一個文明型國家的崛起》(The China Wave: Rise of a Civilizational State)中,復旦大學和日內瓦外交與國際關係學院的學者張維為認為,中國通過擺脱西方政治思想的影響,遵循根植於其儒家文化的考核基礎和選賢任能傳統而取得了成功。(4)一些西方學者據此強調“關係”(guanxi)概念在中國社會的重要性,這一概念是中國文明的持久特徵之一,據稱在俄羅斯社會的一些(主要在公共系統內)傳統中也有類似反映,儘管俄羅斯文化與儒家思想相去甚遠。然而,一些不屬於文明型國家類別的國家同樣拒絕了新自由主義民主。張維為指出:“中國社會在漫長的歷史中確實一直更偏向世俗而非宗教,同時,中國文化深受儒家思想影響,具備道德主義和人文主義的特點,這種道德主義和人文主義已經深深嵌入中文這門語言之中。”(2)
張維為的論點有理有據,但其關於“文明型國家”(civilizational state)與“文明國家” (civilization state)之間差異的論述仍不夠清晰。他認為文明型國家(civilizational state)是 “古老文明與現代民族國家的結合”(3),而文明國家(civilization state)則意味着“古老文明與現代民族國家之間仍然存有某種張力”。但最重要的是,作為“文明型國家”(civilizational state,這是張維為選用的術語)的中國,是一個既古老又年輕,既傳統又現代,既“中國化”又國際化的國家。作為文明型國家的中國具有八個基本特徵:四個“超級”(supers)和四個“獨特”(uniques),即“(1)超大型的人口規模;(2)超廣闊的疆域國土;(3)超悠久的歷史傳統;(4)超深厚的文化積澱;(5)獨特的語言;(6)獨特的政治;(7)獨特的社會;(8)獨特的經濟”(4),這種分類似乎有一點簡單,但恰好體現了傳統中國理解社會的方法。在談及中文通過其古典與現代書寫形式表現出的獨特性時,張維為將中文描述為中國悠久歷史與文化的產物,這一觀點呼應了馬丁·雅克的看法。
張維為對雅克關於“文明國家”(CS)和“民族國家”(NS)之間存在“張力”的論點提出異議,在雅克看來,這種“張力”可能將導致中國和西方走上不同的發展道路。雅克認為,中國可能會以某種形式復興古代中國與周邊勢力較小鄰國之間推行的朝貢體系(tributary system),同時,中國傳統中的種族優越感也可能挑戰世界秩序。雅克雖然批評了歐洲中心論的中國研究視角,但他的觀點仍然受到大多數西方學者的影響,認為文明國家和民族國家之間存在不可逾越的鴻溝。儘管如此,雅克總體上秉持反西方的立場,認為未來將屬於文明國家,並指出歐洲與中國的主要問題在於歐洲缺乏對中國的真正理解。雅克預測,世界將進入一個歐洲國家日益邊緣化、美國逐漸衰落、新興國家成為主要國際行為體的時代,中國將取代美國成為世界頭號強國,這一切都得益於中國持續30多年的現象級經濟增長和迅速提升的國際聲望。儘管2020年暴發的新冠疫情重創了中國經濟,但同時也展現了中國抗擊疫情的能力。
當然,雅克的這些論點可能受到質疑,批評者可能將實行威權制度的國家的成功歸因於其政治特徵,而非文明特徵。例如,他們認為,正是這些威權制度確保了在關鍵發展領域的有效社會政治動員和精力資源的集中。值得注意的是,在使用“文明型國家”“文明國家”概念的學者之間存在一個關鍵分歧:這些國家的人口構成是怎麼樣的。雅克指出了文明國家內部的民族和宗教多樣性,但又認為這種多樣性被“文明主義”政策所削弱。另一種觀點認為,文明型國家的人口具有同質性的特點,並且主體民族人口在數量上佔據絕對主導地位(例如,漢族人口占中國總人口的92%,俄羅斯民族約佔俄羅斯總人口的80%)。
從上述文獻中可以看出,對於民族國家和文明型國家這兩種國家類型之間的關係主要有三種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這兩種國家類型(CS和NS)是完全不可調和的矛盾對立體,因為它們代表不同的價值觀、理想和生活模式;第二種觀點認為,這兩種國家類型獨立且彼此存在,但並非完全對立,只是各自過着各自的生活;第三種觀點認為,這兩種國家類型可能會在不斷趨同的過程中實現融合。
在此基礎上,我們還可以再補充一種國家類型:這類國家位於“文明型國家—民族國家”之間的某個座標系上,並同時體現了文明型國家和民族國家的某些特徵,這類過渡性國家可以被稱為“未決國家”。
三、對印度和中東國家作為文明型國家的探討
印度與中國一樣,是最適合被納入成熟的“文明型國家”範疇的候選對象。然而,雅克認為,印度“是英國統治者相對較新的創作,其歷史的多樣性遠超中國”(1)。雖然雅克和其他一些學者對印度能否算作文明型國家表示懷疑(主要由於其歷史的“多樣性”),但許多研究印度的學者仍然認為印度符合“文明型國家”的標準。同時,許多西方政治與國際關係學者在談及中國、印度、俄羅斯等國家時,都使用了“文明型國家”這一術語,旨在強調這些國家對所謂西方“普世價值”的拒絕,(2)同時,這些西方學者仍將印度視為亞洲最大的民主國家(儘管越來越多地持有保留意見)。印度的統治精英認為,印度社會對傳統價值和文化身份的堅持,旨在平衡和抵禦激進“普世主義”與西方強加的自由民主制對印度本土文明價值觀的威脅。
在此背景下,印度執政黨印度人民黨(Bharatiya Janata Party ,BJP)的領導人被引用多次的言論表明了他們的“文明主義”立場,同時強調了印度教的作用。分析人士經常提到與印度教密切相關的“法”(dharma)的概念,在印度人民黨從民主轉向民族主義,以及復興與自由民主觀念並不相容的古老價值觀的過程中,“法”這一核心概念都起到了重要作用。持此種觀點的西方和印度學者不勝枚舉,以至於筆者幾乎不需要特意舉例。在此僅提一例:在報道印度應對新冠疫情的舉措時,西方媒體專門展示了印度警方用棍棒驅趕違反防疫隔離規定的人員回家,還強迫他們做深蹲和俯卧撐的內容,西方媒體認為這些舉措反映了印度當局從印度歷史中傳承的古老態度。
劍橋大學首位“賈瓦哈拉爾·尼赫魯教授”(3)賈伊迪普·普拉布(Jaideep Prabhu)認為,印 度“非英國化的民族主義者將文明型國家的概念視為對西方民族國家概念的替代”(4)。普拉布認為,文明型國家和民族國家這兩個概念是相互排斥的。普拉布反對將印度視為一個印度教國家類型的文明型國家,但他承認,基於語言、宗教和民族認同的歐洲民族主義理論並不適合印度,因為印度是一種“超民族”的存在。遺憾的是,就筆者所瞭解的情況,迄今為止,普拉布並沒有在他後續的作品中進一步探討這一有趣的議題。
從狹義上講,“法”的概念對印度教教徒至關重要,這一概念的意思是“道德和宗教義務”以及“生活規範”,帶有強烈的價值觀、倫理和宗教內涵。普拉布指出,“與普遍認知相反,‘法’並不是宗教,而是一套更為廣泛的社會實踐和習俗,指引南亞和東南亞居民的生活”。“法”可能沒有一個法律意義上的定義標準,但這正是有意為之的結果。但是,普拉布指出,國家是一個法律意義上的實體,如何將無形的“文明”與法律意義明確的“國家”結合起來呢?更重要的是,這是否意味着,印度對其他同屬於“法”文化的南亞和東南亞國家存有領土野心呢?(1)
印度從2020年3月起抗擊新冠疫情的行動,雖然實際效果欠佳,但也出現了大量用“法”的概念論證政府舉措合理性的呼聲。莫迪政府也多次用“法”來為其採取的一系列隔離和管理措施做辯護,表示政府是為了保護印度人民。然而,由於措施規劃不足,印度街頭經常爆發騷亂,印度警方的應對又過於強硬。當然,警方也有自己遵循的“法”,要求他們通過自己的方法履行“保護印度人民的職責”,包括保護宗教少數羣體和貧困羣體。然而,“警方一邊用暴力應對印度國內反對莫迪總理呼籲、不遵守防疫規定的人,一邊卻對德里地區針對穆斯林的迫害(因為穆斯林被指控為病毒傳播者)視而不見”(2)。這在伊斯蘭世界引發了負面反應,印度新近通過的帶有歧視性的“法案”(3)更加深了伊斯蘭世界的負面態度,該法案使穆斯林與其他信仰者相比,在入境和入籍印度方面受到更多限制。
因此,印度和中國一道被許多關注“文明型國家”概念的分析人士視為經典案例。西方學者有時將俄羅斯和土耳其也納入“文明型國家”的類別。基甸·拉赫曼(Gideon Rachman)認為,21世紀將是屬於文明型國家的世紀,並認為美國也將逐漸接近成為一個文明型國家。(4)在拉赫曼看來,美國和文明型國家之間的共同點是什麼呢?是(前任)總統特朗普的移民政策。因為文明型國家本質上是排他的,文明型國家內部的少數羣體和移民不屬於核心文明,因此需要不斷調整自身,以適應核心文明的要求。(5)
土耳其作為文明型國家的情況較印度更加清晰,而伊朗也可以被合理地視作文明型國家和民族國家相結合的典範。伊朗屬於一個偉大的文明,擁有比土耳其更悠久的歷史,伊朗的波斯文明歷史既非“異質”,也未“中斷”,只有在歷史上成為阿拉伯哈里發國的一部分時被短暫影響過。2019年,伊朗總人口超過8300萬,雖然族裔眾多,但作為其古代文明直接繼承者的波斯人約佔總人口的一半,阿塞拜疆人約佔總人口的三分之一。(1)正如中國人和俄羅斯人一樣,伊朗人也深知自己的文明身份,深受世代相傳的文化規範影響,伊朗領導人始終強調伊朗的悠久歷史和領土完整。儘管伊斯蘭什葉派革命開啓了伊朗文明發展的新時期,但文明認同的根基深植於伊朗歷史之中。
擁有廣闊疆域的阿拉伯世界又如何呢?阿拉伯帝國的領土囊括了孕育古中東偉大文明的土地,在7世紀的阿拉伯征服中,這些古文明的遺產和領土被阿拉伯人吸納,並融入了阿拉伯人自己的貝都因理想(Beduin ideals)。在廣闊土地上逐漸成形的新阿拉伯穆斯林文明的基礎,是許多已經長期生活在不同土地上的各種民族的價值體系的綜合,這些民族在不同程度上仍然保留了他們的文化規範,儘管大多數規範已經經過了改良。阿拉伯世界的文明歷史發展並非一帆風順,而是經歷了當地統治實體的更迭,地方特殊主義逐漸成為主要趨勢,不同宗教社區之間的衝突也日益頻繁。奧斯曼帝國的征服使大部分阿拉伯世界成為土耳其帝國的一部分,阿拉伯人的國家地位被剝奪,而殖民侵略對阿拉伯人復興國家的夢想造成了更嚴重的打擊。
在奧斯曼帝國統治的最後幾十年中,隨着阿拉伯民族自我意識的覺醒,阿拉伯各邦(wilayah)的知識分子開始策劃各種政治項目:一些人呼籲在土耳其君權(Sublime Porte ’s sovereignty)統治下實現阿拉伯各邦的自治;另一部分人則呼籲恢復阿拉伯的完全主權。隨着奧斯曼帝國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的失敗,事態變得更加混亂,大部分阿拉伯邦被協約國集團內的歐洲列強所殖民和統治(作為委任統治的一部分),一些阿拉伯國家在這種奴役之前早已成為英國和法國的殖民地和被保護國(比如,從1839年開始被英國陸續佔領的也門南部,自1830年開始逐步淪為法國殖民地的阿爾及利亞)。阿拉伯人爭取獨立的鬥爭愈演愈烈,從1940年代起,新興的獨立國家開始在中東版圖上湧現。
國家發展的方向成為了關鍵。二戰以後,阿拉伯世界的歷史發展呈現了兩大主要方向:第一個是地方主義,主張在當時的邊界內建立民族國家;第二個是泛阿拉伯主義,旨在創建一個統一的阿拉伯國家。支持泛阿拉伯主義的意識形態理論家和組織世俗化泛阿拉伯民族主義運動(如納賽爾主義、阿拉伯復興主義和阿拉伯民族主義運動)的活動家堅持阿拉伯民族必須統一的觀點,認為只有通過統一的阿拉伯國家才能實現阿拉伯榮耀的復興。分裂的、孤立的阿拉伯國家,尤其是那些在殖民者劃定的邊界內創立的阿拉伯國家,將沒有未來,也沒有成為獨立自主國家的機會。阿拉伯民族主義者的理論話語圍繞着“vatanaya”(阿拉伯國家)與“kaumiya”(阿拉伯民族)這組概念展開。“umma Arabiya wahida”(“統一的阿拉伯國家”)的口號被阿拉伯世界看作神聖口號,在前述所有被提及的泛阿拉伯民族主義運動中被頻頻唱響。
僅舉一個例子就足夠説明上述論點。薩提·阿爾—胡斯里(Sati’al-Khusri),一位著名的敍利亞—伊拉克阿拉伯民族主義意識形態理論家和世俗主義擁護者,認為共同的語言和共同的歷史—而非宗教—才是統一國家的基礎。(2)阿爾—胡斯里寫道:“每個講阿拉伯語的民族都是阿拉伯民族,每個屬於這些講阿拉伯語的民族的人都是阿拉伯人,如果他不承認這一點,如果他不為自己的阿拉伯身份感到自豪,那麼我們必須探究是什麼促使他採取這種立場和態度……我們必須啓發他、引導他走上正軌……無論他願意與否,他都是阿拉伯人。”(1)
通過對阿拉伯歷史的簡要回顧,我們可以看到,建立統一阿拉伯國家的理念可以被解讀為創建文明型國家的嘗試。雖然一些阿拉伯世界的國家作出了聯合的努力,但結果往往是曇花一現。例如,埃及和敍利亞曾經聯合組建泛阿拉伯國家“阿拉伯聯合共和國”,但該聯合共和國僅從1958年持續到1961年。然而,泛阿拉伯計劃不應被簡化為僅由共同邊界定義的不同國家的一體化整合方案,因為阿拉伯人確實擁有若干同屬單一文明的特徵。首先,大部分阿拉伯人享有共同的歷史、廣闊的領土、同一種語言和同一種宗教,並在此基礎上建立了相應的自我認識和身份認同。儘管一些早期的世俗派泛阿拉伯民族主義思想家(如泛阿拉伯運動的創始人)是基督徒,但他們仍然承認伊斯蘭教在團結阿拉伯人中的重要作用。與此同時,從筆者與一些阿拉伯復興主義(Baathism)的代表人物[如已故的米歇爾·阿夫拉克(Michel Aflaq)和什比利·阿爾—阿亞薩米(Shibli Al-Aysami)]、阿拉伯民族主義運動(Arab Nationalist Movement)的創始人[已故的喬治·哈巴什(George Habash)和奈夫·哈瓦特梅赫(Nayef Hawatmeh)],以及納賽爾主義(Nasserism)的領導者們的私人會晤中,筆者感受到,在那些遙遠的歲月裏,即使在伊斯蘭教仍然被許多阿拉伯地區主要國家排斥出政治領域時,連那些堅定的世俗主義者也無法阻止宗教間和教派間爆發衝突的趨勢,有時甚至是由於非宗教原因產生的衝突。
由世俗派阿拉伯民族主義者建立的政權屢遭波折,這削弱了他們思想的受歡迎程度,也使以伊斯蘭教為導向的力量在阿拉伯世界崛起。伊斯蘭力量構成了敍利亞反對派的核心,這些力量正在與大馬士革的泛阿拉伯復興主義政府作鬥爭。如今,阿拉伯人生活在超過20個國家實體中,其中一些國家甚至還尚未形成民族國家,導致危機時有發生,進而升級為暴力衝突。因此,一些阿拉伯國家陷入了“失敗國家”的泥沼。
文明型國家(CS)及其他僅具備部分民族國家(NS)元素、尚未發展為成熟的民族國家的國家在身份、主權和領土完整的保護與發展方面持有獨特態度,這一點在一些中東國家體現得尤為明顯。在此背景下,有必要提及一些當代作品探討的相關概念。在1990年代和2000年代,一些政治學者和國際事務分析專家提出了“適度規模”(right-sizing)和“適度人口”(right-peopling)國家的理論框架。(2)自這些概念和理論發佈以來,阿拉伯地區已經爆發過諸多不安定事件。民族國家體系持續面臨着各種新老挑戰,並且已嚴重腐化了。此外,2020年3—4月,帶來全球性威脅的新冠疫情對阿拉伯地區造成了嚴重影響,伊朗和土耳其是該地區受影響最嚴重的國家。
至於俄羅斯,可以被視為和中國一樣,是文明型國家與民族國家的混合體。俄羅斯一些激進的歐亞主義思想家與泛阿拉伯主義的經典思想不謀而合,例如,亞歷山大·杜金(Aleksandr Dugin)指出:“今天的俄羅斯只是一個過渡國家,在當前的邊界和政治體制下,俄羅斯無法創造歷史性的未來。俄羅斯的規模既太小又太大,難以成為真正獨立強大的國家。”(1)杜金認為,俄羅斯唯一的出路是按照“帝國模式”(imperial model)建立一個歐亞國家,其他一些歐亞主義意識形態理論家也認為民族國家太有侷限性。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俄羅斯和中國同屬文明型國家,在某些方面具有高度相似性(例如,兩者同時既是文明型國家,又是民族國家),但也存在相當的差異。對於俄羅斯而言,迫切需要處理的問題是其廣闊的領土面積(截至2019年,俄羅斯的人口密度為每平方公里8.57人);而對於中國和印度,問題在於其龐大的人口規模(在2017年的統計中,中國的人口密度為每平方公里144人,印度的人口密度為每平方公里405人)。關於文明型國家(CS)和民族國家(NS)概念的爭論,也很容易讓人想起俄羅斯民族學家、政治學家和社會學家關於俄羅斯的激烈辯論。(2)
四、結論
“文明型國家”的支持者用這一概念來指代一種特殊類別的國家,這些國家擁有悠久而連續的歷史,具備鮮明的身份認同,其公民和領袖自覺願意維護自身的文化身份。“文明型國家”需要進一步的概念化,從而讓人們更好地理解其背後藴含的價值觀和思想體系。
“文明型國家”概念中的一個關鍵理念是文明主義,它的對立面是抹去了文化差異的普遍主義。文明主義作為一種哲學政治概念,起源於崛起的非西方國家對抵禦西方強國(特別是美國)侵襲的願望。在許多東方世界國家的精英和民眾看來,這種侵襲由西方的優越感和例外主義所驅動,並試圖在全球範圍內強行推廣新自由主義民主。為了對抗西方的侵襲,具有獨特文化身份並將這種身份嵌入歷史的國家通過推動其特有的思想,以及國家主義、集體主義、宗教價值觀、強大的國家能力,能夠更有效、迅速地應對西方對其身份的威脅。
讓我們再次強調研究文明型國家及其與民族國家關係的學者之間的觀點差異:一部分人認為,這兩種概念處於不相容的對立衝突狀態;另一些人認為,這兩種概念各自獨立;還有一些人認為,兩者可以組成一個整體,中國、印度和俄羅斯就是典型的例子。如果讓筆者在上述三種觀點中選擇,筆者會認為,關於兩者融合的觀點比另外兩種觀點更具説服力。
本文註釋略,詳見刊物或知網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