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空姐因拿了一袋機供品堅果被開除了,這樣的判罰合理嗎?_風聞
马上就好咕咕咕-35分钟前
據《BUG》欄目相關消息,最近,關於海航空姐疑似因一包機供品堅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消息在業界流傳。《BUG》欄目從當事人處瞭解了事件發生的過程。
據涉事空姐葉子(化名)自稱,她在被開箱檢查發現有一包機供品堅果,之後被公司要求停飛,幾天後被告知解除勞動合同。她認為,海航對自己的解約處理是不符合規定的。
空姐葉子(化名)回憶當時的情況時表示,3月31日晚,她的航班在海口落地後,乘坐機組班車去基地,然後來了一羣檢查人員,要求乘務員和安全員留下做個調研。
葉子稱,在一個房間內,檢查人員告知大家交出手機,然後逐個打開行李箱檢查。打開她的箱子後,對方要求介紹下箱子裏的物品,包括圍裙、洗漱用品、個人衣物等,然後在她的箱子裏看到了一袋機供品堅果,對方就拿出一張表格,要求她簽字。
“紙上寫的是本人誰誰誰,身份證號碼,今天飛哪裏,什麼航班,拿了飛機上什麼東西,都是自己填的,後面寫了一句,本人接受公司的處罰什麼我已經知曉,類似這種話。”她回憶,當時表格裏沒有寫具體處罰措施,“檢查人員説只是做調查,可以寫上這個機供品的來源以及用處”。
此外她還談道,自己離開檢查的房間後,曾給直屬領導打電話報告了情況,之後也提交了文字陳述。
4月2日,她被要求交出證件並停飛,並且開始在公司日常打卡上班。
4月7日,她被告知解除勞動合同,並下發了通知書。她回憶,通知書上大概寫明:觸犯了公司的規定,利用職務之便侵佔公司財物,建議直接解除勞動合同,然後把一年之內犯的錯誤也都列舉出來,説結合本次事件予以從重處罰。
葉子稱,她當場拒絕簽字,但其家庭住址8日收到了公司寄來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公司還通知她去海口辦手續,她目前還沒有去。
截至發稿,葉子並未向《BUG》欄目提供關於其解除勞動合同的正式通知書。針對其中表述的“一年內其他錯誤”,葉子稱包括“酒測刷臉沒刷上”等,“但是當時已經處罰我了”。
葉子還指出,根據海航的客艙管理部管理手冊規定,私拿機供品的處罰是,“技術資格降一級,薪資級別對套降級,扣減績效分5分。文件下發之日起重複發生即給予調離崗位,留用察看處理。”
由於合同等其他文件中並未有其他規定。葉子認為,海航對自己的解約處理是不符合規定的。
在該事件發生後,海航乘務員收到公司羣發的郵件,郵件中題為《勿以惡小而為之》的評論文章稱,在員工入職或合同續簽時,已明確告知全體員工均應自覺遵守公司獎懲管理規定,其中第六條第三款第7項已經規定如員工存在“利用職務之便侵吞、竊取、騙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司財物的”行為,將會受到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罰。

對於該事件的合法性問題,有律師認為用人單位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解除勞動合同,需在規章制度中明確列舉具體行為及對應後果。如果航空公司主張“攜帶機供品”屬於侵佔公司財產或違反廉潔規定,需進一步舉證該行為與規章制度的關聯性及損失後果,若僅攜帶少量堅果且無轉售牟利行為,法院可能認定行為未達到“嚴重”程度。
對於該事件的合法性問題,北京市鑫諾律師事務所律師展曙光表示,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用人單位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解除勞動合同,需在規章制度中明確列舉具體行為及對應後果。法院認定用人單位解除合法性的核心在於規章制度對“嚴重性”的界定。如果航空公司主張“攜帶機供品”屬於侵佔公司財產或違反廉潔規定,需進一步舉證該行為與規章制度的關聯性及損失後果,若僅攜帶少量堅果且無轉售牟利行為,法院可能認定行為未達到“嚴重”程度。
展曙光律師還談道,《勞動合同法》第四條要求規章制度需經民主程序制定並公示。航空公司若無法證明規章制度已履行民主程序及公示義務,解除行為將因依據不合法而無效。此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四十四條,用人單位對解除決定的合法性負舉證責任。
該事件爆出後,有從業者憤憤不平,表示,雖然航司都規定不允許私自拿機供品,其實很多空乘都拿過,直接開除有點處罰過重。
“海航現在都減配飛,一趟航班下來,機供品也剩不下什麼了,那點玩意也不值幾個錢。”
還有民航業內人士表示,飛機上的礦泉水、飲料、面巾、紙杯、小食等機供品,大多屬於“單次使用”,航班結束後統一回收處理,不再循環使用。現實中,航班結束後,仍有大量未拆封的機供品被直接丟棄,不少空乘會悄悄將這些用品帶走自用,甚至成為“圈內默契”。
有網友認為海航的處理沒有什麼問題,雖然悄悄將機供品拿走已經是“圈內默契”,但這個行為本來就不合理,不能因為普遍存在就輕易放過。


也有網友認為海航這個因為拿了一袋機供品就直接開除的行為有些過激了。既然這些機供品在航班結束之後會被丟棄,那分給機組人員也沒有什麼問題啊?


還有人認為,機組拿機供品在過去式很普遍的現象,現在開始嚴查也是應該的,但海航這次的舉動,感覺實際上是反應出目前的航司賺錢越來越困難了,所以才會開始有這些降本增效的行為,甚至因為一包堅果就開除一個乘務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