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開法伯麗 “高端國貨” 標籤下的真實面目_風聞
蓝服科技-1小时前
在當下國貨崛起的浪潮中,微商品牌法伯麗(FARBERLY)憑藉 “高端國貨” 的響亮標籤,在市場上頻頻亮相,吸引了眾多消費者的目光。從明星代言的光環加持,到榮獲國際大獎的榮耀加身,再到 “首登時代廣場” 的高光時刻,以及那句引發廣泛爭議的 “孕期不護膚 = 衰老 13 年” 的宣傳語,法伯麗的營銷手段不斷推陳出新,看似風光無限。然而,當我們深入探究,就會發現這光鮮亮麗的包裝背後,隱藏着諸多令人堪憂的問題,虛假宣傳、代工生產、代理模式爭議等隱患如影隨形。

概念營銷:“偽科學” 與 “偽高端” 的雙套路
法伯麗對 “概念營銷” 的運用可謂爐火純青。早期其主打的 “胎盤貴婦膏”,以 “羊胎盤提取物” 作為最大噱頭,大肆宣稱能夠 “逆轉衰老”,成功吸引了不少追求青春永駐的消費者。但好景不長,因被檢測出含有甲醛成分而遭到消費者舉報。儘管官方給出的檢測結果聲稱 “符合標準”,然而甲醛含量高達 69 的數值,還是引發了公眾對其產品安全性的強烈質疑。畢竟,在追求美麗的道路上,誰也不願拿自己的健康去冒險。
在 “胎盤貴婦膏” 的風波尚未完全平息之時,法伯麗迅速將產品宣傳重心轉向了 “新生三部曲” 套裝系列。這一系列主打 “潤澤肌膚”“光采美肌” 等功效,試圖以此來繼續吸引消費者的關注。從企查查數據可知,申請 / 註冊號 29070495(新生三部曲)和 29070492(新生三步曲)的商標申請人,均與法伯麗品牌創始人王秀美同名。但令人遺憾的是,根據國家藥監局的明確規定,化妝品宣傳中嚴禁使用 “新生”“再生” 等醫療術語,法伯麗的此類宣傳顯然已經涉嫌違反相關法規。這種為了營銷而無視法規的行為,無疑是對消費者的不負責,也是對行業規範的公然挑戰。
更令人咋舌的是,淘寶平台上的法伯麗正品直銷店,竟然打出了 “科學研究表明:孕期不護膚 = 衰老 13 年” 這樣的標語。不可否認,孕期女性的激素變化確實可能對皮膚狀態產生影響,但將其誇大為 “衰老 13 年”,明顯是毫無科學依據的誇張之詞。這一宣傳本質上是利用女性對衰老的焦慮心理,製造恐慌式營銷,以達到促進銷售的目的。儘管這並非法伯麗官方的直接舉措,但也從側面反映出其在培訓和管理方面存在着明顯的漏洞,經銷商對這種缺乏科學依據的營銷手法似乎也並不排斥。

代工生產:“偽自主研發” 的尷尬真相
法伯麗一直以 “國際品牌”“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自居,然而,其早期產品很多卻是由廣州古泉生物科技公司代工生產。這家工廠在業內以使用低價原料而聞名,在淘寶上,70 元 / 公斤的面霜、0.8 元 / 片的面膜等產品公開售賣,這與法伯麗所宣揚的 “輕奢” 定位形成了鮮明的反差,簡直是一種無情的諷刺。
再看其明星產品 “新生三部曲”,成分表中 “水解胎盤提取物”“酵母發酵物” 等看似高端的原料,實際上不過是行業內常見的添加成分,並沒有核心技術作為支撐。所謂的 “自主研發”,在這樣的事實面前顯得如此蒼白無力。這種 “偽自主研發” 的做法,不僅是對消費者的欺騙,也損害了整個國貨品牌的形象。
法律紅線:違規宣傳的慘痛代價
法伯麗不僅在營銷和生產上存在問題,還屢屢觸碰法律紅線。2022 年,法伯麗在微信小程序 “法伯麗麗寶之家” 宣傳推銷 “法伯麗修護清潔冰川泥膜” 這款普通化妝品時,宣稱其具有 “舒緩抑炎” 功效,甚至還配以天然原泥治療手部濕疹與銀屑病的前後對比圖。這種行為不僅使用了醫療術語,還明示該產品具備治療疾病的功能,嚴重違反了《廣告法》第十七條 “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並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 的規定。最終,法伯麗被廣州市天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以 4393.73 元的罰款。這一處罰雖然數額不算巨大,但卻給法伯麗敲響了警鐘,任何企圖通過違規宣傳來獲取利益的行為,都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代理模式:微商 “傳銷化” 的危險陷阱
根據質量萬里行轉載的文章內容,法伯麗的銷售體系主要依靠多層代理來運作,設置了總監、省代、市代、分銷、會員 5 個級別。這種層級分明的代理模式,使得級別越高,拿貨價就越低,層級之間的差價利潤甚至能達到近千元。以標價 2800 元的 “新生三部曲” 為例,總監級代理僅需 675 元,而底層會員則需支付 1635 元。這種通過發展下線來賺取差價的模式,已經涉嫌傳銷式運營。
有不少消費者反映,在加盟法伯麗後,被誘導貸款囤貨,而當初承諾的 “無條件退貨” 卻如同鏡花水月,難以兑現,最終導致血本無歸。中國反傳銷協會會長李旭曾指出,法伯麗的這些特徵與傳銷的典型特徵高度契合,即收取門檻費、實施層層返利。代理商表面上是在銷售產品,實際上卻將吸引人員加入、持續獲取返利作為主要的盈利手段。這種微商 “傳銷化” 的模式,不僅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也破壞了市場的正常秩序。
法伯麗的案例,無疑是部分微商品牌的一個縮影,反映出了重營銷、輕研發,靠炒作概念來收割市場的通病。真正的國貨崛起,應該以產品質量為核心,依靠科技創新和品質提升,而不是依賴明星代言、虛假宣傳和傳銷式分銷等不正當手段。監管部門應當加大對違規宣傳和代理模式的打擊力度,維護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同時,消費者也需要保持理性,提高對 “偽科學” 話術的甄別能力,避免為營銷泡沫買單。
對於法伯麗而言,若真想成為名副其實的 “國貨代表”,就應該勇敢地撕下 “套路” 的面具,用誠意和品質去贏得消費者的信任和市場的認可。畢竟,再高明的營銷手段,也無法掩蓋產品質量的缺陷,時間會檢驗一切,只有真正的好產品才能在市場上長久立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