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女首富張美蘭獲減刑,她的命運取決於權力、資本與法治的碰撞_風聞
一波说-一个家族,一个传说55分钟前

備受矚目的越南萬盛發集團案件第二階段審判結束,越南女首富張美蘭與她的丈夫朱立基均獲減刑。
據越南媒體報道,原萬盛發集團董事長張美蘭所涉“詐騙侵佔財產罪”部分獲減刑,從終身監禁減為20年有期徒刑,但她在第一階段審判中因其他罪名被判處死刑,其未來命運走向仍是個謎。


萬盛發案件第二階段審判,越南女首富張美蘭獲減刑
原萬盛發集團董事長張美蘭(中)在庭審時
據越通社及胡志明市華文報紙《西貢解放日報》消息,經過近一個月的審理,胡志明市高級人民法院於4月21日對萬盛發集團和西貢股份商業銀行(SCB)案件的第二階段審判作出判決。
此案首犯、原萬盛發集團董事長、被譽為“越南女首富”的張美蘭,在涉嫌“詐騙侵佔財產罪”獲減刑,從此前的終身監禁減為20年有期徒刑。
值得一提的是,張美蘭的命運仍前途未卜。在此前第一階段的審判中,她因涉嫌其他罪名,已被法院判處死刑,且該判決已生效,若被依法執行死刑,還是難逃一劫。
據報道,胡志明市人民法院的審判委員會認定,張美蘭具有認罪悔罪、積極以其他財產彌補損失等從輕情節,故對她涉嫌的“詐騙侵佔財產罪”改判為20年有期徒刑,但維持“洗錢罪”2年有期徒刑和“非法跨境轉移貨幣罪”8年有期徒刑的原判。
關於民事賠償的部分,法院認定通過虛假髮行債券所得資金,最終均由張美蘭支配用於個人目的,故其須承擔賠償責任。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將繼續查封張美蘭及其家屬涉案資產以確保執行。

張美蘭的丈夫、原時代廣場投資股份公司董事長朱立基
4月21日的萬盛發案件第二階段審判中,還對SCB(西貢商業銀行)原總經理武晉煌文、SCB銀行原董事長裴英勇,作出判決,兩人的上訴均被法院駁回。
值得一提的是,張美蘭的丈夫、原時代廣場投資股份公司董事長朱立基也獲減刑。朱立基在第一階段審判後,雖未上訴,且胡志明市檢方也未抗訴,但由於他全額退還300億越南盾涉案資金,並追加賠償50億越南盾。4月21日法院認定,朱立基的犯罪具有從屬性,將一審的2年有期徒刑,減為1年,合併第一階段7年刑期共執行8年有期徒刑。
4月21日的第二階段審判中,萬盛發集團及西貢商業銀行案件其餘23名被告人,因積極賠償、參與程度較低或具有革命功績等情節分別獲減刑1至2年。

張美蘭侄女、萬盛發集團原總經理張惠雲(中)
除了張美蘭、朱立基夫婦獲減刑,張美蘭侄女、萬盛發集團原總經理、Windsor(温莎房地產)房地產管理集團總經理張惠雲,她在所涉嫌的“詐騙侵佔財產罪”一案,刑期也從5年減為2年。
張惠雲是張美蘭的親侄女,張美蘭二叔張豐裕的女兒。
1993年,張美蘭與中國香港商人朱立基成婚時,已移居澳洲的二叔張豐裕前來越南賀喜,後經張美蘭請求,決定留下來幫助侄女張美蘭創業。
越南女首富張美蘭所創辦的萬盛發集團,成立於1991年。
2024年4月11日,當時法院在第一階段審理時,對張美蘭及該案85名被告進行審判,其中張美蘭被判死刑。同年10月4日,法院開始此案的第二階段初審庭,檢方當時就“詐騙侵佔財產罪”一案,提議判處張美蘭終身監禁。
初審庭幾天後結束,張美蘭在庭上落淚,她向法院表示,她再無法帶領萬盛發集團施展抱負,包括興建一家國際醫院、社區住宅和為貧苦學生建校。張美蘭説:“我已經再也無法實現這些夢想,這是我的宿命!”

越南女首富的命運,取決於權力、資本與法治的碰撞
張美蘭(中)
越南女首富張美蘭,1956年出生于越南胡志明市(也稱“西貢”),祖籍廣東省汕頭市濠江區達濠街道葛洲社區。從張美蘭的高祖父張盛著於清朝末年從汕頭南下,到西貢定居,張美蘭家族紮根越南已逾百年,歷經數代繁衍。
張盛著初到越南,主要以開墾為業,後靠着船運發跡。當年,他在西貢碼頭1號倉,開設船行“和順發”,此後還開辦船廠,主要從事大米及其他貨品的運輸,成為一名殷商富豪。
那時候,不少潮汕人南下越南謀生,有的會到張盛著的船行落腳,不少人也得到他的資助。
樹高千尺不忘其根,水流萬里當溯其源。在越南當地,張美蘭與其二叔張豐裕熱心公益慈善,積極回饋社會。張豐裕也是當地知名僑領,他曾組團回汕頭尋根,張美蘭還用她母親張柯幼名義,捐款給濠江區慈善會,修建民俗文化公園。

越南女首富張美蘭
萬盛發集團原董事長張美蘭,旗下除了擁有西貢商業銀行,萬盛發集團也曾是越南數一數二的房地產巨頭,由於她的公司未上市,但外界普遍認為,她的財富足以登頂“越南女首富”之寶座。
2022年4月,張美蘭的萬盛發集團邀請“香港首富”李嘉誠的長實集團到越南投資,引發極大的關注。但在同年10月,越南公安部辦公廳主任兼發言人蘇恩穌中將突然公佈一則震撼消息,張美蘭被拘捕。時間再到2024年3月5日上午,張美蘭一案在胡志明市人民法院首次審理,如今已是第二階段審判,事件前後經歷四年之久,張美蘭的命運走向,仍是個未知數。
從16歲經銷化妝品起步,再到後來與香港商人朱立基結婚,而後再涉入餐飲、酒店,又於1991年創辦萬盛發集團,再從“越南女首富”淪為“階下囚”,其人生如此起落跌宕,令人唏噓不已!
越南前女首富張美蘭案件的世紀審判,以一場令人震撼的司法判決落下第二幕。從第一階段的死刑判決,再到第二階段相關案件審判獲減刑,從張美蘭夫婦到其侄女,其家族成員也捲入金融帝國崩塌,這場案件不僅是一個商業傳奇的終結,更折射出越南社會轉型期中權力、資本與法治的深層博弈。

張美蘭、朱立基夫婦
從商業神話到司法符號。
越南女首富張美蘭的崛起,曾是越南革新開放時代的縮影。她以房地產起家,通過萬盛發集團構建橫跨金融、地產的龐大商業網絡,甚至在胡志明市黃金地段打造了標誌性項目。然而,其商業版圖的擴張暗藏致命邏輯——通過控股西貢商業銀行(SCB)編織金融網絡,以虛假債券發行、非法跨境資金流動等手法攫取28萬億越南盾(約合12億美元)巨資。這種“以銀行為提款機”的模式,最終在越南金融監管收緊的背景下轟然崩塌。
案件的司法進程,展現出越南打擊經濟犯罪的雷霆手段。一審判決的死刑(針對其他罪名)與二審的刑期調整,既體現對經濟犯罪的零容忍,也遵循“寬嚴相濟”的司法原則。張美蘭因積極退贓獲得減刑,但其犯罪規模之大仍使合併刑期實質上接近終身監禁。另外,她第一階段被判處死刑,未來會不會真正去執行,值得進一步觀察。
無論如何,張美蘭案件的量刑尺度,在越南近年打擊金融腐敗的系列案件中具有標誌性意義。

萬盛發一案的張美蘭、張惠雲姑侄(左1.2)
金融監管漏洞下的制度拷問。
萬盛發集團案件,暴露出越南金融體系的深層隱患。作為私營商業銀行的SCB,被單一資本集團操控長達十年,折射出公司治理失效與監管滯後。
張美蘭通過安插親信武晉煌文等人掌控銀行,將金融機構異化為私人資本工具,這種“影子銀行”模式在越南經濟高速增長期被風險掩蓋,卻在貨幣政策收緊時演變為系統性風險。
更具啓示意義的是案件涉及的跨境資金流轉。案件審理時被指控的“非法跨境轉移貨幣罪”,暗示資本外逃通道與離岸金融工具的使用,這恰是新興市場國家在金融開放過程中面臨的典型挑戰。
案發後,越南政府通過此案查封涉案人員53處房產、凍結數百賬户,展現了對跨境洗錢鏈條的打擊決心。

張美蘭夫婦獲頒越南國家三等勞動勳章
家族商業模式的黃昏。
張美蘭案件的另一維度,是越南傳統家族企業治理模式的危機。其丈夫朱立基、侄女張慧雲等家族成員的涉案,揭示出裙帶資本體系的脆弱性。這種依託血緣紐帶、交叉持股的商業模式,在監管寬鬆時期能快速擴張,卻極易因核心人物落馬而全線崩潰。
案件判決中,法院特別強調“通過家族成員實施犯罪”,這對越南眾多家族企業具有警示作用。
值得關注的是,涉案人員中包括具有“革命功勳”背景的個體獲減刑,這暗示越南在司法實踐中仍存在歷史身份與法治原則的微妙平衡。而23名從犯的量刑差異化處理,則顯示出司法系統試圖在打擊犯罪與分化瓦解利益集團之間尋找平衡點。

張美蘭在庭審現場
改革深水區的風向標。
張美蘭案的審判,恰逢越南推進“熔爐反腐”運動與金融系統改革的關鍵期。“熔爐”行動已查處多起銀行高管貪腐案,而此案創下涉案金額之最,客觀上為改革提供了民意支持。
越南國會近期通過的《反洗錢法》修正案、對商業銀行交叉持股的限制政策,均可視為案件催生的制度回應。對國際投資者而言,此案釋放出複雜信號:一方面,嚴厲的司法處置彰顯法治化決心;另一方面,案件暴露的系統性風險可能影響市場信心。如何在整頓金融秩序與保持經濟活力間把握平衡,將是越南當局的長期課題。
張美蘭從首富到囚徒的墜落軌跡,最終成為越南轉型期的時代註腳。
這個案件不僅關乎一個人的命運,更映射出一個新興經濟體在資本狂飆中構建現代治理體系的陣痛與覺醒。可能有些人希望,當法院的法槌落下,越南或許正在書寫市場經濟法治化的新序章,但正文內容如何,姑且觀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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