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與稿費_風聞
拿了桔子跑哇-3分钟前
文/閻綱
(節選)
君子固窮!我一介書生,身無長物,人稱作家,寫不出暢銷書,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財富何有予我哉!
但作家總要寫作,寫作就有收入,或多或少,也算財富。我是指稿費。
在解放區,一邊打仗一邊生產,大家窮得叮噹響,沒有稿費一説。後來,邊區政府尊重作家勞動,多少有些物質上的獎勵,延安發“邊區票”,延安城的作家,可以拿上“票票”進館子,請朋友高高興興吃上幾碗羊雜碎,味道好極了。
據孫犁回憶:“後來,冀中區印我的《文學寫作課本》。我説,有稿費,可以買輛車。父親説,那就到保定去買。結果給了一點錢,買不了車。”
解放進城了,以貨幣的形式付稿酬,而且對作家不徵税。
駐會作家的待遇很高,文藝三級就相當於正局級幹部待遇。張天翼、周立波、冰心等被定為文藝一級,政治行政待遇上靠行政八級(劉白羽等作協領導為行政八級),工資收入更高,在300元以上(行政八級200元)。
那時的稿費制度學蘇聯,採取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的方式。著名作家一部長篇小説可以拿到五六萬甚至七八萬元的稿酬。當時北京一個小四合院房價就一萬多,趙樹理、丁玲、楊朔、蕭殷等幾位作家都買了房子。艾青的稿費比較高,一發稿費就請大家吃飯,一桌也不過百八十塊。不過,普通作家一本書的稿酬很少上萬的。
難忘1951年,丁玲的長篇小説《太陽照在桑乾河上》獲斯大林文學獎二等獎,周立波的長篇小説《暴風驟雨》獲斯大林文學獎三等獎,獎金歸個人所有,丁、周高姿態,一個把鉅額獎金全部捐給了中國作家協會,一個把部分獎金也捐給作協。作協把兩頂捐款合在一起修建了作協幼兒園,買了幼兒園的設備如桌椅、板凳、牀和院子裏的滑梯等大小玩具。我的兒子閻力、女兒閻荷都在作協幼兒園裏長大,是直接的受益者。直到現在,作協的老同志們還説:“丁玲和周立波捐獻獎金辦的幼兒園給作協做出很大的貢獻。就是這個幼兒園,最多的時候,要收一百多個孩子。”“別看‘丁陳反黨集團’搞得丁玲不像個人樣,可是丁玲這個人把金錢看得很輕,這點不容易!”
五十年代初,稿費制度仍然學蘇聯,採取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的方式,標準定得很高,楊沫的《青春之歌》、梁斌的《紅旗譜》、柳青的《創業史》、曲波的《林海雪原》都趕上好時候了。那時,書的品種少,每本書的印量卻較大,往往一本書就可以拿到五六萬元的稿酬。後來,有人提出作協拿稿酬的駐會作家不再從作協領取工資了,丁玲第一個帶頭響應。當時北京一個小四合院,房價不過幾千元,至多上萬元,所以,許多作家都買了屬於自己的房子。
周立波在北京香山買了一座大院落。趙樹理用《三里灣》的稿費買下煤炭衚衕的房子。田間用他詩集的稿費買了緊挨着後海的房子,是個小四合院,五間北房,屋裏都有門互相連通。
1957年,人民文學出版社停發右派分子的稿費,作家協會也停發艾青的工資,一分錢都不給,好在艾青事先已經把人民文學出版社的稿費拿到手,但以後的生活怎麼維持?夫人高瑛問艾青:“你的書不準出版了,文章不準發表了,養活這麼一大家子人,錢花完了怎麼辦?”艾青説:“不必想那麼遠,活到哪兒就説到哪兒。有朝一日真的沒飯吃了,我就到大街要飯去!”
過不多久,大躍進,張天翼帶頭提出不要稿費,作家們熱烈響應,記得作家協會所在地東總布衚衕22號的會議室貼滿了大字報。
再過不多久,又開始發稿費了,我所在的《文藝報》編輯部,稿酬一般是千字十元、二十元,茅盾等前輩知名作家最高開過40元/千字。
1958年,天津百花出版社將茅盾《文藝報》上連載的《夜讀偶記》結集出版,寄去上千元的稿費,茅盾頗感不安,回信説:人民文學出版社過後還要出版這本書,我只能收一份稿費,將此大額稿費如數退了回去。1980年春,《浙江日報》開闢“可愛的故鄉”專欄,請茅公題詞並寫了文章《可愛的故鄉》,稿費50元,他讓兒媳退回40元,回信説:稿子不長,只收稿費10元。
我1964年底出版一本小冊子《悲壯的[紅巖]》,得稿費四五百元,還清了一切債務,尚有節餘。
粉碎四人幫後的1977年,恢復稿費制度,雖然低稿酬,但聊勝於無,作家歡天喜地。進入八十年代,稿費收税了,“以800元為線”,漸漸地,人言嘖嘖,嘖有煩言。
即使如此,作家們不但依法納税,而且慷慨解囊,特別熱心公益事業,令人十分感動。就是茅盾先生,彌留之際,申請恢復中國共產黨黨籍,用他的稿費積蓄舉辦茅盾長篇小説獎,堅持至今,譽滿海內外。
巴金從來不領工資,年青時辦出版社時也不領工資,卻將稿費等收入捐贈興建中國現代文學館,艱難困苦,玉成其事。老作家九十六歲時,親睹該館於建國五十週年建成開館。如此義舉,能不震驚!
1998年,錢鍾書、楊絳、錢瑗一家三口鄭重決定,將全部税後的稿費和版税捐贈母校清華大學設立“好讀書”獎學金,鼓勵好學上進,回報社會。現已積累200多萬元。而楊絳,自1952年工資定級到1987年退休,級別從未動過,卻把她一字一句琢磨出的勞動報酬傾囊“捐給窮孩子們上學”,工人師傅聞訊後激動不已。
王蒙用《當代》付給他的十萬元獎金設立“《當代》青年文學獎”。
女作家葉廣芩向記者透露,她將在著名的道教聖地——自己掛職的陝西省周至縣樓觀台景區自費興建文學院。又悉,她已將近年創作所得計50萬元全部投入文學院的建設。想想看,葉廣芩既然現在將稿費所得無私奉獻,難道她當年稿費納税還有猶豫嗎?
然而,文藝家納税的紀錄不佳,偷逃税款的多是演藝界的大腕,我們這些作家,倒是非常老實,照章納税,出版社開給你的稿酬已經是税後,想逃也逃不了。腕兒們無論是影視大腕,還是歌壇明星,其所以偷逃税款,一是為富不仁,二是有空子可鑽,比如他們提供的只是收入的極少部分,大部分卻是不易掌握的勞務報酬收入、廣告收入、表演收入、影視收入、著作收入等。誰不知道,從主持人到小品演員,從泰斗到角兒,從通俗歌手到民族歌手,每場演出要價多則幾十萬,少則好幾萬,但相當一部分人要求個人所得税由演出主辦方以演員的名義代交,結果,出場費變為“税後”價,明星的演出費一分沒少拿。
馬克思説:“税收是國家的乳孃。”多少事要靠政府財政撥款啊!而國家財政收入的90%以上源於税收。就税收為國家積累財政資金的職能而論,税收已經成為掌握在國家手中實現國家宏觀調控意圖的重要的經濟槓桿。有了税收,國家就有錢推動經濟事業發展、從事各項文化事業的建設。有了税收,國家就有錢養國家,國家拿上税收發展經濟支持各項文化事業,包括養作家。藝術家。所以毛澤東曾經説過:你們(作家、藝術家)不下去,我叫一個團趕你們下去!這是明擺着的事,國家養着你,你就得好好為國而歌唱。
總而言之,我所瞭解的文學界,特別是讀者愛戴的作家們,慷慨捐贈,共襄義舉,照章納税不在話下,因此,人們眼睜睜地盯着藝術家朋友們,尤其是財大氣粗的演藝界的腕兒們,面對那些吭哧吭哧爬格子的作家們:你們要不要比他們做得更好、更體面呀?
人們不會忘記那年抗洪和當年抗非典時中國作家、藝術家慷慨捐贈的動人情景。人民藝術家的良心未泯,他們將繼續為人民所喜愛。
作者簡介:閻綱,1932年生,陝西咸陽禮泉人,1949年參加工作,1956年供職中國作家協會,後調文化部,編輯家兼評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