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盤點】覆盤2024年數據要素市場十大“關鍵詞”:安全合規成關鍵支撐_風聞
网经S-1小时前
2024年,無疑是一個極具挑戰且意義非凡的年份。回顧這一年的眾多維度中,數據要素市場無疑是最吸引眼球的焦點。結合頻繁出現的數據要素“關鍵詞”,我們可以深刻洞察到我國的發展成就以及驅動未來前行的核心動力。基於此,網經社數字經濟台精心梳理並盤點了這一年的十大數據要素熱詞。
出品|網經社
作者|九月
審稿|雲馬
【“關鍵詞”速覽】
一、全國一體化數據市場
二、現實世界資產(RWA)
三、數據資產入表
四、數據貿易
五、數據要素×
六、可信數據空間
七、數據安全合規
八、國家數據標準體系
九、數據要素登記
十、公共數據開發利用
一、全國一體化數據市場
全國一體化數據市場是指在統一的法律、政策框架下,通過優化數據存儲、交換、交易和使用流程,實現數據資源高效流通和價值最大化的市場形態。這一市場體系的核心目標是促進數據要素的開發利用,激活數據要素的價值,進而推動數字經濟的發展。
全國一體化數據市場的建設,涉及到數據基礎設施的建設、數據要素市場制度和規則的完善,以及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的推進。這一市場體系的構建,將有助於實現數據資源的匯聚、處理、流通、應用和運營,形成適應數據要素化、資源化、價值化的基礎設施。
二、現實世界資產(RWA)
真實世界資產(Real World Assets,RWA)是指將真實世界中的有形或無形資產——例如藝術品、房地產、大宗商品、債券、甚至是知識產權——通過代幣化的方式映射到區塊鏈上形成的一種數字資產。這一過程利用區塊鏈技術的透明性、安全性和可追溯性,旨在提升這些傳統資產的流動性、可分割性以及交易效率,併為DeFi(去中心化金融)生態系統引入更廣泛的資產類別和價值支撐。
現實世界資產(RWA)的目的在於實現資產的數字化、促進資產流通和降低交易門檻,其意義則體現在提升資產流動性、增強資產透明度、促進金融市場創新、推動全球經濟一體化以及降低金融風險等多個方面。隨着區塊鏈技術的不斷發展和應用場景的拓展,RWA有望在未來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
三、數據資產入表
數據資產入表,本質是將企業/政府擁有的數據資源按照會計準則確認為“資產”,並納入財務報表(如資產負債表)的過程。這一變革的底層邏輯,是將數據從“資源”升級為“資產”,賦予其可計量、可交易、可增值的金融屬性。
根據財政部《企業數據資源相關會計處理暫行規定》(2024年1月1日實施),數據資產入表的定義包含三大核心要素:
1、權屬清晰:企業對數據擁有合法控制權;
2、經濟價值可預期:數據能直接或間接帶來經濟利益;
3、成本或價值可計量:通過成本法、收益法或市場法評估價值。
這一過程標誌着數據從“業務副產品”轉變為“戰略資產”,企業需通過治理、評估、核算實現數據資源向資本的躍遷。
四、數據貿易
數據貿易是指以數據為關鍵生產要素,以網絡為重要載體,以數據資源數據產品等為貿易標的的國際貿易。數據貿易的貿易模式將趨於平台化。數據貿易是以數據資源、數據產品為特殊貿易標的的數字貿易,數據產品及服務通常能夠以數字訂購或數字交易方式實現。
數據貿易催生全球數據價值鏈,形成新型國際分工模式。數據貿易催生出以數據為核心資源或要素,以數據資源、數據產品為貿易標的,以全球性數字平台為關鍵載體的數據全球價值鏈,形成全球範圍內的新型國際分工模式。
數據貿易國際規則體系涉及新型特殊要素及產品在跨國貿易過程中產生的確權、定價、分配、監管及治理問題,具有特殊性、複雜性和前沿性。
五、數據要素×
2024年1月4日,國家數據局發佈消息,國家數據局等17部門近日聯合印發《“數據要素×”三年行動計劃(2024—2026年)》,旨在充分發揮數據要素乘數效應,賦能經濟社會發展。
行動計劃強調堅持需求牽引、注重實效,試點先行、重點突破,有效市場、有為政府,開放融合、安全有序等4方面基本原則,明確了到2026年底的工作目標。行動計劃選取工業製造、現代農業、商貿流通、交通運輸、金融服務、科技創新、文化旅遊、醫療健康、應急管理、氣象服務、城市治理、綠色低碳等12個行業和領域,推動發揮數據要素乘數效應,釋放數據要素價值。
“數據要素×”已成為推動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的重要抓手。未來,數據要素將持續發揮其在多場景應用、多主體複用和賦能新產業新模式等方面的放大、疊加、倍增效應。
六、可信數據空間
可信數據空間是基於共識規則,聯接多方主體,實現數據資源共享共用的一種數據流通利用基礎設施,是數據要素價值共創的應用生態,是支撐構建全國一體化數據市場的重要載體。
2024年11月21日,國家數據局發佈《可信數據空間發展行動計劃(2024—2028年)》,提出以建設可信可管、互聯互通、價值共創的數據空間為重點,分類施策推進企業、行業、城市、個人、跨境可信數據空間的建設運營,形成一批可推廣的解決方案和最佳實踐案例。11月22日,國家數據局發佈《國家數據基礎設施建設指引(徵求意見稿)》,也將可信數據空間作為數據流通利用的技術設施方案。
七、數據安全合規
數據安全合規是指企業為了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在企業數據安全管理中執行規定和制度的過程。這一過程旨在確保企業在處理、傳輸、存儲數據等方面都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從而保障數據的安全性和隱私性。
據悉,數據合規的法律基礎主要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以及《企業數據資源相關會計處理暫行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
八、國家數據標準體系
國家數據標準體系是中國建設的數據領域標準體系,旨在提升數據領域創新發展能力、促進數據要素市場生態培育、構建國際產能高效合作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到2026年底,計劃基本建成國家數據標準體系,圍繞數據流通利用基礎設施、數據管理、數據服務、訓練數據集、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數據確權、數據資源定價等方面。
國家數據標準體系的建設旨在從基礎通用、數據基礎設施、數據資源、數據技術、數據流通、融合應用、安全保障等7個方面體系化構建,統籌推動國家數據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這一體系的建設有利於激活數據要素潛能、做強做優做大數字經濟,充分發揮標準在規範和引領作用。
九、數據要素登記
數據要素登記作為支撐數據要素確權、流通、分配、治理各環節工作有效開展的基礎,是推進落實後續一系列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舉措的“先手棋”。
通過數據要素登記,可以明確數據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為數據確權提供依據,保障數據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從而促進數據的合法流通,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數據市場的活躍度。
數據要素登記還為數據收益的合理分配提供了依據,有助於形成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機制。同時,數據要素登記是數據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有助於加強數據管理,提高數據質量,保障數據安全。
十、公共數據開發利用
2024年,10月9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加快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的意見》,這是中央層面首次對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進行系統部署。
《意見》涵蓋了公共數據從供給、管理、應用、安全到組織實施的全部過程,理清了共享、開放和授權運營三者之間的關係,規範了公共數據授權運營實施要求,構建了公共數據高效合規流通使用的規則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