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婚姻和嫁妝制度究竟是怎麼“吃人”的?_風聞
随水-随水文存官方账号-33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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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問我,你娶了印度姑娘是不是可以收很多嫁妝啊?聽説還有黃金可以拿?好吧,想必大家對印度的“嫁妝制度”耳聞已久,我就借這個機會來簡單講講拉達克婚姻,然後再詳細剖析一下印度嫁妝制度。
**先交代一下背景,我太太作為拉達克人,屬於非典型印度人。所有來拉達克的朋友我都會跟他們強調一件事:拉達克是假印度。**除了花花綠綠的卡車之外,你在拉達克幾乎找不到任何典型的印度元素,就像另一個國家似的。假如只來拉達克的話,相當於沒到過印度,拉達克社會跟典型印度社會完全不同。但拉達克人對西藏完全沒有認同感,你要説他們是藏族,他們馬上跟你急。
**現代拉達克基本已經不怎麼存在重男輕女的問題了,一般人家裏無論是生男孩兒還是女孩兒,都能欣喜接受,並沒有很強烈的女孩不如男孩的觀念。**由於長期的佛法教化,當地也從來沒有性別選擇、殺嬰等情況。不過呢,由於受到傳統的農業社會影響,男孩子多的家庭,在社區裏會更有面子一些,僅此而已。
**根據我的實地瞭解,拉達克並沒有現金類型的嫁妝或彩禮,**一般來説男方就負責新娘的首飾、衣服和一部分的婚禮費用——不包括綠松石頭飾,這個頭飾可以算是一種嫁妝,是母親傳女兒的,只有長女才有。而且拉達克的婚禮比較特殊,宴席主要都在女方家操辦的,有時候女方出的錢還多一些。另外拉達克有個奇怪的習俗——結兩次婚。有些夫妻第一次結婚可能會很簡單,等到小孩兒兩三歲之後會再搞一次大規模的婚禮。我們這種已經有過很盛大婚禮的,就不會再搞第二次了。
**拉達克地區貧富差距不大,特別有錢的人很少,而且基本上也是近些年來才發達起來的,目前還沒有貧富差距造成的社會矛盾。**我去過當地有錢朋友家裏,無非就是開一輛好點的車,冬天有閒錢可以離開拉達克去別的地方,總體上當地人的生活水平都差不太多。一般來説當地婚嫁都門當户對,主要還是看對方家世是否清白,社區裏的口碑如何。按照傳統男方會讓舅舅帶着酒上女方家提親,女方舅舅需要在場(沒有舅舅也可以別的男性親戚),兩邊舅舅談妥就算訂親成功了。在一些窮鄉僻壤自由戀愛私奔之類的事也是有的,通常最後家裏都會接受。
**另外在拉達克入贅也很普遍,假如某户人家沒有男孩,通常就會招一個上門女婿充當家裏的青壯勞力,同時繼承家業,用當地的説法叫做“女的娶男的”。**這種情況是女方舅舅去男方家提親,上門女婿從此就相當於女方家裏的人,跟中國農村裏差不多。拉達克傳宗接代觀念沒這麼強烈,並不會特別歧視上門女婿。
我跟我太太的婚禮其實非常特殊,許多規矩沒有辦法按照傳統來辦。一來我人不在那邊,所有本來需要男方打點的東西,我都直接折現讓我太太包辦了。二來我在那裏也沒有家,接親只能接到酒店裏。但是我們還是按照傳統習俗把該走的流程都走了一遍,我在這裏大概羅列一下很多人關心的開銷支出:
**第一,**訂婚時候帶了1瓶十年陳的茅台作為提親酒(我們把提親和訂婚一起辦了),彩禮包括100克小金條、20多克的金飾、一塊玉佩、一根白金鑽石項鍊、一隻古董嘎烏盒(嘎烏一種內藏佛像的藏式掛墜)。
**第二,**前期打點我給了我太太大概一萬多人民幣,讓她做衣服和首飾(包括小金條也是用來做首飾的)。
**第三,**拉達克這邊的婚禮收了份子錢四萬多(不算中國親友給的),基本上婚禮籌辦(800位賓客)、食宿這一塊上基本上就花完了。

訂婚時候帶去的彩禮,在印度黃金是硬通貨。
**需要説明的是,我給的彩禮在當地人看來算是非常多的,當時她的舅舅們就在嘀咕:彩禮給太多了,想不答應也不行,感覺好像在賣女兒。**由於關税等原因,印度的金價比國際金價要貴20%左右,因此印度走私黃金非常猖獗(有利可圖)。我們只帶了100克黃金,體積很小,放在揹包裏就直接帶過來了。有這100克黃金打底,我太太做了個最大尺寸的新娘嘎烏。至於那個古董嘎烏盒是我早年在大吉嶺收來的,內外有三層,做工十分精美,拉達克當地人都從來沒見過這樣的做工和設計。
**所以大家可以知道了,我娶印度媳婦並沒有嫁妝可拿。**儘管名義上孃家給了一副綠松石頭飾,但按傳統這個屬於我太太的財產,將來是要傳給女兒的,不大可能拿去變現。不過總的來説,娶媳婦花費跟在中國相比要少很多,全部花費和實物折現的話大概十多萬。我的情況在拉達克當地完全不具有典型性,算是超豪華規格的,大多數當地男生娶個媳婦一般來説在1到5萬人民左右。(婚禮視頻見《娶拉達克姑娘是一種什麼樣的體驗》)

結婚時候的新娘首飾,有祖傳,也有新做的。

炫富摔。照片裏的人不是我太太,是個來參加婚禮的朋友。
**介紹完拉達克婚姻,我來講講印度的嫁妝制度。**很多人覺得我娶了印度老婆就應該有嫁妝可以拿,這説明印度的嫁妝制度真的是太出名了。事實確實如此,嫁妝在印度社會是一種非常畸形的存在,嫁妝金額常常能大到能讓有些家庭傾家蕩產。
我2014年有次從孟買坐火車去別地兒,有個步履蹣跚的老太太在車廂裏乞討,手裏拿着一個塑封起來的紙牌子,一面印地語一面英語,寫着她的情況。按照我們中國的套路,那肯定就是各種貧病交加賣慘,然而那老太太的牌子上卻寫着:我家裏有兩個女兒待嫁,所以求你行行好……從那時候起,我開始關注起了印度的鉅額嫁妝問題。
同年我去了四川涼山拍攝扶貧項目,聽當地的項目負責人跟我介紹説,涼山這邊娶媳婦彩禮都有明碼標價,初中畢業20萬人民幣,本科生可以值35萬。我很傻很天真地想,應該讓涼山的男人跟印度姑娘配對,男方不用給彩禮,女方不用給嫁妝,皆大歡喜不是嗎?
**按照正常人的思維方式,花錢娶媳婦才是符合市場規律的人間正****道。**這裏沒有歧視女性的意思,這由傳統父系社會男女不同分工所決定——男主外女主內,男人在外幹活掙錢,女人在家相夫教子,所以男人得要證明自己養家的能力。而且即便用最簡單的算術也能得出一個顯而易見的道理——娶媳婦兒是家裏賺進一個人,嫁女兒卻是家裏少掉一個人。所以,把女兒嫁出去的同時還得給錢,簡直沒天理。
印度從來都不是個正常國家,既不存天理,也不存人慾。連印度人自己都表示Nothing is impossible——沒什麼是不可能的。然而當我深入去研究和琢磨印度的文化根源之後,發現許多我們如今覺得很奇葩的一些現象或制度,在誕生之初都有其合理性,不然也不可能幾千年流傳下來。比方説牛崇拜、潔淨觀、種姓制度等等,“嫁妝制度”亦是如此,出現並非偶然,只是後來被濫用和玩壞了。
**在古印度吠陀時期《摩奴法典》(Manusmrti)和《阿闥婆吠陀》(Atharvaveda,Atharvan僧侶,Veda知識)中列舉了八種不同的印度教婚姻,**這八種婚姻很有意思,基本上把大多數可能的情況都概括進去了。
第一,梵天婚姻(Brahma marriage):這是印度教比較正統的包辦婚姻,父親給子女物色合適的對象,雙方家庭都覺得滿意,那麼就可以安排婚禮,女方父親需要負責新娘的衣服首飾和禮物。
第二,提婆婚姻(Daiva marriage):提婆(Deva)是印度神話裏的天神種族,提婆婚姻是把家中的少女作為貢品嫁給神,作為舞者、精神嚮導在廟宇中工作。後來這種婚姻被玩壞了,窮人將女兒賣到寺院,變成了事實上的廟妓,為祭司和上流社會提供性服務。
第三,仙人婚姻(Arsha marriage):新郎送給新娘家一頭牛,並且要發誓履行照顧好新娘的義務。我覺得這種婚姻算是事實上的彩禮制,但對彩禮的內容有具體的限制。
第四,生主婚姻(Prajapatya marriage):生主是印度教對創造者、統治者、某些神祗的一種稱呼,在不同時期有不同的指代,有點難解釋,大概相當於“Lord”。生主婚姻有點像現代的民事婚姻,婚禮儀式比較簡單,夫妻雙方交換誓詞就算結婚了。
第五,乾闥婆婚姻(Gandharva marriage):自由戀愛婚姻,只要男女雙方兩情相悦,不需要雙方家庭的同意。由於沒有家庭的參與,這種婚姻不會有任何宗教儀式,因此雖然合理,但不被祝福。私奔也屬於乾闥婆婚姻。
第六,阿修羅婚姻(Asura marriage):新郎給女方家庭彩禮,以此換取新娘。整個過程中由雙方父母做主,新娘並沒有做決定的權利,所以阿修羅婚姻後來被玩壞,變成了事實上的“賣女”,廣受譴責。阿修羅是印度教神話中天神墮落之後變成的魔族。
第七,羅剎婚姻(Rakshasa marriage):強搶民女,做壓寨夫人。羅剎是印度教中的怪物(羅剎和阿修羅的區別在於:羅剎主要與人類為敵;而阿修羅是天神提婆的敵人)。
第八,毗舍遮婚姻(Paishacha marriage):男子迷姦女性。毗舍遮是印度教中的餓鬼。
**這八種婚姻裏,前四種符合印度教禮法,是被神祝福的婚姻;第5、6屬於可接受範圍,但不被神所祝福;最後兩種則是犯罪行為。**仙人婚姻和阿修羅婚姻都是事實上的彩禮制,而這些婚姻裏面對嫁妝則沒有明確的規定和描述。不過梵天婚姻中給嫁妝制度留了一個口子:新娘父親需要為女兒準備得體的服飾和禮物。這就讓後來的嫁妝制度的濫用有了依據。
嫁妝是怎麼流行起來的呢?我目前看到的所有中文背景的關於嫁妝制度的資料,基本上都只講到其中一個原因——種姓內婚制。事實上嫁妝會在印度成為一種風氣至少是三方面原因綜合的結果,我接下去的剖析會提供除了內婚制以外的更多角度。
一、種姓內婚制
種姓內婚制無疑是最重要最關鍵的一個原因。
**《摩奴法典》裏面有2694條印度教律法,其中有三百條是跟“內婚制”相關的。**內婚制顧名思義就是隻在某個種族族羣或宗教族羣內部通婚的做法,屬於一種自我隔離的形式,通常都是為了保持血統和文化的純正性。**內婚制在世界上其實非常普遍,傳統的猶太人、亞美尼亞人、摩門教徒、印度的拉其普特人(Rajputs)等都是內婚制羣體。**據我所知還有很多羣體有着不嚴格的內婚制:更傾向於內部通婚,只在特定情況下才允許與外族通婚。
**印度教很早就把人劃分成了五個階級族羣——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這四個種姓階級,以及賤民。**前三個種姓最早都是雅利安人,被稱為“再生族(Dvija)”,具有宗教權利,再生族在8到12歲期間需要舉行一次再生儀式(Upanayana),之後開始學習知識。首陀羅和賤民最早是被雅利安人征服的印度土著達羅毗荼人(也叫達薩人),沒有資格參與宗教活動。然而他們雖然沒有宗教權利,卻有宗教義務,受到宗教禮法的約束。
**《摩奴法典》裏面規定了再生族的三個種姓只有同種姓的婚姻才是合法的,跨種姓會受到神靈和社會的懲罰。**但這樣一來擇偶範圍就很有限,導致匹配不足。於是呢,法典裏面針對這一情況進行了放寬,再生族的男人如果在同一種姓裏實在找不到合適的對象,在婚配的時候可以向下兼容——管這個叫做“順婚”;但高種姓女子嫁給低種姓男子的“逆婚”是絕對不允許的——女人本來就不夠用,肥水不流外人田。
**生物學有個專用名詞叫做“慕強擇偶”(Hypergamy):女性本能地會選擇社會經濟條件比自己高的男性,以繁衍更有競爭力的後代;與之相對的是男性則會本能選擇更年輕漂亮健康的女性,目的也是為了繁衍更有競爭力的後代。**A男可以找不同社會階層的A女B女C女D女,只要長得漂亮,就不會受到太大非議;但如果A女找不如自己B男C男D男,多半會被人在背後説三道四。
印度在“慕強擇偶”上也一樣,但印度在客觀情況上有兩個地方不太一樣。
第一,印度人對“美”的定義不同。“姿色”這個東西在印度不怎麼值錢,五官好看的妹子實在太多,寶萊塢明星卸了妝之後大部分都是路人水準。印度審美主要圍繞着膚色——白即是顏值!白即是正義!不信你也可以去看那些寶萊塢女明星,有不漂亮的,但絕對沒有不白的。印度男的只要娶個比自己白的姑娘,那就是妥妥的人生贏家。但問題是,膚色這個東西與種姓又是掛鈎的,按照印度對漂亮的定義意味着種姓越高越“漂亮”。這就造成了悖論——男的都想找漂亮的(白的),可比自己白的通常都屬於更高種姓,屬於宗教禁忌的“逆婚”。B男C男D男就算有了錢也難以晉升到A男,階級流動的限制進一步加劇了婚姻選擇的限制。
**第二,印度女生如果通過順婚嫁入更高的種姓,不僅僅能繁衍更有競爭力的後代,還可以在宗教意義上實現一次“人生升級”,她從此將成為高種姓家族的成員,就跟那些女明星嫁入豪門似的。**這種“升級”的意義在印度教裏就好像重新投胎一樣,能夠擁有更多的宗教權利,子孫後代都能抬起頭來做人,真正意義上的光宗耀祖。
**既然有這麼大的好處,“看不見的手”肯定要出來推一把。**在印度,種姓雖然社會地位相關,但卻跟財富沒有必然聯繫。家道中落的婆羅門一大把,出人頭地的低種姓也不少。有錢沒地位的低種姓和沒錢有地位的高種姓碰到一起,自然就可以搞下平衡。低種姓出錢把女兒嫁到高種姓家庭,實現人生升級。這樣一搞,高種姓的男子就成了搶手“金龜婿”,這些男子的家庭有很大的選擇餘地,自然可以獅子大開口索要嫁妝。女明星嫁的豪門是真豪門,不圖你那點小錢;印度高種姓的“宗教豪門”是假豪門,人家指着你的錢過日子呢。
**但由於《摩奴法典》規定了只可順婚不可逆嫁,低種姓的男子依然沒機會高攀白窮美。**那個有寵妻狂魔之稱的印度首富安巴尼(Mukesh
Ambani)就屬於吠舍種姓,所以你看他長得並不白(他的爸爸更黑)。而他老婆儼然是個白種人,可她並不是高種姓出身,她孃家是從中東遷徙到印度西北的異族Dalal種姓,大致屬於武士/商人種姓,之所以那麼白是中亞血統的緣故。

寵妻狂魔安巴尼的老婆站在印度人裏白得耀眼。
當然,如今的印度教禮法本身也有所鬆動,在不斷地被挑戰和打破,只是這種鬆動還遠遠不夠。
我鄰居有一對夫婦就是逆婚,兩人都是銀行工作的同事,妻子比丈夫的種姓要高一點。女方父親不同意,他倆只能私奔結婚(乾闥婆婚姻),女方父親在她結婚之後再也沒有跟她説過話。由於私奔結婚沒有嫁妝,她在婆家的地位也非常低。
她父親的這種做法從傳統上來講已經算是剋制的了,我們所在的泰米爾納德邦共計發生過192起榮譽謀殺案,大多數都是因為跨種姓的“逆婚”。當地農村有一種堅定的信念:“如果我讓我的女兒嫁給了我們自己種姓的男人,我就成功地保護了我們的種姓。反之,我的名譽就會受到侮辱。”這種情況下,要殺死自己的女兒,才能恢復“名譽”。這樣的榮譽謀殺在我鄰居的老家農村真實存在,而且大多數都不會立案,最後民間私了。
二、伊斯蘭教影響
如果説早期印度教婚姻中的嫁妝還有點遮遮掩掩,伊斯蘭教統治者進入印度之後,嫁妝就慢慢被攤到枱面上了。
**伊斯蘭教對印度的影響始於伽色尼王朝的滲透,經歷了德里蘇丹國的征服,定型於莫卧兒王朝的融合。**但伊斯蘭教和印度教的影響是雙向的,導致瞭如今南亞的穆斯林族羣的異化,堪稱伊斯蘭世界裏的一朵奇葩。
**首先大家要了解一點,伊斯蘭教是個單行道,只進不出,對信徒的人身控制極其嚴格。**基本上只聽説其他宗教皈依穆斯林,很少聽到穆斯林皈依其他宗教。並且,在許多地方穆斯林實行的也是“內婚制”——假如你想跟穆斯林結婚,那你先要皈依穆斯林,你的子孫後代就都是穆斯林了。再加上伊斯蘭教鼓勵生育,穆斯林的人口飛速增長,這是穆斯林的擴張策略。早年車臣獨立鬧得多兇,為啥最近不鬧了?因為他們想明白了,穆斯林目標應該是整個俄羅斯而不是佔山為王。
**穆斯林到了印度之後,奉行着生育戰略,沒少惦記印度教女人。**但穆斯林的一些婚姻習俗跟印度教是相悖的,比方説《古蘭經》裏面主張男方向女方求婚時必須給彩禮(Dahez,不過沒有規定給什麼、給多少),這在印度教看來是邪惡的阿修羅婚姻;又如伊斯蘭教主張婚姻自由、一夫多妻、寡婦可以再嫁。印度教自然如臨大敵,生怕穆斯林來搶自己的女人,矯枉過正地將一些傳統陋習發揚光大來反對穆斯林——為了反對而反對。
第一,童婚制度:《摩奴法典》主張“女兒要在8至12歲完婚”,早點定下婚姻大事,不讓穆斯林有機可乘。其結果就是後來南亞的穆斯林也流行起了童婚制——因為假如整個社會都流行把女孩兒提前預定掉,來晚的人不就趕不上了嘛。
第二,薩蒂制度:薩蒂(Sati)即萬惡的自焚殉夫制,印度教認為寡婦是骯髒的,所以寡婦改嫁基本沒戲。但伊斯蘭教可不在乎你是不是寡婦,娶回家就是我穆斯林的人。為了防止印度教寡婦落入穆斯林之手,薩蒂制度一度發揚光大。大家有空可以看下《Padmaavat》這個電影,反映的就是這段歷史。
第三,嫁妝制度:由於十五世紀的時候,穆斯林的彩禮制度(Dahez)十分流行,影響到了印度教。婆羅門社區為了抗衡發展出了婚禮中的Kanyadana環節——把女兒作為禮物送給新郎。規定大家嫁女兒時候一定不能收彩禮,不然就墮入了阿修羅婚姻了。彩禮原本是一種經濟學上的平衡調節手段,這種手段失效後,女方家裏自然不願把女兒隨便嫁掉,都想嫁更高的種姓。也正是這個時期開始,順婚變得流行起來,高種姓的男孩變得搶手,買方市場和賣方市場黑白顛倒,過去偷偷摸摸的嫁妝制度作為新的平衡手段得以大行其道。

印度教寡婦投身火海的信念:“敵人休想得到我們的身體!”(《Padmaavat》電影截圖)。
而最讓人想不到的是,印度教的種姓制度居然逆襲把伊斯蘭教給同化了。
最早我太太告訴我印度的穆斯林也有種姓時,我覺得非常不可思議。因為伊斯蘭教的一個核心價值觀就是真主面前人人平等,同時我也聽説很多印度教的賤民皈依穆斯林正是為了不再受種姓制度的壓迫,屠龍的少年怎麼自己變成了龍呢?
**但這是真的。中國人所知道的四個階級的種姓,在印度已是老黃曆。內婚制對於不同種族的融合只能起到減緩作用,而遠遠無法真正杜絕。**到了印度教後期,由於千百年來的混血,種姓早已不再是按膚色人種(Varna)分的四大類,而是出身(Jati),即傳統職業或種族羣體,各種各樣的Jati組成了印度社會的基礎。你首先屬於某個Jati種姓,然後才會根據其高低貴賤被歸類到Varna種姓,但在歸類的時候常常會有爭議,因為很多Jati同時跨兩個甚至三個Varna,另外一些新興職業也難用老的辦法分類,比如律師、記者、外科醫生。
**種姓之所以叫種姓,本身是跟姓氏有關的。**印度人一聽對方的名字就知道祖宗十八代是幹嘛的,比方説Gandhi是賣香水,Dhobi是洗衣服的,
Srivastava是軍隊書記員。我們之所以體會不到,是因為我們不精通他們的語言。我打個比方你們就明白了:假設日本人的姓氏都是跟傳統職業相關,你一聽“宮本”,這人多半是在皇宮裏幹活的;一聽“武藏”,這人十有八九是個武士劍客;一聽“渡邊”,幫人擺渡的;一聽“田中”,種地的。就算有些名字看不懂,也能猜個大概。
**Jati種姓範圍遠比Varna要大,有一個種姓大家肯定都聽過——夏爾巴Sherpa。**Sherpa在藏語裏意思是“東邊的人”,而所有的夏爾巴人,名字裏都自帶Sherpa。但夏爾巴人並不屬於印度教文化圈,自然也不屬於任何Varna分類。有一天假如夏爾巴人改信了印度教,種姓劃分會是一個非常爭議和模糊的問題。所以印度人平時更多講的都是Jati而非Varna。

這張圖是我自己設計的,方便大家理解。這才是如今印度種姓的真相:一個個小圓圈代表了不同的Jati族羣,有些族羣是跨種姓的,而有些族羣如帕西族、錫克族甚至就不在種姓體系內(友情製圖:Asoka)
**幾千年來,不斷有外族融入到印度社會,他們帶來了許多新的族羣姓氏,成為了種姓體系的一部****分。**只有成為印度教社會的一部分,那些負責解釋經典的祭司們,才會根據他們的Jati,將他們劃分到不同的Varna。劃分的時候常常會有爭議,但久而久之便固定下來了——士農工商的社會階級劃分哪兒都有,不同的是我們的職業和階級具有流動性,但在印度傳統社會職業劃分則是綁定的,你沒機會翻身。
**穆斯林也逃不過階級劃分,因為你來到印度社會總得工作吧?**印度社會的工作分貴賤,你只要工作,就會被貼上“潔淨”或“不潔”的標籤,會被階級化和種姓化,這個跟你信什麼宗教沒關係(外國人是剎帝利的説法也是這麼來的,因為當時的英國人屬於統治階級。但各位可別自作多情認為只要是外國人就都是剎帝利,印度教怎麼看待你,只跟你的職業有關)。
**印度教的這套辦法有利於社會穩定,再加上很多穆斯林本身就是印度教歸化過去的,其結果就是當時的穆斯林統治階級也坦然接受了這套體系。**比方説賤民在印度教社會被稱為Asprishya(不可接觸者),歸化穆斯林之後他們被稱為Arzal(次等)。需要説明的是,南亞穆斯林的種姓雖然事實上存在,但通常穆斯林學者不會公開承認,更像是一種社區潛規則。順便説一句,印度的基督徒、佛教徒也分種姓階級。
乘着種姓的東風,嫁妝制度在南亞遍地開花。
**嫁妝首先在穆斯林統治階級和貴族中流行,貴族給他們出嫁的女兒大量土地、首飾、黃金。但穆斯林不是應該給彩禮而非嫁妝嗎?宗教經典這東西,本來就是人編的,自然可以由人來重新解釋。**印度穆斯林通過引證先知默罕穆德曾經給他心愛的女兒法蒂瑪準備嫁妝(Jahez-e-Fatima,其實只是一些生活必需品,並非真正意義上的嫁妝),來證明嫁妝(Jahez)在伊斯蘭教中的合法性。嫁妝制度在推廣之初具有一定的強制性,但最終還是成為了南亞的全民文化。如今巴基斯坦嫁妝導致的社會問題甚至比印度還要嚴重。

某位印度穆斯林阿訇的兒子結婚收到的嫁妝(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三、看不見的手
嫁妝制度作為印度教的陋習,結果穆斯林在推動這一陋習的普及上功不可沒,這是不是讓人想不通?
我們經常聽説西方那些富豪大把大把地給一些基金捐錢,甚至把自己的財產全都捐出去。你以為人家傻?人家其實比你精得多!很多隻不過是左手倒右手的避税把戲。
嫁妝制度最早之所以在婆羅門與穆斯林貴族中流行,是因為在1956年《印度繼承法》(Hindu Succession Act, 1956)頒佈之前(包括在英國殖民期間),印度婦女沒有家庭財富的繼承權。
我那時候跟我太太準備結婚前,她突然想到一個問題。那時候拉達克還屬於查謨克什米爾邦,是一個高度自治的行政特區,這個特區地位直到2019年8月5日才被廢除。她説按照查謨克什米爾邦的法律,該邦女性一旦跟外邦人結婚,就會自動失去不動產繼承權和被繼承權——無權繼承父母的土地;自己的土地也無法讓子女繼承。我當時覺得難以置信,都什麼年代了怎麼還會有這種明顯性別歧視的法律!結果發現居然是真的,這個規定後來隨着行政特區地位一起被廢除了。
**在吠陀時代,由於女性沒有繼承權,嫁妝就成為了一種事實上的財產分割方法。**有些婆羅門為了保護自己女兒的權益,利用“梵天婚姻”新娘父親提供禮物的漏洞,會準備一份嫁妝,吠陀時代的嫁妝被視為Stridhan,梵文意為“女人的財產”。不過在那個時候,嫁妝是富裕的高等種姓的特權,下等種姓更流行彩禮。因為下等種姓家庭裏的女兒,會更多地參與經濟活動,在家庭中有更大的經濟價值,把女兒嫁出去對窮人的家庭無疑會有經濟是損失,需要彩禮進行相應的經濟補償。
正因如此,最早也是印度的穆斯林貴族發現了嫁妝的好處。1.可以加固貴族家庭之間聯姻的紐帶;2.讓女兒變相繼承財產,保證了女兒到了婆家之後的家庭地位與經濟保障——富人家女兒出嫁是去做闊太太的,非但不幹活,還得要僕人伺候,經濟價值為負,娶回家也是賠錢貨。嫁妝作為一種提前支付的生活開支,在貴族婚姻裏具有一定合理性。
**我在印度也確實聽到過有人聲稱嫁妝是父母給女兒下半輩子提前支付的生活費,以此為嫁妝的合理性正名。**這種説法如果是貴族之間通婚或許還説得通,放到平民婚姻裏簡直是狗屁不通——就算印度女人婚後不工作,嫁到你家吃你的用你的,人家不也要給你生孩子帶孩子做繁重的家務嗎?這些勞動難道就一文不值嗎?
**所以嫁妝還是彩禮?在富裕階層和貧困階層有着截然相反的需求。**然而由於上層階級的大力推動,“順婚”制度的人生升級,下層階級對“梵天婚姻”的虛榮效仿,以及對“阿修羅婚姻”的無腦抵制,最終嫁妝制度勝出,成為了一種全民性的制度。
**嫁妝制度一旦流行起來,會像傳染病一樣擴散和變異。**就好像在一個所有人都貪腐的體系中,假如你想要保持清廉,那你的存在本身就會觸犯別人的利益,很難潔身自好。
前文中我講到四川涼山娶媳婦的彩禮明碼標價,價格之高和當地人的收入明顯不成正比。這裏有一個水漲船高的問題,一旦婚姻成為了一種買賣,那就有買有賣,買進的總是希望以更高的價格賣出去。一户人家如果有一個兒子一個女兒,給兒子娶媳婦的時候花了二十萬,那麼嫁女兒的時候就會期望二十五萬、三十萬。以涼山為例,有些家庭嫁女兒收來的彩禮錢轉手就用來給兒子娶媳婦了。
**印度如出一轍,目前印度社會的現實就是:一個家庭如果在嫁女兒的時候給了很多嫁妝,他們在給兒子娶媳婦的時候就會設法索要更多,要把付出去的賺回來。**當彩禮或嫁妝成為一種社會風氣之後,會在一定程度上形成經濟閉環。且越貧困的地方,由於缺乏經濟能力,就會越依賴彩禮或嫁妝的收入,也就更難打破這種閉環。中國彩禮要得最狠的(和收入水平相比較),一般都是農村地區。印度也是一樣,經濟發達地區如今很多人已經果斷拋棄了嫁妝陋習,而且他們也確實有底氣向嫁妝説不;而在諸如比哈爾邦這樣的窮地方,嫁妝是當地貧困家庭的一筆重要收入,很難説服他們放棄。
**從某種意義上講,索取高額嫁妝(彩禮)的家庭,本身是被這一社會風氣所綁架的。**過去大多數印度人民一貧如洗的時候,搞嫁妝這一套的主要是婆羅門;後來低種姓羣體們有點錢了,迫不及待要裝逼擺闊一下,嫁妝大行其道。如今婆羅門羣體反而是最先摒棄嫁妝制度的,因為他們的受教育程度和經濟收入水平通常都更高。
**除了要保證收支平衡外,在索取嫁妝的時候還會有一種不可避免的攀比心理。**嫁妝和彩禮本質上是人的物化,不同人有不同的價籤。價籤標得低了,豈不就是變相承認自己低人一等?所以從長期來看,嫁妝的金額必然不斷走高。

這是一張嫁妝婚姻的比例圖表,最左邊是1930年代以前,當時婆羅門結婚給嫁妝的比例最高,賤民最低;到了2000年的時候,婆羅門反而是最少給嫁妝的羣體,並且有下降趨勢 。
四、索奩焚妻
我們中國農村高昂的彩禮,沒錢的家庭最多也就是娶不上媳婦,從某種意義上也算是社會達爾文主義;南亞嫁妝制度最可怕的地方在於不但要錢,還要命!
奩,音“連”,是中國古代女子梳妝用的鏡匣,引申為嫁妝的意思。為了嫁妝糾紛(索奩),而燒死妻子的家庭謀殺案是南亞的一大特色。
印度在1961年頒佈了《嫁妝禁令》(DowryProhibition Act),然而並沒有什麼實際效果,因為關於“嫁妝”的定義有很多漏洞可以鑽。這一禁令形同虛設,民間依然我行我素,因嫁妝糾紛的致死案時有發生。
**1980年代印度對《嫁妝禁令》進行了兩次修訂,其中有一條新規定:假如夫妻離婚,男方需要將收受的嫁妝悉數返還女方。**在此之前按照印度教傳統婚後嫁妝屬於男方家,離婚了也不能帶走。誰都沒想到這條新規揭開了人性最醜惡的那一面,印度嫁妝致死人數從1980年代初的年均400人,激增到了1990年代中期的年均5800人!
**為了避免離婚人財兩空,很多男方家庭選擇了謀殺妻子,而其中最好用的方法就是製造廚房火災意外,將妻子燒死。**中國人很難想象廚房火災怎麼能把人燒死,燒房子還差不多。只有到了南亞你才會看到,很多窮人家都是蹲在地灶邊埋鍋造飯的,大家可以腦補一下做飯的婦女摔進(被推進)地上的火坑,而邊上還有一鍋滾油……除掉了自己妻子之後,他們便可以尋找下一個目標,獵取又一份嫁妝。

孟加拉貧民窟的“廚房”,這種式樣的地灶,在南亞農村很普遍 。
**由於立案率低(女性權利低下,警方容易被收買)、取證困難(通常都是男方舉家合謀互作偽證),索奩焚妻成了一種高收益低風險的勾當。**因嫁妝導致的死亡除了廚房火災外,還可能毒殺、潑硫酸、通過虐待逼迫婦女自殺、與醫院合謀的醫療手術謀殺等。貧窮落後與官僚腐敗往往都如影隨形,要搞到警方和醫院開具的意外證明並不難。整個社會不但對這一問題視而不見,甚至有效仿蔓延的趨勢。在2008年立案的嫁妝死亡案件中,只有1948被定罪,3876人被無罪釋放。
**由於巴基斯坦和孟加拉國比印度更為貧窮,嫁妝制度也更為普及,導致了更高的嫁妝致死率。**在印度每10萬名婦女中有1.4人死於嫁妝謀殺,這佔到整個印度所有死於暴力犯罪的女性數量的四到五成;而在巴基斯坦,據2014年的統計,有95%的婚姻中涉及嫁妝,每10萬名婦女有2.45人死於嫁妝謀殺。
看到這裏,估計很多人都要詛咒這萬惡的包辦婚姻、吃人的封建禮教。
凡事總須研究,才會明白。古來時常吃人,我也還記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開歷史一查,這歷史沒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葉上都寫着“仁義道德”幾個字。我橫豎睡不着,仔細看了半夜,才從字縫裏看出字來,滿本都寫着兩個字是“吃人”!——魯迅《狂人日記》
坦白説,我小時候從來沒讀懂過《狂人日記》,也始終沒有真正理解為什麼説封建禮教“吃人”。我那時候對封建禮教的理解十分淺薄,僅限於貞節牌坊、裹小腳之類的,固然殘忍,但似乎也沒到“吃人”的地步。年少無知的我從來沒有親身經歷過那個時代,也再沒有機會去經歷。我相信對大多數中國人來講,“封建禮教”都是隻是遙遠的往事,遙遠到甚至讓某些人有些懷念那個時代。
直到我後來深入瞭解南亞的文化和生活,彷彿穿越回到了封建禮教的時代。不同於中國只能紮在故紙堆裏讀那些泛黃的故事,這裏的封建禮教是活生生血淋淋的,你隨便認識一個人(比如我鄰居)就可能告訴你他親身經歷的“吃人”故事。我今天坐在這裏寫這篇文字的同時,就可能有一樁嫁妝謀殺或榮譽謀殺在這個國家的某處發生着。
嫁妝這玩意兒,原本應該是有錢人玩的。《摩奴法典》本身是一羣祭司為了給下面人洗腦編出來的,代表的是古代婆羅門的三觀。窮人打一開始就該老老實實按照市場規律搞彩禮制,然而他們經受不起“順婚”升級這套糖衣炮彈的誘惑,把自己變成了衞道士,也讓自己成為了殉道者。
封建禮教的惡,正是在於,讓一羣看起來最人畜無害的普通老百姓,為了某一個他們共同相信的扯淡故事,打着維護傳統的幌子,做着自以為正確的事,無聲無息地吞噬着一條又一條生命。看到印度種種活生生的悲劇,我才體會到了魯迅先生寫“人血饅頭”故事時的心情,那種對人性的麻木和自私的絕望。
而貧窮和愚昧是這一切的根源,兩者互為因果。
印度的很多社會問題和社會矛盾,都能追溯到“封建禮教”。印度政府知道有問題,可他們處理的方式卻只會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頒佈各種各樣治標不治本的禁令——禁止性別選擇,禁止種姓歧視,禁止嫁妝制度,禁止走私黃金;以及各種出於宗教禁忌的禁令——禁止飲酒(某些邦),禁止殺牛……
印度政府是如此地熱愛禁令,禁令最新的版本則是“禁用中國APP”、“禁止中資”、“禁止進口”……不去好好反思過印度進入現代社會後經濟發展落後的根源,也從來沒有嘗試過用政府的力量去進行實質性的宗教改革、經濟改革、社會改革,從根子上去解決問題,只會用各種禁令來掩蓋問題。按照印度一貫的尿性,這些掩耳盜鈴的禁令不但解決不了原有的社會問題,還會造成新的社會矛盾。
就拿嫁妝問題來説,要解決這一問題需要的不是禁令,而是觸及靈魂的宗教改革,讓印度人民明白種姓是過去腐朽統治階級對他們進行人身控制的工具,而摩奴法典之類則是精神控制的工具。
既然改革才能改變印度,為什麼不做呢?一來印度的政府根本就沒有力量;二來政府自己就是舊勢力。過去的印度國大黨自己代表的是“大資本家和地主階級”勢力,怎麼搞得了經****濟改革?如今作為執政黨的印度人民黨代表的則是“封建禮教”勢力,怎麼搞得了宗教改革?他們怎麼可能反自己?
**莫迪有想要改變這個國家的決心和野心,但他終究走不出自身的侷限性。一邊嘗試經濟改革,一邊繼續“封建禮教”治國,又想要新經濟,又先要維護舊制度——至少我想不出要如何協調這對矛盾。**在21世紀的今天,莫迪還在試圖以印度教傳統價值觀統治這個國家,前兩天(編者注:本文首發於2020年8月10日)不顧疫情搞重建羅摩廟的奠基儀式,為的就是聚攏人心、維護政權穩定。
**通過宣揚共同的宗教價值觀固然能取得一時的支持,然而這種民粹主義無疑是飲鴆止渴,難免在反智的道路上漸行漸遠。**自從民粹主義上台以來,我發現印度人越來越活在自己編織的幻夢中,因為媒體告訴他們,偉大的莫迪在神的指引下,戰勝了新冠疫情、擊退了中國、扭轉了經濟頹勢、印度即將成為世界強國……
只是,苦了南亞的女人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