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油廣場:公共空間治理困局下的權利博弈_風聞
水军都督-40分钟前
南油廣場:公共空間治理困局下的權利博弈

撰文:雅禮學人
2025 年 5 月 16 日
在《XX 經濟特區公園條例》正式實施的首日,南油廣場便上演了一場充滿張力的治理戲劇,這場戲劇深刻折射出城市公共空間分配背後的深層矛盾。
每晚 8 時 50 分,物業管理人員準時駐守廣場周邊。9 時整,他們開啓手機攝像,以看似規範的 “執法儀式” 強行終止廣場舞活動。然而,這一程序化的治理行為,無論是在法律依據,還是現實邏輯層面,都飽受質疑。
經查閲《XX 經濟特區公園條例》文本,其中並無 “21 時後禁止文娛活動” 的明確規定。此外,南油文化廣場的法定屬性是否適用該公園管理條例,至今存疑。在噪聲治理方面,更暴露出明顯的技術悖論。廣場舞羣體主動提議依據條例第 47 條設置噪聲監測設備,以科學數據衡量標準,但管理部門卻捨近求遠,採用 300 米外特殊個體的投訴作為執法依據。這種不合理的取證方式,與露天餐飲商户的實際感知形成強烈反差,凸顯出公共治理中證據採信標準的隨意性與不公正性。
條例中對公民 “遊憩健身” 法定權利的承諾,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卻遭遇制度性消解。這種承諾與現實的巨大反差,映射出城市更新進程中公共空間屬性的結構性異化。曾經開放共享的南油廣場,在圍欄工程與商業改造的浪潮中,正逐漸蜕變為資本化空間。原本免費開放的文化廣場,如今成為內設小時收費網球館的體育廣場。這種 “公共空間私有化” 的演變,本質上是城市治理資本化傾向在空間上的具象投射。而文化廣場轉變為體育廣場,整個過程缺乏正規法律程序,進一步凸顯公共空間管理的混亂與失序。
城市管理中的選擇性執法現象,加劇了治理信任危機。26 秒的臨時停車遭遇 200 元即時處罰,與某些民生訴求長期擱置形成鮮明對比。人們迷茫了:所謂XX速度是代表“快’還是代表‘’慢’?這種 “嚴苛型治理” 與 “懶政式管理” 共生的現象,本質上是對不同社會羣體實行差別化治理標準的體制慣性在作祟,嚴重損害政府公信力,激化社會矛盾。
廣場舞羣體的抗爭,早已超越單純的時段爭議,演變成對公共空間治理倫理的深刻拷問。老年羣體通過自身的身體實踐,努力爭奪空間使用權,這背後是他們在資本與權力的雙重擠壓下,對 “城市權利” 的樸素追求。這場空間爭奪戰揭示出:當公共空間淪為資本增值的工具,邊緣羣體的活動權利必然會面臨系統性的排斥。
要破解當前南油廣場公共空間治理的困局,必須重構公共空間治理範式。首先,應建立精準化的法律適用機制,明確不同屬性公共空間的治理標準,避免法律適用的模糊與混亂;其次,需引入協商民主機制,通過居民議事會等形式,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實現多元利益的平衡;更重要的是,要確立 “空間正義” 原則,在城市更新過程中,切實保障弱勢羣體的空間使用權。只有通過多維度的制度創新,才能讓公共空間真正迴歸其 “人民性” 本質,成為包容共享的城市文明載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