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北美的醫學教育4+4_風聞
晨枫-自由撰稿人-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昨天 23:47
我理解的北美4+4實際上是4+4+(3-7),第一個“+”這裏有MCAT考試和麪試,MCAT的難度很高,面試對本人的要求也很高,前者把關學識,後者把關人品,絕大部分申請者在這裏被刷下來,GPA3.9都不行(理論上只需要GPA3.2)。本科在名校、非名校讀的無所謂,只要是acredited都行,簡單説就是“非野雞大學”。但要較真起來,還真不知道哪裏去找這樣一個“認可大學”名單。
醫學院畢業的時候是MD(Medical Doctor),簡單翻譯為“醫生”就好。MD之後再讀PhD而成為MD-PhD,這才和中國説法裏的“醫學博士”相對應。關於協和的報道里的那個“醫學博士”的説法是很誤導的譯名。
另外,MD是專業資格名稱,必須有醫學院的畢業證明和醫生協會的認可,不能自稱MD。這和Engineer的稱呼一樣。這和中文裏不一樣,中文裏醫生只是職業,中醫是醫生,西醫也是醫生,牙科是醫生,足科也是醫生。
在英文裏,都是不一樣的,專科醫生有專門名稱,心臟外科醫生是cardiologist,神經科醫生是neurologist,婦科醫生是gynecologist,腫瘤科醫生是oncologist,精神病醫生是psychiatrist(不要和psychologist混淆,psychiatrist有處方權和收治權,psychologist不是MD,只能心理諮詢),他們都是MD。
美國中醫除非也有醫學院的acredation,否則不能自稱MD,也只能開中醫方子,不能像華佗一樣用斧頭做開顱手術。牙醫有專有名稱dentist,不算MD,牙醫的學校就是專門的,不在醫學院內。還有osteopath,不開方子,主打理療之類的東西,他們稱自己為DO,Doctor of Osteopathic Medicine,絕不可把中間的部分自説自話省略掉。
但他們統統是healthcare professional。
美國4+4是20世紀初醫學教育改革的結果。在此之前,醫學院的標準非常鬆散,誰都可以自己建立醫學院開始招生,本科醫學院畢業直接從醫。改革後,要求有至少大學本科2年的基礎教育(大多數人讀完4年才進醫學院,儘管從大二畢業就開始考),acredited醫學院有資格評審,大大提高了醫學教育的基準線,提高了醫生水平,後來再加上長期規培,而且規培分全科的基礎規培和後面的專業規培,專科醫生在專業規培後還要做fellow(不知道中文怎麼翻譯),時間非常長,成本非常高,直接推高了醫療成本。
北美醫生對於現有醫學教育體系是矛盾的心情。一方面認為沒有必要地長和難,另一方面不願意降低標準、增加競爭、降低議價力。人之常情。
加拿大的醫學教育跟美國體系,但英國就是大學本科直接讀醫,澳大利亞也是。但加拿大人到英國、澳大利亞學醫後,回加拿大並不直接承認,需要重考資格,就像外國工科大學畢業,在加拿大也需要重考。已有工作經驗不算數。説穿了,要是不在乎重考資格,不讀醫學院、統統自學,在理論上也是有希望的。
美國也一樣。
本國acredited大學畢業就自動獲取資格,不需要重考。要説這是歧視也行,保護也行,反正有這麼一道關卡。
不清楚協和的4+4具體是如何規定的,不好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