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化交易管理細則發佈,宋清輝等專家解讀:護航市場公平與效率_風聞
宋清辉-经济学家-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官方账号52分钟前
著名經濟學家宋清輝分析稱,《細則》的正式發佈,具有三大方面的積極意義。

程序化交易管理細則發佈,專家解讀:監管升級護航市場公平與效率
《細則》明確高頻交易認定標準為:單賬户每秒申報、撤單筆數合計最高達到300筆以上,或者單賬户全日申報、撤單筆數合計最高達到20000筆以上。
**【大河財立方 記者 王鑫 史冰倩 夏晨翔】**4月3日,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同步出台《程序化交易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並明確自今年7月7日起正式實施。
大河財立方記者注意到,這是繼2024年證監會發布《證券市場程序化交易管理規定(試行)》後,交易所層面對程序化交易監管的全面細化,旨在規範市場秩序、防範系統性風險,同時兼顧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
《細則》明確高頻交易認定標準為:單賬户每秒申報、撤單筆數合計最高達到300筆以上,或者單賬户全日申報、撤單筆數合計最高達到20000筆以上。
多位專家在接受大河財立方記者採訪時指出,新規通過高頻交易監管、異常行為界定、差異化收費等舉措,將推動我國程序化交易監管進入“精準化、動態化”的新階段。
程鳳朝:程序化交易正式邁入“強監管、嚴要求、常態化”的新階段
中國上市公司協會學術顧問委員會委員、中關村國睿金融與產業發展研究會會長程鳳朝在接受大河財立方記者採訪時表示,“瞬時申報速率異常”“頻繁撤單”等行為通常與高頻程序化交易密切相關,其本質是利用技術優勢進行信息搶佔和價格擾動。
他認為,這類行為的潛在危害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
一是干擾價格形成機制。高頻、海量的申報與撤單會造成虛假交易意圖,影響市場供需判斷,擾亂正常價格發現,損害中小投資者利益;
二是加劇市場波動性。頻繁拉抬打壓、瞬時集中成交,容易引發股價的劇烈波動,甚至誘發“踩踏式”行情,放大系統性風險;
三是形成“技術不公平”。普通投資者很難與毫秒級響應速度的程序交易抗衡,市場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因此受損;
四是擠佔交易系統資源。超高頻率申報撤單佔用大量交易撮合系統資源,可能造成交易延遲甚至系統擁堵,影響市場整體運行效率。
“因此,這些行為雖非全部非法,但若無監管限制,易從套利工具演變為操縱工具,衝擊市場公平和穩定。因此,新規將‘瞬時申報速率異常’‘頻繁撤單’等行為列為重點監控對象是完全必要的。”程鳳朝表示。
他進一步分析稱,本次三大交易所同步出台並統一施行《細則》,標誌着我國資本市場對程序化交易正式邁入“強監管、嚴要求、常態化”的新階段。
“我認為,本次強化監管,意味着政策監管層級全面上升以及市場風格轉向長期價值投資導向。”程鳳朝表示。
他解釋稱,此次是三大交易所聯動響應證監會相關規定,執行層面細化到交易筆數、速率閾值等,顯示出監管執行力與一致性同步提升。
此外,強化監管也將抑制“博弈性”交易行為,是對當前過度投機傾向的有力糾偏,有利於重塑“長期資金+健康高質量公司”的市場生態。
楊德龍:細則平衡效率與公平,推動程序化交易規範發展
前海開源基金首席經濟學家楊德龍在接受大河財立方記者採訪時表示,此次交易新規的發佈,有利於減少程序化交易對市場波動的影響,提振投資者信心,推動資本市場長期健康發展。
“程序化交易作為金融科技的重要產物,其高速發展在提升市場流動性的同時,也衍生出技術濫用、信息不對稱等問題。此次《細則》的出台,體現了監管層對市場公平性與安全性的雙重考量。”楊德龍表示。
他分析稱,異常交易行為界定具有前瞻性,四類監控指標(如瞬時撤單率)直擊程序化交易的灰色地帶。過去部分機構利用技術優勢高頻掛單、撤單,製造虛假流動性誘導跟風,新規通過量化標準將其納入監管框架,有效遏制“幌騙”等操縱行為。
此外,對中小投資者而言,細則的“保護效應”顯著。試運行數據顯示,中小個人投資者極少觸發異常指標,而機構合規成本上升將減少“不公平競爭”,長期看有利於市場生態優化。
不過,楊德龍也強調,需警惕政策執行中的“一刀切”風險,例如對量化中性策略的誤傷,未來可探索分類監管機制。
宋向清:程序化交易監管全面細化,是平衡創新與公平的關鍵一步
中國商業經濟學會副會長、華德榜創始人宋向清告訴大河財立方記者,作為全球第二大股票市場,我國2.25億投資者中99%為中小散户,監管層始終將維護市場公平置於重要位置,將保護中小散户利益作為制定政策的重要原則。細則旨在遏制程序化交易的技術優勢濫用,防範算法共振加劇市場波動,維護中小散户利益。
“《細則》對高頻交易實施差異化監管,除要求額外報告系統服務器位置、測試報告及應急預案外,還明確將研究加收流量費、撤單費等市場化調節手段。這一安排既避免‘一刀切’抑制技術創新,又通過成本約束引導高頻策略迴歸理性。”宋向清表示。
他強調,《細則》劍指瞬時申報速率異常、頻繁瞬時撤單、頻繁拉抬打壓、短時間大額成交等四大違規交易,既借鑑了境外成熟市場經驗,又結合了本土市場實踐,主要約束對象為量化私募與券商自營,中小投資者正常交易不受影響。
此外,他還認為,資本市場程序化交易監管的完善既是維護市場穩定的必要手段,也是提升全球競爭力的關鍵一環。
“未來,監管部門還需在動態監測、跨境協作、技術創新等方面持續發力,構建既具包容性又不失嚴謹性的監管框架,為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宋向清表示。
宋清輝:《細則》將有助於構建更加健康、穩定和公平的市場環境

著名經濟學家宋清輝
著名經濟學家宋清輝分析稱,《細則》的正式發佈,具有三大方面的積極意義。
第一,隨着量化交易特別是高頻交易的快速發展,其對市場的影響日益顯著,但此前缺乏系統性的監管規則。此次《細則》的發佈填補了這一空白,構建了更加完善的資本市場監管體系。
第二,通過規範程序化交易行為,特別是針對異常交易行為的認定和處罰,有助於遏制可能存在的市場操縱和不當交易行為,從而能夠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第三,限制高頻交易的過度申報和撤單,以及對短時間大額成交的監管,有助於降低市場波動性,減少對交易系統的衝擊,防範因程序化交易引發的系統性風險。
“總體來看,三大交易所正式發佈的量化交易管理細則,不但有助於規範量化交易行為,維護市場公平穩定,而且還有助於保護投資者權益,促進資本市場的長期健康發展。”宋清輝表示。
他説,短期內,《細則》可能會影響部分量化策略的交易活躍度,特別是依賴高頻交易和頻繁報撤的策略可能會受到一定的限制,從而導致相關交易活躍度的下降。但從長期來看,《細則》將有助於構建更加健康、穩定和公平的市場環境,這對於吸引長期投資者、提升市場效率和增強市場韌性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原標題:程序化交易管理細則發佈,專家解讀:監管升級護航市場公平與效率
責編:劉安琪 | 審校:李金雨 | 審核:李震 | 監審:萬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