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理解山西大同案雙方的抽象操作了_風聞
张仲麟-民航工作者,民航业评论员-波音买办、特斯拉鼓吹手、运十扼杀者、行走的50万31分钟前
拋開法庭審判以及證據鏈等不提,光是看山西大同“訂婚強姦案”本身就覺得充滿了迷惑和抽象
1.男方為啥那麼猴急的要發生性關係?單了那麼久就那麼等不及?
2.都訂婚好了為啥女方還堅持不“婚前性行為”,強調是處女?這不是就差領證和辦酒了麼?
3.為何發生“強姦”甚至報警後女方還“試圖促成達成婚姻”?一邊報警告人強姦,一邊還要房子加名繼續結婚,這不是四捨五入要把女方嫁給“強姦犯”?
把這些給解釋成“爆金幣”、“撈錢”、“小頭控制大頭”也不是不行,但依然感覺很是違和。但看了家屬連線郭律諮詢講解詳細情況後,再看看西門大媽的分析和解釋後,就醍醐灌頂豁然開朗了。
要我説這真就是前現代的嫁娶風俗遇到了現代司法體系審判,再由後現代網絡輿情打拳,也算是中國複雜國情的一個縮影了。
西門大媽:
由於大同訂婚強姦案當事人的表弟在郭律師的直播間自爆卡車,而且爆的非常詳細,各種細節特別齊全,我終於get到了這個神奇的案子,這個我之前怎麼看都看不明白的事件的基本邏輯。
先聲明,這條不涉及任何證據層面的的討論,畢竟我生物學的不好,有討論強姦定罪證據的你們可能要失望,我實在沒這個能力討論~
這個事情為啥大家不好理解呢?因為我們都生活在一個現代社會,覺得婚前性行為完全是個人選擇,一個人有了婚前性行為,也不等於這個人價值降低了。但是看這個案子,你一定要暫時拋棄這個觀念,把自己帶入知否那個環境中,也就是古代封建的男女觀念下。為啥呢?
因為這一套能解釋男女雙方所有的行為。
首先,男女雙方,包括雙方家庭都認可,女人婚前處女的價值高於非處女。你別管這套對不對,反正他倆都認,原因是男方表弟説了和女方多次發生“蹭蹭不進去”的行為,你説這是圖啥?就是保住女生的“處女之身”。
郭律師:這倆人怪保守嘞~
然後男女雙方訂婚了,但是彩禮沒有交割完,因為後續還有女方母親和男方交涉,讓他家賣豬交彩禮啥的。然後根據女方自述,倆人訂完婚,回到新房後,男方這次蹭蹭進就去了。女方就跑去沖洗,然後很暴怒。
為啥暴怒?因為處女之身被破壞了(至少她當時這麼認為),而男方沒給完彩禮。如果男方就此賴掉彩禮,自己吃虧;如果再悔婚,那麼她覺得不是處女不好找了。
還是那句話,你別管這有沒有道理,反正邏輯就這麼個邏輯。
女方覺得我虧大了,要求加名字。這個加名字你可以看成是婚前破處的補償,女方之前嘗試性提過,但是就一次(男方表弟説的),不答應也就算了,也不影響訂婚。
還是那句話,你不要用現代邏輯去想這個事情,覺得都這樣了怎麼能願意嫁給強姦自己的人呢?他們的邏輯是,**你拆包了,你必須全款買!還要賠償!**這種事情不管哪國古代都有….
然後男女雙方就開始拉扯,期間女方還點了窗簾和傢俱。為啥呢?必然是談崩了,男方不同意女方的價碼。
那麼不同意為啥要點了窗簾呢?因為只有這樣,才能讓外人相信,女方雖然訂婚了和男方都進了婚房了,還是“貞潔烈女”,以後找下家才能找的好一點。
然後女方父母就出來説了,説你得給我補齊彩禮加名字什麼的。男方這時候痛快承認了發生關係的事實,甚至就承認了強姦。為啥呢?因為在他的邏輯裏面,我把你女兒睡了,你女兒是爛污貨,沒人要了,只能嫁給我了,我痛快承認才能達成這個效果,包括後來各種調解讓加名字都是這個邏輯。
有人説這不就是賣女兒嗎?哎封建邏輯就是這樣,不結婚你不能碰,碰了就要負責到底,負責到底就包括給齊彩禮加名字,總之答應之前説好的要求。你不答應你碰人家幹嘛?
女方這套邏輯你別管多玄幻,是自洽的。而男方其實本人是認可這套邏輯的,要不老蹭蹭不進去幹啥?但是他想借此偷襲,降低女方再次找下家的談判籌碼(處女身分),這樣能賴掉彩禮。
但是男方不知道為什麼突然不加了,可能覺得有恃無恐可能是錯誤的判斷了形勢,然後就進去了…
所以這件事,是一大堆不可明説的前提條件湊到了一起,反應出來的一朵奇葩。那麼平行世界裏,如果改變幾個前提條件,會怎麼樣呢?
1 理想邏輯:女的不要彩禮不加名字,那麼可能倆人看不對眼,壓根沒有然後,也有可能倆人兩情相悦在一起了。但是我們都清楚哪種可能性更大對吧?
2 封建邏輯:男方給足彩禮,到結婚再和女方正式發生關係,啥事沒有;或者男方不給足彩禮,女方要求退婚,倆人最多隻能拉扯錢的事情,上升不到刑事犯罪;
3 女方強勢邏輯:女方不抗拒婚前性行為,但要求補足彩禮,但這就意味着男方跟女方發生多少次關係,也不能想着靠這個賴彩禮,所以最後要麼黃了倆人拉扯彩禮的事情,要麼成了但是一分不少;
4 女方弱勢邏輯:女方抗拒婚前性行為,但是覺得男方睡都睡了,捏着鼻子嫁過去,你覺得男方家裏還會補足這部分彩禮嗎?還會加名字嗎?
如果你還是覺得很玄幻不好理解,可以把“破處”這個詞替換為“懷孕”,是不是頓時就很常見了?
當然最後怎麼定的強姦,證據具體怎麼分析,以我目前的水平就沒法知道了~
但是這個事件邏輯吧,我只能説,這倆人在價值觀層面,還挺配的,畢竟這麼想的年輕人現在還真不太好找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