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童年:莫讓兒童過早踏入“名利場”_風聞
guan_17445978042576-1小时前
在短視頻與直播業蓬勃發展的當下,萌娃日常分享一度成為網絡熱門。許多父母在網絡記錄孩子點滴,收穫了温馨與歡樂。然而,部分“曬娃”行為逐漸偏離正軌,走向畸形,無防護冒險、鏡頭前瘋狂進食、濃妝豔抹擺拍成人化動作……在巨大的商機誘惑下,“網紅兒童”被大肆利用牟利,嚴重損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曬娃”與“啃娃”的界限已然模糊,兒童過早進入“名利場”,引發廣泛關注。
近年來,中央網信辦持續部署開展“清朗”系列專項行動,集中時間、集中力量打擊網上各類亂象問題,從嚴處置違規平台和賬號,取得積極成效,形成有力震懾。2025年,“清朗”系列專項行動將進一步鞏固提升治理成效,聚焦人民羣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明確將強化涉未成年人不良內容治理,淨化兒童智能設備、未成年人模式、未成年人專區等重點環節列為整治重點。這一舉措贏得了廣大網民的熱烈點贊,充分彰顯了對未成年人網絡權益保護的堅定決心。
兒童過早捲入“名利場”,危害不容小覷。從身體發育來看,為了達到所謂“節目效果”,一些孩子被迫進行超負荷的表演或體驗。例如,那些被培養成“吃播”的孩子,過度進食導致身體肥胖,進而引發一系列健康問題,小小年紀就可能面臨糖尿病等疾病風險。在心理層面,名利的誘惑容易讓孩子心態失衡,當他們習慣了鏡頭前的掌聲與關注,回到現實生活中,普通的學習與社交活動便難以再激起他們的興趣。長此以往,他們會變得浮躁、焦慮,難以專注於知識學習與自身內在素養的提升。更為嚴重的是,過早接觸複雜的商業環境,可能扭曲孩子的價值觀,使他們過早地將物質利益與名利追求置於人生目標的首位,而忽視了善良、誠實、努力等寶貴品質的培養。
雖然各部門單位高度重視未成年網絡環境,比如文旅部辦公廳發佈的《關於加強網絡文化市場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意見》,明確嚴禁借“網紅兒童”牟利,嚴格管控未成年人蔘與網絡表演;《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也規定網絡直播服務提供者不得為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直播發布者賬號註冊服務。但在現實中,部分人卻千方百計地鑽法律空子,以成年人註冊賬號等方式,繼續讓孩子在網絡上“營業”。
避免兒童過早進入“名利場”,需要各個方面的共同努力。家長作為孩子的第一監護人,必須深刻認識到孩子健康成長的重要性,摒棄短期的收益,明確幫助孩子樹立正確的價值值才是最重要的,物質財富遠不及一個健全的人格與健康的身心重要。在日常生活中,引導孩子通過學習知識、參與有益的社交與户外活動來充實自己,為孩子的未來奠定堅實基礎。
網絡平台應進一步完善平台的審核機制,利用先進的技術手段,如大數據分析、人工智能圖像識別等,對涉及未成年人的內容進行嚴格篩查。對於那些可能存在“啃娃”風險的賬號,要及時預警並採取相應措施,如暫停賬號使用直至整改合規。同時,平台要積極營造健康的網絡氛圍,多推薦一些有利於未成年人成長的優質內容,引導未成年人樹立正確的上網觀念。
相關監管部門則要持續加大監管力度,強化執法剛性。對於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利用“網紅兒童”牟利的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形成法律威懾力。此外,監管部門還應加強與平台、社會組織等的協作,構建全方位、多層次的監管體系,確保未成年人在網絡空間中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護。
兒童是國家的未來、民族的希望,他們的成長需要一個純淨、健康的環境。社會各界應積極響應中央網信辦的號召,攜手共進,堅決守護好孩子們的童年,不讓他們過早踏入“名利場”這片不該涉足的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