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贏卡貸”高息陷阱何時休?金融科技平台監管亟待升級_風聞
九州商业观察-1小时前
原標題: “小贏卡貸”高息陷阱何時休?金融科技平台監管亟待升級

曾經被包裝為“普惠金融”科技樣本的小贏卡貸平台,正在深陷信貸“深水區”的民眾聲討中。梳理發現自2024年以來,小贏卡貸及其合作資金方(包括多家城商行及擔保公司)累計遭遇數百起關於高利貸、砍頭息、私自放款、暴力催收與信息不披露等投訴,金額從幾千元至數萬元不等。多個借款人已表態擬通過法律渠道維權,並將聯合提起集體訴訟。
平台“多收費套路”成重災區,年化利率高達65%
“砍頭息”“隱形擔保費”“會員服務費”——這些原本應在網貸平台整治後銷聲匿跡的黑產手段,正在小贏卡貸平台上以“技術創新”之名重演。
根據編號為17379289054的用户投訴,2018至2019年期間,小贏卡貸分別發放三筆貸款,年化收益率(IRR)高達驚人的65%,其中包含明顯的“砍頭息”行為。
另一位用户(投訴編號:17380088769)反映,其貸款金額為5萬元,利息總額超過1萬元。其中資金方大興安嶺農村商業銀行利息僅1777元,其餘近8500元被冠以“擔保費”之名,實際息費佔比高達82.7%。其直言:“小贏卡貸與擔保公司、高風險銀行形成利益鏈條,向借款人轉嫁不合理收費,構成‘合法外衣’下的高利貸變種。”
未確認即放款,用户權益成“無聲犧牲品”
2025年4月,一位借款人突然在賬户中收到5萬元貸款款項,平台未簽訂任何電子合同,甚至未點擊“確認借款”按鈕。該用户在黑貓平台公開質問:“平台憑什麼在我未確認借款的情況下強制放款?利息還高達6萬多,這不是強迫交易和合同欺詐嗎?”
未經確認即放款,嚴重違反《民法典》第464條關於意思自治和合同合意的原則,同時也可能構成非法佔用他人賬户、侵害用户財產權益等法律問題。
催收方式野蠻,“驗證碼轟炸”現象嚴重
除了高額息費,小贏卡貸的暴力催收手段亦廣受詬病。2025年4月,多位借款人投訴稱平台催收人員使用私人手機號輪番撥打、頻繁短信騷擾、驗證碼轟炸等方式,在凌晨至早間集中發起攻擊,造成精神壓力與社交騷擾的雙重打擊。
業內人士指出,暴力催收、騷擾通訊、公開用户身份等行為已經突破金融機構“合理催收”底線,涉嫌侵犯公民個人隱私權、人格權,甚至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和《民法典》相關條款。
“多平台串通”現象突出,資金路徑複雜、責任模糊
據統計,小贏卡貸多次通過“哈囉出行”“百度有錢花”“第三方App引流”等平台開展放貸服務,其實際放款方包括深圳市贏眾通金融信息服務公司、北京新浪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蘭州銀行、華通銀行等金融機構。
用户反映稱,每期賬單中多出700元至900元不等的“隱性服務費”,且資金流向模糊、合同條款晦澀,平台和資金方互相推諉責任,實際承擔後果的卻是毫無議價能力的普通借款人。
例如,一位借款人2024年在“哈囉出行”平台申請借款5萬元,正常還款7期後發現已支付多餘費用超5000元,但平台及小贏卡貸均不願正面回應。
“盈利大增”的背後,是誰在承受金融科技的反噬?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小贏科技全年營收達58.72億元,淨利潤達15.4億元,活躍借款人數突破523萬。資產質量方面,逾期率有所下降,看似一派欣欣向榮。
但在這些數據光環背後,是數百萬中低收入人羣承擔着高額費用、信息不對稱與制度性風險。平台盈利是否建立在普遍超出國家利率紅線(LPR4倍)的放貸模式之上?是否有系統性侵犯借款人合法權益的風險?這些疑問正在刺穿“金融科技賦能普惠”的表象。
政策紅線早已明確,監管執行力需跟上
根據中國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發佈的《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修訂)》,民間借貸年化利率超過當期一年期LPR的4倍即視為無效,目前上限約為15.4%至15.8%。而用户所反映的小贏卡貸多筆借款年化高達36%乃至65%,早已遠遠越線。
此外,銀保監會、人民銀行等監管機構多次要求平台不得通過第三方機構或服務商變相提高實際利率或掩蓋息費結構。小贏卡貸平台“利息+擔保費+會員費”模式,正是典型的“打擦邊球”手法,亟需監管出手整治。
小贏卡貸的故事,是一面映照金融科技平台成長與監管博弈的鏡子。一邊是營收與利潤節節攀升,一邊卻是成千上萬借款者的投訴堆積如山。脱離監管的金融科技,是披着技術外衣的風險温牀。脱離社會責任的企業增長,終將失去最基本的信任基礎。
我們呼籲:相關監管部門應加快對小贏卡貸等平台的合規核查,嚴肅整治高利率、砍頭息、暴力催收等違法行為,推動借貸平台利率公開透明、合同合規合法,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的基本權益。
“普惠”不應成為掠奪的外衣,“金融”不該是傷害的利器。
來源丨經濟格局
撰文丨九裘小妹
編輯|鄒貓小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