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犯錯,必須被批;造謠誣陷,必擔後果!_風聞
guan_16682371501926-32分钟前
最近這些年來,社會上劣跡斑斑的奸商,是越來越多了。在網上,我們幾乎每天就能看到,那些缺德的奸商,在坑害消費者。
如房地產開發商的虛假宣傳,偷工減料、捆綁銷售、一房多賣、挪用監管資金、偷税漏税、行賄官員、毆打購房者、圍攻辱罵威脅恐嚇批評者,肆無忌憚、無法無天。那些無良的上市公司,數據造假,用各種手段坑蒙股民。不少化工企業肆無忌憚地污染、破壞環境。至於假冒偽劣產品、有毒有害食品等問題,更是氾濫成災。這些為了賺錢,觸碰法律紅線或道德底線、不擇手段的企業,被抨擊、被譴責、被處罰,是必然的。媒體和自媒體對於不法企業的劣跡,進行譴責、抨擊,既是義務,也是責任,行使輿論監督,是應該被支持和鼓勵的。
不良企業為非作歹,必須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因為它們作為市場經濟的主體,他們的行為,不僅關乎着自身的利益,更直接影響着消費者的權益和社會的公共利益。但很多企業主本身就是道德敗壞、唯利是圖的小人,靠着坑蒙拐騙、行賄官員等不法手段賺取了鉅額的財富。有錢以後,就買通黑白兩道,上有保護傘,下有黑社會,他們更是無法無天、為所欲為。他們被批評後,對於批評者使用圍攻、辱罵、威脅、恐嚇、毆打的流氓手段。這些劣跡斑斑甚至罪行累累的企業,就是社會的毒瘡或者惡瘤。正常的社會,是不能讓毒瘡和惡瘤肆意生長,危害自身的健康的。
當然,對於那些無良的自媒體無端造謠生事,惡意誣陷,同樣也不能手軟,必須進行嚴厲打擊。就像近期造謠誣陷胖東來的那個柴懟懟,早幾個月發佈虛假消息的褲頭姐等,還有對華為、比亞迪等取得優異成就的民族企業進行惡意誣陷和造謠者,都必須承擔自己造謠的後果,無論是民事責任還是刑事責任。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所有的造謠誣陷行為,同樣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至於那些有組織的水軍,進行造謠誣陷、進行網暴的企業,應該是“清朗”行動的重點打擊對象。據説,有一些企業對於友軍羨慕嫉妒恨,專門組織大批水軍攻擊、造謠、誣陷對手。如那家北方民營造車企業對於比亞迪的攻擊,那個以造手機出名轉而造車的企業對於華為的攻擊,都必須要承擔自己的法律責任。
市場經濟的本質,應該是法治經濟。所有的企業,犯了錯誤,都必須接受批評,並進行整改;同時,那些惡意造謠、誣陷者也必須付出應有的法律代價,這是社會商業文明進步的必然要求。當前,我國已經形成了行政監管、司法審判、輿論監督、行業自律相結合的治理網絡,但長效機制建設仍需持續發力。唯有堅持違法必究、誣陷必懲的原則,才能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築牢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