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時報丨社論:特朗普的第三任期笑話值得嚴肅回應_風聞
听桥-有四块腹肌。52分钟前

圖源:Eric Lee/The New York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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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特朗普的第三任期笑話值得嚴肅回應
共和黨人一九四七年控制國會時,仍對富蘭克林·羅斯福總統在一九四四年贏得第四個任期憤憤不平,於是着手通過了一項憲法修正案,將未來總統的任期限制為兩屆。田納西州共和黨人約翰·詹寧斯(John Jennings)在眾議院發言時表示,第二十二修正案對防範獨裁者接管國家是必不可少的。
一九四七年二月六日,詹寧斯先生稱:“不限制一個人可以擔任總統的任期次數,未來就可能有野心勃勃的人成為總統。”他表示,有了“聽話的國會”和順從的最高法院支持,這樣的人就可能“不予理會並推翻憲法的防衞措施”。沒有這樣的法律,總統就可能利用其職位的巨大權力影響政治系統,令其有利於自身,並贏得連任。最終,那位總統可能變得像是國王一樣,實際上不受憲法制衡的約束。
一九五一年,這個國家批准了憲法第二十二修正案。自那以後的數十年裏,兩黨成員對這一限制均偶有微詞,但沒有哪一位在任總統公開談到要加以規避,直到最近。詹寧斯在眾議院的警告今天看起來就像是先知的預言:特朗普總統野心勃勃。國會對他的議程基本上亦步亦趨,他也不斷提及第三任期的念想。
去年十一月,再度當選總統後沒多久,特朗普先生就表示:“我懷疑我不會再次參選,除非你們説,‘他太優秀了,我們得想點別的辦法’。”當日,共和黨人對他的話一曬了之,但他在三月間表示,他“不是在開玩笑”,並且“你是有辦法可以做到的”。
上週末,對第三任期之説,他似乎既有退縮,又有重申。特朗普先生告訴全國廣播公司新聞網:“據我所知,那是法律不允許的事。”但隨後,他再次聲稱決定權在他手上。他表示:“嗯,有辦法可以做到。”與此同時,他的網站繼續出售“特朗普二零二八”商品,包括五十美元一隻的棒球帽,和三十六美元一件,宣佈“重寫規則”的T恤衫。
或許,他説那些話主要是一種策略,試圖避免那種淪為跛腳鴨的恥辱。國會共和黨人的回應,部分是温和地表示不同意,部分是將特朗普的説法淡化為玩笑。三月間,參議院多數黨領袖約翰·圖恩(John Thune)告訴記者:“他想再幹一任,只能修改憲法。”他補充説:“我覺得你們一直在問這個問題,而我覺得他可能認為那挺有趣,可能是在逗你們玩。”
但特朗普的第三任期幻想比這一回應所暗示的更危險,而且值得予以更有力反擊。畢竟,通過看似離譜的猜測推動他真正支持的念想(諸如推翻選舉結果)進入主流討論,他是有這麼幹過的。他試探界限,看看哪些限制實際上會被執行。哪怕他挑釁後又退縮了,他也總是成功地令人們對那些限制滿腹疑竇。他的行為契合這樣一位總統:他確實想幹第三任期甚至更多任期,且不斷提到這一念想,希望令美國人對此習以為常。
更廣泛地説,關於憲法對總統權力的制衡,特朗普先生一再展露了他的藐視。他無視法官裁決的部分內容,未經正當程序驅逐移民,並試圖通過一項行政命令取消第十四修正案賦予給在美出生人口的公民權。所有這些行為都顯示,他更樂意不受限制地行使總統權力。
政治系統內其他人等(尤其是共和黨國會議員、州長和其他人士)的妥當回應不是嘲笑他的冥想,而是維護法律的明確性:特朗普不被允許再來一個總統任期,到此為止。
具體來説,第二十二修正案規定,任何人不得“當選”總統職位超過兩次,但並未規定總統不得擔任超過兩屆。長期以來,這形成了一種學術上的室內遊戲:一個受任期限制的總統能否競選副總統,然後在搭檔辭職後接管橢圓形辦公室?特朗普已經表示,這是他可能重返總統寶座的一種方法。
但另一修正案即第十二修正案似乎排除了這一可能性。其最後一句聲明:“依憲法無資格擔任總統的人,也無資格擔任合眾國副總統。”放在一起看,這兩條修正案已明確規定,特朗普先生擔任總統不能超過目前的任期。
共和黨政客和保守派法學家經常談論美國製憲者的原始意圖,而在這一問題上,該意圖非常清晰。第二十二修正案的目標是將總統任期限制在兩屆。正如俄亥俄州共和黨眾議員愛德華·麥考恩(Edward McCowen)在一九四七年眾議院辯論中所説:“八年對一個好總統來説足夠長,四年對一個壞總統來説則太長。”
自一九五一年以來,包括哈里·杜魯門和米奇·麥康奈爾在內的兩黨政客均偶有呼籲廢除第二十二修正案。但他們並未認為,該修正案不清晰或可徑直規避。他們認識到,某人若不同意某一部法律,他理當遵循合法程序以修訂該法律。假如特朗普先生及其擁躉認為他們有國會和一些州的支持,他們可以自由發起一場廢除第二十二條修正案的運動。他們不應該假裝憲法的任何一條都只是建議。那是法律。
(本文原題“Trump’s Third-Term Jokes Deserve a Serious Response”,是一篇《紐約時報》社論,見於該報網站,2025年5月6日發佈。譯者聽橋,對機器提供的初步譯文有校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