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前的中華總工會:縮短工時、取消包工、不做牛馬……_風聞
陶勇求索之路平坦心-求索之路平坦心官方账号-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探索真理、关心社稷。昨天 11:11
來源: 子夜吶喊 作者:中華總工會 編者按:1921年7月,中國共產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召開;同年8月,中共成立中國勞動組合書記部,成為公開組織職工運動的總機關;1922年5月,中國勞動組合書記部發起的第一次全國勞動大會在廣州召開;1925年5月1日至7日,第二次全國勞動大會在廣州召開,大會宣告中華全國總工會成立。

這次大會通過了《工人階級與政治鬥爭決議案》、《經濟鬥爭的決議案》等30多個決議案以及《中華全國總工會總章》。
在中華總工會成立百年之際,我們來重温一下先輩們在百年前的莊嚴宣告。
經濟鬥爭的決議案
1925年5月
*根據中華全國總工會印的《中國第二次全國勞動大會決議案及宣言》刊印
工人階級的鬥爭,不論是經濟的或政治的,只有一個最後的目的:就是勞動的完全解放。勞動的完全解放,只能在資本主義制度推翻,政權完全操入勞動者手中之後,但即使在資本主義組織之下,我們不否認為改良勞動待遇條件,增高工人生活程度,以及部分的要求,而實行最激烈最堅強的鬥爭。第一,因為現在的勞工條件,已經壞到極點。千百萬的工人,還未到他精力衰疲之時,而已衰弱不堪,失了他們的力量,失了他們的康健,同他們的生命;第二,因為每一部分勞動條件的改良,都可增加工人階級的力量,促進工人為最後的目的爭鬥,並且促進資本主義的崩壞,及勞動解放的實現。
一、我們不否認經濟鬥爭,不否認目前切近要求的改良運動,但是我們對於這種運動的態度是:
(一)每個目前切近的改良運動,只是行向總解決的一部分,不可把他看作最終的目標去做。比如資產階級不打倒,目前所要求增加工資,難保將來又被剋扣。總之,工人階級的根本解放,只有在取得政權之後。
(二)每個經濟的鬥爭,同時就是政治的鬥爭:如工人的罷工,本是經濟的鬥爭,但是資本家一利用軍警來干涉,便轉成政治的鬥爭了。
二、在中國現時經濟鬥爭中,工人階級切近的要求是:
(一)按照各地各時生活情形,規定最低限度的工資:本來資本家發給工人工錢的標準,是按照工人生活必需品的價值而定。它應該要夠工人恢復勞動能力,維持子嗣(即預備工人老後,再有小奴隸替資本家工作)之用。照這樣發給工人工資,工人已經遭受了很大的剝削。因為工人每日所生產的,並不只值他所領得這點報酬。很多勞動是沒有受報酬,這就是資本家所謂企業的利潤,上了他們的荷包了。但是現在帝國主義的資本家及中國的資本家,他們還不肯按這個生活必需標準發給工人工資,還要從這裏面再加剋扣,這樣一來中國工人的生活,真是苦到萬狀了。我們試拿上海和日本的紡織工人的工資一相比較,兩地的生活程度相差甚微,而工資竟為一與三之比,即中國工人每日所得,不過日本工人一日所得的三分之一。年來生活用品日見提高,而工資之所增極少,工人待遇,苦不堪言。因此要求按照各時生活情形規定最低限度的工資一事,應成為我們目前應進行主要工作之一。
(二)八小時工作制的規定:每個工人最大限度的工作能力,一日不能超過八小時以上,這個數目只有再往下少,不能再往上加,如礦山的窿內工人,則至多不能超過六小時;火車升火的工人不能超過四小時。歐西各國工人,數十年來為要求此制度的實現,不知經了幾千百萬次的運動,流了幾千百萬工人的血,但是中國工人可做十二點以至十八點鐘的工,難道中國工人就不是一樣的血肉構成的人麼?我們現在應與各國的工人共同爭這八小時的工作制的規定;同時我們又要注意必須在工作時間縮短之下,不影響於工資的低落,而反應該增長或照舊。不然資本家一面雖減少工作時間,一面卻減少工資,迫使工人不得不因維持生存而願繼續加工,這樣名至而實不至的手段,我們是堅決反對的。
(三)反對一切虐待:在歐美各國的工人,資本家尚表面尊重他人格的獨立,僱傭的自由;而在中國則資本家視工人直與牛馬無異,動輒任意拳打腳踢,私刑拷打,殺死無罪。最近日商紗廠罷工,發出反對日本打人的口號,我們試想這是一種什麼呼聲;又加工作中屎便之限制,下工時遍體之搜索等,以及許多不可勝數的事實,無異對付盜賊囚犯,我們應當堅決反對。
(四)女工童工之生活改善:在中國的資本家特別歡喜女工童工,他們是看中了這兩種人較為柔軟,容易欺負,容易加他們以慘無人道的壓迫,因而女工童工的生活遂愈苦不堪問了。女工的工資,是不能與男子相等的,她們的身體,是可以任意侮辱的。至於童工呢?許多六歲未滿的小孩,終日站着做十二小時以上的苦工,這還是人的生活麼?最近上海工部局曾提議改良童工生活,但所有的條文,完全是名歸而實不至的騙局,我們應該反對這種欺騙。我們應當要求:(甲)禁止婦女與不滿十三歲者以有損健康之特別困難與危險以及地穴下面的工。(乙)絕對不準懷孕與哺乳的婦女作夜工及特度的工作。(丙)婦女在產前產後有八星期的休息與領工資。(丁)懷孕及哺乳之婦女,於普通規定的休息時間以外,並須補足其哺乳小孩的時間。哺乳相隔的時間,每次不能超過三小時半以上,且每次哺乳不得少於半小時。(戊)絕對禁止使用十三歲以下之童工女工。(己)絕對禁止使用童工作擔(夜)工。(庚)每日工作六小時,每週須有繼續四十二小時之休息。(辛)不得剋扣工錢。女工童工與成年工人做同樣工作時,須得同樣的工資。(壬)為童工設立免費的平民學校。
(五)勞動保護與社會保險:中國內各種工廠的一切設備,是很少能顧及工人身體的健康的,因而危險之事常常發生。如去年上海祥經絲廠的大火,工人被燒死者數百人,平時因工廠之不潔,而得肺癆疫症以死者,更不可計其數;又在工人工作受傷或死亡失業後,亦無相當的保證。因此我們當努力要求:(甲)一切企業機關,應設法消除或減少於工人身體有害的工作及生產方法,並當預防不幸的事情之發生;極力注意工場衞生與防疫事宜。(乙)對於從事於有危險健康工作之工人,工廠須供給他以種種抵抗危險的服裝用器消毒材料等。(丙)應實行社會保險制度,使工人於工作傷亡時,能得到賠償;於疾病失業老年時,能得到救濟。
(六)取消包工制:有許多工廠的資本家非常狡猾,他在他與工人間設立一道防線,這個防線就是包工制度。他利用他最忠實的走狗為工頭,把工作包與工頭,工人須向包工頭請工做,這樣一來,在資本家與工人間,更多一層工頭的剝削,愈使工人的生活痛苦,而且在鬥爭時,資產階級更可利用工頭以破壞工人的組織。所以我們非打破這種制度不可。
三、為監督實行保護勞工的一切事件預防機器的不慎,在危險的生產中,要預備保險的服裝及防毒的用品,工人有病,或在工作時受傷,須賠償其損失,關於工廠的監督員,必須參加工人的代表,又保護童工女工的利益,亦必須有童工和女工的代表參加。
四、全國總工會在這次大會後,應具體的指導他所屬各業工人,儘量利用一切可能的機會,去取得這些權利,去從事為獲得這些權利的鬥爭。在這階級鬥爭中,去教育工人,組織工人。
五、在這個鬥爭過程中,我們想得到勝利,必須注意下面的幾點:
(一)當有統一的集中的便於戰(鬥)爭的組織。
(二)一地方的罷工,同時須得各地方的援助,切忌分立的行動。
(三)一個地方或一個企業,發生罷工後,其他地方及其他企業,應做通電聲援,或集資援助,若形勢嚴重時,總工會應討論對資本家經濟封鎖及宣佈同情罷工問題。
(四)不可無組織的暴動,應善利用時機,善利用資產階級的矛盾;集中力量向其最弱點進攻。
(五)全國總工會應附設工人救濟會之組織,在罷工時,籌備罷工的基金。罷工後作失業及被禁同志之救濟。
(六)應發展協作社的工作,一方面圖減低工人的生活費,一方面這也是團結工人,及工人家族的一個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