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司機偷拍200多名女性被行政拘留,網約車平台安全機制再遭拷問_風聞
快消前瞻-昨天 22:29
“私自安裝攝像頭,偷拍女性乘客視頻,並配以低俗文字發佈在網上用以引流吸粉……”
近日,一則關於"女子乘滴滴被聾啞司機偷拍"的新聞在社交媒體上引發軒然大波。

截圖自微博
車內偷拍,私密視頻成"流量密碼"
5月9日,有一IP地址為上海的女子發佈帖子稱自己在乘坐滴滴網約車時,被一名司機偷拍了自己在車內的視頻,並被上傳到了某短視頻平台,視頻被轉載到另一平台後獲得了大量點贊。該女子的熟人發現後將該情況告知女子,女子這才知道自己在車內被錄像。

圖片源於網絡截圖
女子在帖子中表示自己在乘車時知道是聾啞司機,還打賞了10元錢。“司機在車裏除了網約車平台的監控外,另外裝了一個360度的監控。平時會拍攝很多女乘客視頻,配一些低俗的標題引人眼球。”女子表示該司機在某平台200多條視頻全是女乘客的監控視頻。
圖片來源於網絡
女子隨後在帖子中表示,自己聯繫了滴滴客服,滴滴平台客服的處理方式是讓該司機刪除了與女子相關的視頻,“司機只刪了置頂我的視頻,其他視頻一條沒刪,甚至還留着另一條置頂視頻。”
5月10日,該女子告訴媒體,“司機偷拍過兩百多個女生的視頻。”
目前,查詢網傳該司機個人賬號,發現該司機已清空自己賬號的全部內容。
圖片來源於網絡
滴滴平台回應:私自安裝錄像設備屬侵權行為
司機被上海市公安局行政拘留
根據相關報道,滴滴平台客服告訴媒體,“車內錄音錄像是平台安裝的,司機是不允許私自安裝錄像設備的。”客服表示,司機私自給乘客拍照或者錄像,“都是侵權的。”同時客服表示將去核實此事,“核實成立的話,會嚴肅處理。”
對此,根據瀟湘晨報報道,知名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雖然《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中並未明確禁止網約車車上安裝監控設備,但安裝和使用監控設備過程中,遵循合法、合理、必要的原則,不能侵犯乘客的隱私等合法權益。
在本案中,網約車司機私自安裝攝像頭,目的是窺探乘客隱私,將監控視頻用於非法目的、泄露乘客個人信息,這種行為是違法的。該司機侵犯了女生的肖像權、隱私權。根據民法典,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司機未經允許拍攝女乘客車內視頻並上傳,屬於公開他人私密信息,侵犯了乘客隱私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屬於侵犯肖像權行為。
如果司機涉及有大量偷拍視頻,可能面臨行政處罰,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有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行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女子因此遭受嚴重精神損害的,還可要求司機和平台承擔精神損害賠償。
5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閔行分局發佈警情通報:經查,王某(男,33歲)從2025年3月起自行在網約車內安裝偷拍設備,偷拍女性乘客視頻,並配以低俗文字發佈在網上用以引流吸粉,侵犯他人隱私且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目前,王某已被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

圖片來源於@警民直通車—閔行微博
安全之殤:滴滴平台屢遭約談、投訴不斷
隨着網約車的普及,人們出行變得更加便捷,卻也伴隨着安全隱患。尤其是女性乘客,權益受到侵犯的事件屢見不鮮,近期的偷拍事件再次敲響了警鐘。
事實上,這並非滴滴平台首次因類似事件引發社會關注。早在2016年,根據錢江晚報的報道,浙江餘姚就有滴滴司機偷拍女乘客,並在微信羣中分享照片,此事當時便引起了強烈的社會反響。

圖片來源於錢江晚報
事發後,滴滴承諾對涉事司機予以處罰,可類似事件依舊不斷出現,這不得不讓人質疑平台監管機制的有效性。
除了偷拍事件,滴滴平台此前因安全問題多次被相關部門約談並責令整改。
2018年5月5日晚,一名空姐在鄭州航空港區通過滴滴平台打車前往市區時,慘遭司機殺害。僅僅3個多月後,即8月24日,浙江省樂清市一名20歲女孩乘坐滴滴順風車時,也遭遇不幸,被司機強姦殺害。
這兩起惡性事件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和強烈譴責,也使得滴滴成為輿論焦點。多地交通運輸、公安等監管部門紛紛約談滴滴當地分公司,約談內容涵蓋乘客安全保障、平台運營資質、管理責任、司機安全管理及背景核查等多方面。
然而,此後多年,滴滴依舊是監管的“常客”。
尤其是2021年,這一年堪稱滴滴的 “監管風暴年”。這年6月30日,滴滴低調赴美上市,然而上市交易僅3天,就受到了我國監管部門的重罰,並被應用商店下架其App。
2021年7月2日,國家網信辦發佈消息,為防範國家數據安全風險,維護國家安全,保障公共利益,依據相關規定,對“滴滴出行”實施網絡安全審查。並要求,審查期間“滴滴出行”停止新用户註冊。
7月4日,國家網信辦發佈消息,經檢測核實,“滴滴出行”App存在嚴重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問題。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相關規定,通知應用商店下架“滴滴出行”App,關於下架“滴滴出行”App 的通報。

截圖自中國信息網
7月9日晚,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佈通報,下架“滴滴企業版”“滴滴車主”“滴滴順風車”“滴滴代駕司機”等 25 款 App。
然而,儘管歷經多次整改,類似的安全問題仍時有發生。這不禁讓人懷疑,平台是否切實履行了應盡的責任,還是僅僅停留在事後處理層面,未能從根本上建立起有效的安全保障體系。
交通運輸部曾發佈《關於維護和規範網約車市場秩序的通知》,明確要求網約車平台公司履行承運人義務,強化對駕駛員的管理,保障乘客安全。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平台的監管力度顯然有待加強。按照規定,我國網約車平台必須對註冊司機進行背景調查與資質審核,可這些審核流程是否足夠嚴格,平台是否具備定期複核機制,都值得深入思考。
此外,在服務質量上,滴滴也屢遭投訴。快消前瞻在黑貓投訴平台檢索發現,滴滴用車商家主頁累計投訴量達189207條,投訴問題包括退款問題、訂單問題、網絡欺詐、客服問題、霸王條款、惡意罰款、發票問題售後服務等。


截圖自黑貓投訴平台