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相親強姦案”:男子改判無罪重獲清白,獲57萬賠償,法院道歉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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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沸點史記
六年前,小邸因一樁相親強姦案被人告上法庭。通過案件審理後,地方法院最終將他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在牢中服刑的過程中,小邸堅決拒絕認罪,家裏人也支持他,不斷通過正確法律途徑進行申訴。
終於,在去年的10月10日他申訴成功,唐山中院將他的案件重新進行審理後,更改了原來的判決。
認定當時案件的證據不夠充足,犯罪事實不清,有期徒刑改判無罪,並在小邸的要求下,賠償各項補償金共57萬元。

一、案件經過整理
小邸出生於河北省唐山市灤南縣,退伍回家後,他就職於一個消防單位,是裏面的駕駛員。
30歲那年,因為家裏人催得緊,小邸也認為自己到了該結婚的年紀,所以他選擇了一家婚介所相親。
2018年2月22日下午,婚介所的老闆王某聯繫上小邸,説有一位適合他的女性可以安排相親,如果小邸有時間,兩人可以先見一面彼此瞭解下。

小邸欣然答應,當即就和王某約定好時間請女孩吃飯。相親的過程很順利,小邸和女孩都很滿意對方。
為感謝王某的介紹,小邸便帶着女孩一起請他吃飯。
酒足飯飽後,王某離開,小邸和女孩都還不想和彼此分開,便驅車去了灤南縣北面的河邊吹風散心。
**兩人相談甚歡,並且氣氛逐漸曖昧。**情濃十分,兩人在車上情不自禁發生了關係。
結束後,小邸應女孩要求,將她送回了婚介所。
小邸原以為自己的終身大事有了着落,正值心情愉悦期間,卻接到了婚介所老闆王某的電話,説女孩不願意繼續和他處了。
但兩人已經發生了關係,女孩認為自己吃了虧,要求小邸進行幾萬塊的經濟補償。

小邸覺得十分不可置信,當即聯繫女孩,想要得到一個解釋,但女孩卻怎麼也聯繫不上。
因為認為王某的要求過於無理,小邸説什麼也不願答應,兩人在電話中不歡而散。
小邸還在試圖聯繫女孩,王某便搶先帶人到了小邸家,想要和他繼續商量女孩提出的補償事宜。
王某説,女孩要小邸拿出兩萬塊給她作為補償,否則將會以強姦的名義報警抓他。
小邸毫不猶豫拒絕了王某的要求,在他看來王某和女孩的行為並不是協商,而是敲詐勒索。
再一次談崩後,王某於當天中午打電話報警,小邸被帶到警局配合調查。
2018年3月1日,小邸因強姦而被警方刑拘。

同年12月29日,當地法院對小邸的案件進行公開審理,認為他犯罪行為屬實,定義為強姦罪,宣判他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小邸認為兩人發生關係時,是雙方自願行為,他不存在任何過錯,判決下來後當即決定向唐山中院上訴。
2019年2月26日,唐山市中院對此案進行二審,同樣認定小邸強姦行為屬實,駁回了他的上訴請求,依然維持一審原判。
二、案件重審,重獲清白
在三年的牢獄生活中,小邸曾有機會減刑,但他都拒絕了。
在他看來,自己是清白無辜的,如果同意減刑,意味着他承認了自己確實有罪,他拒絕戴上這莫須有的帽子。
為了他的清白,不論是他,還是牢獄外的家人都在不斷努力着。
2021年2月28日,小邸刑滿釋放。
哪怕離開了監獄,重新回到家中,他也沒放棄過申訴。
好在功夫不負有心人,在小邸和家人的共同努力下,2021年12月16日,河南省高院向唐山中院下達了重新審理此案的指令。

2023年10月10日,唐山中院在對案件進行三審後,改變了原來的判決,認為小邸的強姦行為證據不足,存在事實不清的情況,所以三審改判小邸無罪。
三年的牢獄之災,外加三年出獄後等待重審的時間,小邸的生活發生了翻天覆地的改變。
如果沒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如今36歲的他想必已經早已成家,擁有了屬於自己的穩定事業和幸福家庭。
可因為有了犯罪記錄,且罪名還是強姦,小邸出獄後很難找到工作,哪怕如今法院已經幫他翻案,可失去的時間是無法彌補的。
在律師的幫助下,小邸向唐山中院申請了經濟賠償。
他要求法院賠償他人身自由賠償金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同時需要唐山中院公開向社會對他進行道歉。
澄清他未犯罪的事實、依法處罰在本案中有失職和瀆職的相關公職人員,並追究曾誣陷他、敲詐勒索他的涉案人員的法律責任。
以及希望唐山中院能夠幫他重返原來的崗位,將落下的社保重新補繳上。

除以上的要求外,小邸要求法院根據他被羈押的實際天數1096天進行賠償,分別為人身自由賠償金47萬餘元、精神損害撫慰金95萬餘元。
小邸的律師認為,小邸因為判刑錯誤導致人生完全被改寫,連普通人的生活都難以過上。
**不論是個人名譽,還是家族榮譽,都遭到了徹頭徹尾地損害,**他們提出賠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2024年3月29日,唐山中院受理了小邸的索賠要求,答應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十萬元,人身自由賠償金478831.44元,總計為578831.44元。
同時願意向小邸道歉,併為他消除本次事件給他帶來的社會影響,但他的其要求均被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